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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放大痛苦

  我的一个同学最近离婚了,原因是她无法忍受男方给她带来的痛苦。
  
  她向我倾诉了心中的“苦”,她痛斥前夫是一个“暴躁狂”,自私刻薄,不近情理,在七八年的婚姻里,她的精神饱受摧残,实在是无法忍受到了极点。我让她说出前夫具体在哪些方面得罪了她,她一一罗列:前夫当众指责过她,让她很没有面子;他不给她买早点,让她心情不爽;他也向她动过手,属于推搡之类,但这在她心目中等于家庭暴力。最后她还哀怨地说,上帝为什么对我如此不公,这样变态的男人为什么让我碰到了?
  
  我听了她的诉说,我劝她说,你可能夸大了理由,放大了痛苦,夫妻居家过日子,磕磕碰碰难以避免,如果对此宽以待之,便会减少许多烦恼,你们夫妻感情也会是另一种结果。她听了我的话,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奇怪我怎么不向着她说话。
  
  她还是没能明白我所说话的深意。其实,世间的很多痛苦,或者说我们所遭受的痛苦,往往是被人为放大了的。
  
  “我多么痛苦!”“我多么不幸!”说这些话的人,据我观察,往往是一些活得悠闲而又不错的人。他们对别人要求过高,对自己则很放纵,认为别人一无是处,而自己则十全十美。据我所知,我的这位同学的前夫并不是她所想的那么可怕,他对人彬彬有礼,善于体贴妻子,关心家庭。如果她能宽容对方的一些小缺点,就不会导致双方的矛盾加深,以致各奔前程。
  
  生活中,我们大都有这样的体会:同一件事情,有人觉得是痛苦的,有人却不以为意。比如一群人等车,车老是不来,有的人面部表情痛苦不堪,而有的人却泰然处之。都是候车人,为啥有不同的情绪呢?这说明,痛苦是一种个人化的感觉。也就是说,痛苦的感觉往往是自我的。
  
  一个家庭的确有许多琐碎的烦恼之事。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从生活态度到生活习惯的容忍,对对方职业、文化层次的容忍,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而我们必须淡化它。如果说婚姻在某种意义是一味药,那么它肯定有一定的副作用,容忍就是对副作用的正视。作家北村在一篇小说中这样说过:家庭生活使一个人卑下,如果你找不到一个使自己高贵起来的办法,结局总是一样。倘若有了这么一种现实的态度,我们就不会在那些貌似高贵的、虚拟的痛苦上兜圈子。
  
  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会遇到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并组建家庭,当你认为你遇到的这个人天底下最坏的时候,可能有人会认为这个人是天底下最好的。如此一来,我们有什么必要走极端,又有什么必要放大我们的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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