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里是你留给我的钥匙,每次用它打开房门,多希望你仍然坐在常坐的沙发上,抽着烟,既便是一言不发也好,只要你还在,什么都不重要。只要你还在…….
第一次见到雷是在一个我记不得名字的酒吧,我喝的很多。其实我并不喜欢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但我失恋了;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失恋,但我讨厌被人骗,为什么男孩子总是爱骗人呢?
酒精麻醉了我的大脑,有人递给我一包东西,让我试试,我不假思索就放进了嘴里,在接下来的几秒里觉得身体在迅速兴奋,似乎被火焰灼烤着,有种要发泄、要跳舞的冲动。于是我走进了舞池中央,疯狂的舞动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多么的过火。只知道突然之间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一双有力的手拦腰抱起了我,不顾我的拍打,扛着我走出了那间酒吧。那是我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扛”着,第一次茫然地失去矜持和防卫。
到了雷家,我被扔在一张皮椅上,头还是阵阵的痛,可是已经清醒了很多。
在缭乱的烟雾中我看见雷,坐在一张充气沙发上,抽着烟。他给我的第一印象,绝对是个流氓:斜叼着烟,迷乱的眼神,紧皱的眉,皮肤竟也白皙,,右上臂纹着一条龙。
“你是黑社会的?”这是我第一次和他说话,幼稚到我自己都收口不及。
雷只是望了我一眼,用不屑的眼神。
“你这么年轻,不好好生活,去做黑社会。”我理智完全清醒后开始对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一边纯粹在没话找话,一边偷偷地四下打量着周围环境,考虑着怎么脱身。
雷换了支烟,叼在嘴里,拨开堆满杂物的桌子,找到一个一次性打火机打着了火,狠狠吸了一口。
“好像是你在酒吧吃摇头丸吧!”他开口了。“自已都不是好人,怎么说别人?”
我不由的觉得害怕,刚才吃的原来是摇头丸。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脸有些发烫,如果家人知道我吃这东西就惨了。
“第一次去酒吧?”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以后一个女孩子不要去那种地方!”
我突然又觉得雷不像坏人。看他样子也就与我一样二十五六岁,怎么就进了黑社会呢。
“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走。”我忙不迭地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我轻轻地在外面关上门,松了口气,还好他没有伤害我。
雷住的是公寓的房间,大约在五楼,我下了楼才发现这个地方我一点都不认识,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家。站在马路边,我很头疼。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回头一看,是雷。他一声不吭,朝着我右手边走去,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跟着他,从他的背后看,他不算高大,肩膀却很宽,走路的时候有种昂然的男子气概。令我不由自主地默默跟随。
总算到了人多的地方,我提着的心也放下,雷拦了辆出租车,在拉开车门的时候,我迟疑着转头对他说:“今晚……谢谢你啦。你叫什么名字?……”
他扬了扬眉毛,脸上有种捉弄的表情,说:“不用知道我的名字,我只是个混黑社会的流氓”。
我张口想说什么,一时语塞,他笑着凑到我耳边,轻声说:“告诉你,你的腰好软。”
我的脸蓦得涨红,气得转头钻进车子,把门狠狠关上,吩咐司机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