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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佛脚的典故

  这个典故见唐朝诗人孟郊《读经》诗:"垂老抱佛脚,教妻读《黄庭》。"宋.张世南《游宦纪闻》中说:"云南南面的一个国家,举国上下都崇尚佛教,有犯罪异地处死刑的人,赶往寺中,抱佛脚悔过,官府便可赦免他所犯的罪。"  现在人们常说:闲时不烧香,急来抱佛脚。用这个典故比喻事先不作任何准备,临急才仓皇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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