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自以为是诤友。
一个好友,鬼使神差爱上了有妇之夫。我道德感一向松散,从不认为奸夫淫妇该被沉塘,却替她感到不值。一个矮胖寻常的中年男人,有什么可取?这其实是我庸俗的审美观的体现,但当时我确实觉得,朋友应该找一个同龄的男人,一起唱歌跳舞,笑声似阳光雪片。
她和男人纠缠了三四年,男人终于向元配提了离婚,元配打电话来骂她是婊子……
一团乱麻,每一个绳结她都向我倾诉,我无一例外说:“何苦趟这浑水?”苦口婆心,把天理人情掰碎揉断,恨不得像养小孩一样,嚼得稀烂喂给她。
到最后,男人辞职,净身出户,欠下百万债务付给元配作为赔偿,只为了给女友一个交代。至此,普通人仍可以质疑她和男人的爱情是否道德,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是条汉子。
那以后,我和她就渐渐少了联系。还能说什么呢?我见她的丈夫会觉得尴尬,估计人家也不想见到我。很惭愧,在他们众叛亲离、内外交困的年代,我扮演的角色不是“我永远挺你”,而是一个“诤友”。
其实我们根本不需要诤友。
奥斯汀有部小说《劝导》,以她特有的微妙讥讽,说到那些劝导、那些大道理在生活中是如何行不通。你看着他一脚踩进泥塘,自以为旁观者清要救他出水火,说不定他只是想浑水摸鱼而已。
尤其是男女之事。爱是一种半癫狂状态,神塞目迷,“天上下刀子都要爱”,“死了也要爱”,肉体痛苦在所不惜,生死大限全不在乎,何况闲人的几句闲话。你对她说: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人家回你:终被无情弃,不能羞。
假如没有爱到这程度,理性还占上风,自然不劳你旁人操心。
更何况,你以为你知道的就是全部吗?说不定只是听了个开头,就以为这是一个老套的中年男人与小三的故事。那男人玩够了就回头,继续扮演好丈夫好父亲,而且一生睡得极香甜安稳,从来不会被内疚惊起。但我们都看错了,只有她看对了。
看对人的人,不需要诤友,因为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诤友。看错人的,更不需要了,因为他分不清谁是诤友,谁说的是良言。
退一步说,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对谁来说,不都是一个很困难的功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