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书法思考网,注册用户可以投稿!

少年袁崇焕智胜尚书

  袁崇焕是明末的一代儒将,他在抗击满清入关的战斗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袁崇焕小的时候,非常聪明,遇到肯动脑筋。这里就有一个他“智胜尚书”的故事呢。

  在袁崇焕10岁的时候,他们家居住在石龙镇。当时他的爷爷在当地开设了一个规模很大的杉木店。

  一天,当地有位退休的徐尚书带领家人来到杉木店,要购买大批杉木,整修他的“尚书府”。

  徐尚书自恃势大气粗,利用石龙地方方言中“跳”和“条”同音的原理,命家人将店里的杉木放成一堆一堆的,然后跳过一堆就算作一跳,结账时又把一“跳”当做一“条”。这一跳杉木可有几十条之多,他就是想用这个方法来占便宜。

  挑完杉木,徐尚书想:我一跳就是几十根杉木,你价格再高,还是我占便宜,便说:“明天到府里来取银子。”于是也没有讲明价格和收款方式,就扬长而去了。

  袁崇焕放学回家后,看到祖父愁容满面,就问,“爷爷,您为什么这么忧愁呀?”

  爷爷将徐尚书的欺行霸市的恶劣行为说了出来,小崇焕一听,立刻心生一计,说道:“爷爷不必忧虑,孙儿自有办法。”

  第二天,爷孙俩来到徐尚书家中取杉木钱。徐尚书便命家人拿秤来称银子,此时,袁崇焕不慌不忙地拿出一根竹筒放在桌上说:“大人,不用拿秤来,本店收银不用秤,而是用竹筒来量的,一‘条’杉木一‘筒’银子,请往竹筒里边装银子吧!”

  徐尚书没想到袁崇焕这个小小的孩子,竟会利用自己买杉木时没讲明价格和付款方式的漏洞,当即,他气急败坏地说:“哪有如此收银子的?”

  袁崇焕立即理直气壮地回答:“哪有你那样计算杉木的规矩?”

  所谓:偷鸡不成,把蚀把米。徐尚书自知理亏,无可奈何,只得如数付了杉木款。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丨如未注明 , 均为原创|如侵权,联系删除丨本网站采用BY-NC-SA协议进行授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少年袁崇焕智胜尚书
喜欢 (0)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