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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丁小冉有关的几个爱情片段

  我叫丁小冉,一个每天抱着小浣熊坐十八路公交车,穿宽松的休闲毛衣,喝酸奶吃香橙蛋糕的23岁牧羊座女子。通常,当我吃完手中的蛋糕并把利乐包中的牛奶喝得吱吱作响的时候,公交车就恰到好处地停在市图书馆前的站台旁,然后我就会和丁小可一起开始一个快乐的图书管理员新的一天。
  
  直到去年的秋天,当窗外的梧桐树开始飘下金黄的树叶时,汪海走进了我的阅览室……从此,我的生活中开始拥有了许多应该永远铭记的片断。
  
  片断一:不做永远等爱的女孩
  
  图书馆的开馆时间是上午九点,我总是在每天的八点半准时到达阅览室
  
  “小姐,办阅览证。”当一个从天而降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我正在专心致志地将手中的苹果切成碎丁。
  
  我没有想到,在鲜有人来的星期一的上午会有人在开馆之前就来办证,手忙脚乱地为他办证的时候,不是让苹果滚到地下,就是将水杯打翻,而站在我面前的他,却始终以一种事不关己的样子将双手插在裤兜,好像全然不明白这一切的慌乱皆因他而起,直到为他办完手续,甚至连一声“谢谢”也不肯说。
  
  虽然阅览卡上的名字叫汪海,但我却在心里将他称为木头,如此冷漠而木讷的人,不是木头又是什么?
  
  当他第四次走进阅览室,我又对他产生了新的结论,他到图书馆来不是看书而是为了更好地发呆。他总是坚持坐在靠窗的角落里,随意地摆上一本杂志,然后一心一意看着窗外的梧桐。
  
  我以为,一个常常发呆的人多少有些寂寞,而专门跑到图书馆来一心一意发呆的人就更寂寞了,看着一个七尺男儿在自己面前发呆是比自己发呆被别人发现更难堪的事。
  
  所以,在那个暖暖的秋日的午后,当我为同事送上新泡的花果茶时,也顺手为他倒了一杯。
  
  后来,汪海离开的时候,破例走到我面前和我说“谢谢”,并送我一幅他画的我的卡通画像———他的职业是杂志社的美编。
  
  后来,汪海再来阅览室的时候,总会先和我打个招呼。
  
  后来,汪海会发些有趣的短消息给我。
  
  后来,我会在汪海不来阅览室的日子,坐在他曾坐过的地方发呆。
  
  我告诉丁小可,我爱上汪海了,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让他明白,最严重的是,我连他是否有女朋友这么关键的问题都还模棱两可。
  
  踌躇中,我刚好看到一部电视剧,头发花白的女主角告诉同样花白头发,已是奄奄一息的男主角,她默默地爱了他一辈子,男主角回答,他等这句话也等了一辈子。
  
  原来,比被心爱的人拒绝更痛苦的事,是仅仅因为羞涩而和今生的最爱擦肩而过。
  
  所以丁小冉绝对不做永远等爱的女孩,我对自己说。
  
  然后,在那个明媚的早晨,我极力以一种若无其事的表情将两张音乐会的门票递到汪海的手上:“谭盾作品的演奏会,排了好久的队才买到的,可是临时有事去不了,便宜你了,带女朋友去听啊!”
  
  “一张就可以了,丫头,不知道吧,我就是传说中的钻石王老五啊!”
  
  以牺牲一场偶像的专场演出为代价换来的千真万确的独家新闻,我在以后的两周内情不自禁地傻笑了N次。
  
  片断二:只有喜欢的感情不是爱情
  
  从此,我会像小时候背课文一样记住体育版上的足球新闻,只为在和他相处时能有更多的话题,讨厌油烟味的我会耐着性子向妈妈学习做他最爱的西湖醋鱼;只要超过一小时不联络,我就会找出各种漏洞百出的借口马不停蹄地给他打电话发短信……
  
  全世界的人都开始知道,汪海对我有多重要,那么汪海呢,他明白了吗、他感觉到了吗?他总是漫不经心地等着我给他电话,并且安排好每一次的约会;他也总是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礼物,却从不肯问问我喜欢什么;交往了大半年后,他也仅仅是象征性地牵牵我的手……
  
  终于,我开始小心冀翼地问他,是否爱我,他回答,喜欢我。
  
  我已经二十三岁了,我当然能够明白,仅仅有喜欢的感情是不能成为爱情的———你可以喜欢很多东西,甚至很多人,但是你却只可以爱一个人,而我,却不是你心中惟一的那个人。
  
  那天,偶然地路过一个皮具店,又偶然地看到一个精致的男士皮夹,看到的那一刻就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虽然因此而用掉了我半个月的工资,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汪海随身携带的皮夹早就破旧不堪了,如果送个新的给他,他应该会很高兴的,最重要的是聪明如他,完全应该理解,当一个女孩子送你皮夹的时候,其实是想你能将她的照片放在里面,因为那是她心中好重要也好温暖的位置。
  
  可是,令我意外的是,这一次汪海可是连看也没看,就淡淡地告诉我,他习惯了用原来的钱包,不想再换了。
  
  “一个旧钱包,你也当宝贝!”嗔怪着从他手中抢过那个旧钱夹的时候,却不由得呆若木鸡。
  
  在一起快一年了,我从来都没有机会打开汪海的钱夹,所以也从来没有机会知道,原来在他的钱夹里竟然有一张双人照:照片上的两个人是那么的亲密无间,汪海的目光竟可以那么的深情而炽热,最重要的,照片上的那个不认识的女孩是那么的美丽精致,那么温婉矜持。
  
  “别误会,她是我的前女友,现在在澳大利亚留学。”
  
  “讲讲你们的故事嘛,你从来都没有说过,真的有点好奇啊!”我极力控制住快要夺眶而出的眼泪,然后以毫不介意的口吻问他。
  
  终于,我开始知道,照片上的女孩叫素儿,如果不是在相恋的第六年,她执意去澳洲留学,他们应该可以执手到白发的。
  
  知晓这一切的时候,我正学着煲老火汤,我当然明白,我不是素儿,比起那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我的爱恋是多么的苍白,可是,我以为,爱情有时也如煲汤,文火慢炖,也有香气四溢的时候,需要的,不过是一点时间和一点耐心。
  
  我开始穿五寸以上的细跟鞋,虽然这会让我的双脚长满血泡,我也开始脱下钟爱的休闲装,换上那些轻盈的时装。既然无法改变你最爱的那个人,当然只能委屈自己扮成他喜欢的样子。
  
  片断三:爱情有时也是一种习惯
  
  六月,如火的六月,我按照从时尚杂志上学来的方法,穿长及脚踝的棉裙,在咖啡厅里故作优雅地喝贵得吓人的咖啡。
  
  我,热情快乐的丁小冉就出生在这火热的六月啊,而早在三个月前,我就明白无误地告诉过汪海,我想在这一天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
  
  在比约定的时间晚了整整一个小时后,汪海终于赶到了,在象征性地和我说了几句话后,就是埋头吃他的牛排,虽然我早就习惯了他和我在一起时的沉默与木讷,可是,今天是丁小冉二十四岁的生日啊,他怎么可以这样。
  
  “汪海,知道、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日子?”
  
  这一次,我没有成功地止住已经夺眶而出的泪水,我试着把不该说出口的话在心里默诵了好几次,可最终还是忍不住吼了出来:“做最真实的我,你不喜欢,扮成你喜欢的样子,还是被你忽略,难道,你把你爱人的那颗心永远留在了过去,从此你胸口的位置就变成了一个空洞,只会源源不断地吸收我的爱,却吝啬地不肯付出一分,如果真是这样,我宁愿清醒忍痛地放弃你,也绝不勉强和一个永远不会爱上我的人在一起!”
  
  扔下惊诧不已的汪海,伤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干脆将那双昂贵的高跟鞋提在手上,光着脚丫,大步流星地走在喧闹的人行道上,全然不顾侧目而视的行人。什么优雅高贵、什么楚楚可怜,没有了快乐只有眼泪的丁小冉还是丁小冉吗,没有了自我,完全成为爱的奴隶的女人还会可爱吗?
  
  一天、两天,一周、两周,我强迫自己不再给汪海打电话,而他也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不再有任何音讯。
  
  在没有汪海的日子里,我又成了那个简单快乐的丁小冉,虽然我的心总会在每一个关键的时刻,莫名地疼痛。
  
  直到那日,汪海再次走进了图书馆。
  
  我想喝你泡的花果茶了———我不理他。
  
  我给你补过生日,行吗———我还是不理他。
  
  我换钱包了,并在里面放了你的照片———我仍然不理他。
  
  你把我的习惯给弄丢了,你得赔给我———什么意思!
  
  我的眼睛早已经习惯了在空闲的时候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着你忙碌的身影,我的胃也习惯了吃你做的半生不熟的怪味菜,还有,我的心更习惯了你每天不打五个以上的电话,不发十条以上的短信就不罢休的温情骚扰……可是,就在两个月前,你却让这一切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让我把习惯弄丢了,让我一下子觉得生活失去了应有的滋味,这种感觉和刚失去素儿时是一模一样的———我强迫自己不去理会如同做错事的孩子般在那站着的汪海,我才不要这么快就原谅他。
  
  小冉,如果,如果我愿意把我那颗爱人的心努力地找回来,那么,你愿意把我的习惯还给我吗?
  
  好像不可能了!我回答。
  
  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再也做不出那么难吃的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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