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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病相怜不是爱

  如果曾经有过被抛弃的经验,通常感受都很不好。尤其在自己觉得根本没有做错什么事情的情况下,更会有一种“无故就被抛弃对方很没良心”的感觉,因此留下难以疗愈的伤痕。
  
  比这个更惨的是,如果连续几次恋爱,都是对方主动提出分手,即使是经过双方协议,同意好聚好散,但因为自己并没有觉得到了“非分不可”的地步,而是在对方的软式逼迫下,为了维持风度而同意结束感情,那种连续“被抛弃”的负面感受,就会因此深植于心。
  
  于是,下次再碰到心拥亩韵螅诙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恐惧感,在让自己陷入情网之前,会很想问对方“你之前的分手经验,是对方主动提出的或是你主动提出的”这个傻问题。
  
  如果对方也很傻地给了以下的答案,“我都是被抛弃的那一方”,两个人就会一起傻傻地生起同病相怜的悲悯,甚至因此而决定要在一起。
  
  套用“吸引力法则”的原理,这是比较负面的磁场,两个经常被抛弃的人,心中怀着无比的怨念,因此吸引彼此靠近。
  
  抱着“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情怀,很容易产生盲目的好感。仿佛是把双方的信任基础,建立于“他也曾经有过多次被抛弃的经验,应该会知道那种痛苦,可能比较懂得珍惜,不会轻易背叛我”的假设上。
  
  或许,这样的假设并不为过,很可能也有几分道理。但是,爱情的美好,应该建立于彼此的赏识之上,而不是同情。
  
  从同情开始的爱情,常因为缺少自信,而衍生很多的委屈。
  
  即使,还是愿意相守在一起,但就是不容易获得真正的快乐。
  
  同病相怜的爱,藏着尚未疗愈的病态。不如先回来把创伤处理好,再开始重新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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