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春天,我喜欢上一个女生,那种喜欢是不动声色的偷偷喜欢,以至于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很怀念那种面红耳赤的羞赧。
喜欢与否,不过一念之间,没有剧本,没有预演,大多克制绵长。我始终认为,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事,就像我喜欢她373天了,她却不曾知道。
你是否,也在某一瞬间喜欢上一个人呢?
那种感觉很神奇,无以名状却念念不忘,带着一点点苦涩,但更多的,是绵长的甘甜。
余笙怦然心动的那一刻,耳机里刚好播放着鹿先森乐队的《春风十里》。清新的嗓音搭配婉转的曲调,干净的曲风镶嵌精致的歌词,一切恰到好处。
余笙第一次遇见他,是在走廊里,似曾相识便忍不住回头多看了两眼,从室友那里打听到,他是学校小蓝帽检查校牌的一员,课间休息时间便能看到他匆忙的身影。
少女情怀总是诗,一枚柔软的种子在那个寻常的春天里,落地生根。
刻意经过他的教室,哪怕是气喘吁吁地跑到隔壁楼层去上卫生间,不过是为了多看他一眼;去学校公告栏上看着他的名字发呆许久,暗自发誓要好好学习,争取月考能够上榜,不过是为了离他更近一点;去他常去的那家面馆,看他大口吃面的样子一点都不男神,但还是花痴地看了好久;偷偷地跟在他的身后,就好像是影子追着光梦游;默默地看着他打篮球,幻想着偶像剧里的送水情节,却始终不敢开口。
仰望满天的繁星,便知道翌日放晴,就像遇见喜欢的那个人,便觉得平淡日子得到了命运的馈赠,那份笃定,那份期待,使得生活变成了不同口味的冰淇淋。
暗恋时,每个人都是出色的演员,尽力隐藏满心的欢喜,害怕对方知道,又害怕对方不知道,更害怕对方知道却假装不知道。
跨年那晚,余笙喝醉了,不知道是闺蜜的怂恿给了她勇气,还是酒精带来的胆量,她第一次主动加了他的微信,并发送了消息。
“你好,我想认识你。”
他竟然通^了好友申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个人聊得很愉快,只是,大多数时候都是余笙在主动找话题。
想知道他生活的点点滴滴,他想去的城市,他喜欢的食物,他未来的打算,他的择偶标准,他喜欢的一切和不喜欢的一切……只是后来,没有了后来,他去了成都,余笙去了海南。
海南的四季都很热,但想起一个人的时候,仅存不多的回忆瞬间结成冰。
越长大越发现,以前爱得奋不顾身,也爱得卑微如尘。
余笙不想再将自己的快乐,寄居在对方的身上,关于他的记忆都很美好,那就让他继续活在自己美好的回忆里吧。
她一个人围着操场跑了七圈,心想着汗水蒸发掉,应该就不会流眼泪了吧。她不愿意自己歇斯底里地哭泣,只是无比感谢曾经的那个自己。
暗恋,是一场哭不出来的浪漫。
最终,余笙将内心的喜欢转化为不断让自己变好的动力。不失眠恸哭、不烟酒成瘾、不彻夜蹦迪,学会精致地生活,努力发现平淡日子里的小确幸;不刻意讨好别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努力散发出自己独特的味道,不孤独,不将就。
多么希望,我们能够晚些遇见彼此,那时的我刚好成熟,你也刚好温柔。只是生活总会有意外,可意外又何尝不是惊喜。
如果快乐太难,那我祝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