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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无用的事,我喜欢

  跟妈妈聊天时,她说最近买了很多苹果,问要不要冷藏,等我国庆节回去吃。她知道我对苹果爱得入迷。记得每次回家返校时,都会怕行李重而不肯带吃的,唯独苹果,我愿意一箱一箱地带。
  
  有一次,在自习室做题间隙,我拿出书包里的苹果,趴在桌上看,看着看着就发呆了。旁边的师妹对我说,想吃就吃,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但我回答“只是想看看”。她说实在不能明白,苹果有什么好看的?
  
  很难回答她,就好比你问一个小孩儿“你为什么非要喜欢玩具车”一样,根本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我若说“因为喜欢”,肯定会被追问为什么。我总不能矫情地说:“因为它红得可爱,像刚刚升起的太阳,给我带来希望。”——我自己都觉得起鸡皮疙瘩。
  
  有时候在喜欢面前,什么理由都不是理由。
  
  有个男生曾告诉我:“无论多忙,他都要打篮球。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为什么。”他说喜欢不需要坚持,喜欢就是去做。
  
  比如跑步,在这紧张的复习阶段,很多人都告诉我不要再去跑道上浪费时间了。我知道他们都是为我好,但是我坚持慢跑的原因之一是,作为女生,我不想成为一个胖娃娃。最重要的是,我恨死了高中时动不动就生病的自己,我不愿再做淋场小雨就感冒发烧的人。
  
  跑步时,曾有人跟我说:几乎每天都能在跑道上看到你,你必定是一个努力的人,能够日复一日地坚持,以后无论有多难,都要以现在的心去做事。这句话戳到了我的内心。
  
  生活中有那么几个人,能够欣赏你并懂你喜欢做的事,已经足够。
  
  很喜g高中的语文老师。在很多人都觉得我应该放下阅读,全身心投入复习时,只有她会在我的作业本上鼓励我。她说文学与数理化不冲突,好习惯不能说扔就扔,喜欢的事更不能轻易言弃。她不会以“爱我”的名义,来阻挡我追梦的脚步。相较之下,我很不理智地讨厌起班主任,因为他老跟我说要专心学习,还没收了我的课外书。不过,现在也理解他当时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了。
  
  但有些事成了一种习惯时,人会在无意识中去重复践行它的模式。更何况,不想为了取悦他人,而放弃我所喜欢的。固执也好,自私也罢,总得学会取舍。
  
  曾经在路上,看到同学碧华走着走着突然弯腰捡起地上凋零的花朵,那是一朵不再娇艳的花,但她依然往鼻子上凑,轻嗅,仿佛那是世上最芬芳的花儿。那一刻,我在想,如果我是那朵花,就觉得值了。在零落成泥前,还能被人如此呵护。也正因为如此,以后见到她,便多了几许欣赏与暖意——她必定是一个懂得在生活中取悦自己的女子。
  
  又如雨天,豆大的雨珠打在身上,令人很不舒服。我坐在体育馆里看着雨中一些少年在足球场上带球奔跑,突然觉得喜欢的力量真的好伟大!至少,它打动了我。
  
  他们在一些人眼里也许是“疯子”,为了所谓的爱好,不顾风吹雨打,不理星月暗淡,只为酣畅淋漓地取悦自己。
  
  我坚持写明信片,写书信,写博客;有人愿花时间拾起地上凋零的花瓣,望天上变幻莫测的白云,看杯里浮浮沉沉的茶叶,甚至仅仅是对着一个小小的苹果发呆……这些,在他人眼里,成了“矫情无用”的代表,但于我于一些人,却是“取悦自己”的方式。
  
  事实上,我们都需要做一些看似无用的事,来感受生活的渐进与时间的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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