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新安晚报》编辑,人气专栏作家,著有《误读红楼》《她们谋生亦谋爱》《你因灵魂被爱》等书,曾获《读者》“金百合奖”、安徽文学奖等奖项。
我读初二那年,学校要开大会,班主任让我写首诗到台上朗诵。
在这之前,我也写过诗,但班主任并不知道,她大概只是简单地觉得,一个作文写得还不错的人,应该也会写诗。
那是20世纪80年代末,一个充满诗意的年代,几乎全民都在写诗。那时诗歌几乎是小说之外大家最喜闻乐见的文体。
我接到老师布置的任务,便奋笔写了一首。考虑到盛会的气氛,我觉得诗不能写得太私人化,可那时我也不知道怎样选择更为公众化的题材,就写了一首类似于“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那种意思的诗,叫作《妈妈,我要远行》。大意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妈妈,我要奔赴无尽的远方了,您就别为我牵肠挂肚了。
说实话,那个时候,我妈比较野蛮、粗暴,没那么多慈母情怀,而我也没有远行的打算。然而,写作就是自己给自己制造幻象,在写这首诗的过程中,我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妈妈和自己。
我爸从来都是带着亲情滤镜看自家人的,先是对着这首诗激赏,激赏完了还不算,又去找住在巷口的报纸副刊编辑——我称呼他“王叔”。我爸一直认为王叔是全报社最有才华的人。
据说王叔看了,连说几个“不错”。我爸认为王叔历来眼高于顶,他觉得不错,那这首诗一定是真不错了,便问他这首诗能不能发表。王叔说:“那就留在这里吧。”
几天之后,这首诗发表在小城日报第四版的副刊上,注明我是某某初中某某年级某某班的学生。那时候,小城所有的文化人都会读报,而且大多数人能读到的,只有那份日报。我从此就算是跨入小城的文化界了。
我爸找到了培养我的新方向,特地给我订了一份《诗刊》,买了很多本诗集,后来又拿回一张剪报——《诗人今年十六岁》——给我看,其主人公是田晓菲。许多年之后,我看到她写的那本关于《金瓶梅》的随笔,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写诗。
我爸还带我去剧场看诗歌朗诵比赛。我第一次参加这种文化活动,只见在舞台明亮的灯光下,轮番上场的男女个个仪表不凡,男的英俊潇洒,女的美丽优雅,像从琼瑶剧里走出来的一样。当他们用颤抖的声音朗诵起《四月的纪念》这类散文诗时,就更像了。
我正看得入神时,我爸忽然离座,他发现前面有一个熟人,便兴高采烈地奔了过去。过了一会儿,我爸招手让我过去,对我说:“我跟他们说好了,你待会儿把你上次写的那首诗也朗诵一下。”
我一时十分紧张,但也有点儿兴奋,就像刚开始学游泳的人被迫下水,既害怕又期待。接着我就听到主持人喊我的名字,仿佛一阵潮水涌过来。我顾不上再想什么,只能奋力迎向眼前白茫茫的浪涛,好在那首诗我在学校的大会上朗诵过,老师还教我做了几个手势,这次我凭着本能,重复了上次的表演。
那首诗写得不短,背完前半段,我的紧张感消失了大半,某种明亮的愉悦感升起来,我开始注意台下黑压压的观众、剧场里华丽的灯光,开始感到某种被称为“光环”的东西正将我包裹,我明知道那种梦幻感只是暂时的,但在那一刻,它像一双翅膀,带着我飞翔在这个剧场中。
朗诵完毕,我回到座位上,整个人还是晕乎乎的。这时,前排的一个男孩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又对他旁边的人说了些什么。我感觉他对我非常注意。
我的感觉没错,没过几天,我收到一封信,正是那个男孩写的,我们姑且称他为F吧。F告诉我,他在报纸上看到这首诗的时候,就为之折服,很高兴能够在剧场见到作者,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进一步交流。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读者来信,而且不是普通的读者——随着这封信一起寄来的,还有一本杂志和几张剪报。那本杂志我很熟悉,是很多中学生都会订阅的一份作文期刊,封二赫然是F的照片,还刊登了他的一首小诗,再加上那些剪报,足以证明,他已经是少年诗人中的佼佼者了。
只是有一点不和谐:他当时是一所技术学校的学生。倒不是我势利,而是因为当时的初中生,学习最好的会考中专或者重点高中,学习一般的考普通高中,学习比较差的才会去考技校。有一次老师跟我爸说我将来可以上技校,把我爸气坏了。我想F大概和我一样,过于偏科吧。
我也想好好地给他回一封信,却怎么写感觉都不对,我缺乏那种对陌生人倾诉衷肠的能力,也不擅长寒暄,最后就有点儿词穷,信写得干巴巴的。
不过那有什么关系呢?对于少年来说,通信本身应该就是很有意思的事了吧?当然,像F@样成名甚早的人,应该收到过无数读者的来信,但他不是欣赏我吗?我凭直觉感到他是一个好脾气的、不会轻易对人失望的人。
回信果然很快就收到了。这一次,他邀请我周末去参加一个“当代校园诗歌研讨会”。听上去是不是特别“高大上”?不过地址是在他家乡某县城某单位的会议厅,好在这座县城正是我父母的老家,我经常去。
研讨会在周日上午举行,我得周六下午过去,而周六我们还要上课,所以我要向班主任请半天假。F倒是给我寄了一张像模像样的邀请函,可我不确定它能否取得班主任的信任,毕竟,研讨会的地址看起来就很有山寨感。
班主任的确对着那张纸看了好一会儿,不过,可能因为我并非她特别看好的学生,最终她同意放行。
于是我在周日上午顺利地出现在研讨会的现场,同去的还有我弟、我小姨、我表哥——小县城鲜有什么盛事,没啥热闹可看,有这么一个机会,他们就都来了。我开始还有点担心他们跟这么严肃的研讨会不匹配,但到现场一看,我感觉自己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很有可能会降低。
那些来宾看上去既不“校园”也不“诗歌”,也不特别“当代”。算了,反正也过去很多年了,我想说,他们看起来很土,女孩子头上扎着大大的蝴蝶结,男生穿着脏兮兮的太子裤。也不是那种很张狂的土,他们都很静默,互相看着,眼睛闪闪的,没人说话。
在这些人里,F可谓鹤立鸡群,他本来长得就不错,表现得也落落大方,遣词造句非常得体,如果不看下面的观众,还以为他是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呢。
远道而来的我,受到他的特殊照顾,被点名发言,可怜我根本没有什么诗歌理论,总不能把我写的所谓的诗再背一遍。在大庭广众之下,我胡乱说了几句,词不达意,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啥。
我生平参加的第一场和文学有关的研讨会,就这么潦草地结束了。
还有一个尾声。几天后,有一名同学要参加一个和计算机有关的比赛,他爸爸在大学里教编程。他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特地在班里说:“像这样正规的比赛,我是鼓励大家参加的,有些杂耍,还是算了吧。”我觉得她是在针对我。
我后来没有再发表过诗歌,也很少跟人谈诗,只是有个小本子,我的诗都写在上面,但仍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诗。在我看来,诗歌应该是一种神出鬼没的表达,与大众无缘,我只能尽力靠近它。
而在我被视为诗人的那个年代,诗歌却是和光同尘的,是因为写诗不用写太多字吗?还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不管诗写得好不好,人人心中都涌动着巨大的诗意?无论怎样,这本身就是很有诗意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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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使只是写过那样平凡的诗,也不是什么汗颜之事;再想起那场研讨会,也不再是既惭愧又有点怕被人看不起的心情。凡经过的,皆被生活酿成诗,在中年的清寒里风干,连同那潦草,都成了一种情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