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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偷听哭泣

程朗黎水水的相遇,是从这极萧索又寒冷的十一月开始的。相遇时,程朗是埋单人,黎水水是收钱人;收钱的黎水水是诱饵,林家明是那条大鱼。

林家明是程朗生意上的伙伴,十几年的熟人了,可再熟,在生意上依旧是你是你,我是我。这一票150万的生意,给不给程朗做,只在林家明的一念之间,也可以说,成不成全看黎水水这一夜了。

这种事程朗从来都反对,谈生意就是谈生意,干吗扯上无耻的色情。是的,好男人程朗说,色情是无耻的。

可要拿下这150万的生意,不无耻是绝对不行的。谁都知道,林家明是出了名的色鬼,这笔生意要成功,唯一的突破口,就是女人。

有气节的程朗完全可以不去做这件事,可是即使他不去做,别人也会去做,他不能在生意场上清高。生意场上的清高,和精神领域的清高一样,都是不名一文的。

清高,那他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看着人家吃肉他喝汤,最后连汤也被人抢了,直至饿死。这就是最最残酷的弱肉强食,最最真实的优胜劣汰。

这次,好男人程朗是迫不得已了。迫不得已的程朗出了很高的价钱,跟中间人谈妥,一夜15000块,预付5000块,事成后再付10000块。

中间人跟程朗信誓旦旦:那女人绝对媚,老手了,生意经头头是道。腰段软,手指柔,会尖叫会呢喃,会澎湃会迂回,功夫足,道行深,一向无往不利。别说这150万的小生意,就是比这多几倍,十几倍的,她也拿下来过,人家是专业的。

程朗苦笑,连这样的生意,都有“专业”的称谓了,真是讽刺!

晚上,黎水水远远地来了,如说的一样,妖,媚,美,腰段果然又细又软。

近处,程朗愣了一下,黎水水那么高却那么瘦,十一月萧索的冷风里,她只穿了薄薄的一层。黑风衣里面就是黑胸衣,靴子里面就是肉色丝袜。

程朗不忍,很想把自己的厚大衣给她,可她是谁?她是来赚钱的,他自己又是谁?他不过是利用她,同样来赚钱的。动了动,他脱了一半的大衣又穿了回去。

黎水水的妆是浓的,浓得化不开,化不开的,粗略一看是粉脂,再仔细看一眼,程朗的心一震。那浓得化不开的,不是粉脂,是忧伤。

那忧伤很短暂,一闪就不见了,立刻换了一副风尘状,甚至她接过程朗那预付的5000块钱时,还暧昧不清地滑过他的手,细软地揉搓,媚笑着:没想到,程先生还是英俊的儒商,我看好你,要是寂寞了,想嘿咻了,别忘了找我,给你打八折。

他的心一紧,嘿咻?三秒后,他才缓过神来嘿咻到底是什么。好男人程朗哪里见过这般赤裸的勾引,脸渐渐地红了。她到底是功夫足,道行深,做生意的时候还不忘拉生意,程朗想。可她的手指,滑过他的手指时,分明是冰的。

程朗疑惑,一个那么热闹的女人,杨花乱世般,手指怎会是冰的呢?怎么冰得似冬日夜空里寂寞的烟花呢?

林家明来了。一切程序按照事先约好的进行,黎水水步步为营,先KTV唱情歌,既而猛烈喝酒,最后酒店开房间。在包房里唱歌时,林家明的脸一直是沉的,不好看,像受了侮辱。

这样的小打小闹,他并不买账。那就换喝酒,黎水水的酒量不错,一杯又一杯,但是脸越喝越灰,越灰越笑,在程朗看来,越笑就越忧伤。

他看着,心就不忍,偷偷地,倒酒时,把她的白酒换成雪碧,红酒换成可乐,啤酒他全替她挡过了。黎水水脸上不动声色,眼里看他时,却闪着晶莹,她并不是不懂得他的深意。

程朗喝多了酒,跑到洗手间狂吐,苦胆差点吐出来。摇摇晃晃出来时,黎水水对着镜子在补妆,一层一层的粉补上去,又补唇彩,补完唇彩又补香水,补完香水又补眉毛。

他看着镜子里的她,忘了走。眉毛画歪了,她擦掉重画,再画,又画歪了,于是又擦掉。她的酒喝得太多了。程朗夺过笔,用一分钟,细细地帮她画眉毛,画了两道极美的眉毛,不妖不媚,只是两道极美的眉毛。眉毛画完了,黎水水的泪也下来了。

最后,也不知喝了多少酒,白酒红酒啤酒,轮番来过,林家明的手终于不安分了,顺着黎水水的黑色胸衣,轻车熟路地摸进去。程朗看得清晰明了,他知道,这单生意成了,150万是他的了。

可是,他很失意,他的心在认真地疼着。他看一眼黎水水,心就疼一分,再看一眼,心就更疼一分。因为,有些忧伤,再厚的粉也是遮不住的;有些气质,再烂情的戏码也是掩盖不住的。

每一个走上这一路的女人,背后的故事都铺满了眼泪,她的故事是为谁呢?她的眼泪又为谁而流呢?程朗猜测了许久,然而,他猜不透她。

程朗看到了,黎水水有一双干净的手,那手指细软,白皙,修长,指甲短短的,一点蔻丹也没有,连最浅的白色都不涂。那样的一双手,怎么会是风尘里女子的手呢?

他突然唐突生恨,恨黎水水,她做什么不好,偏偏做这个。转而又恨自己,他不该的,他不该因为一单生意,拉她下水。可他的恨,全是虚无缥缈的,泡沫状的,他并无勇气推翻这布控好的一切。

夜深处,酒店的房间开了,林家明和黎水水走进去,门就在他面前关上了。他的心底猛地一沉,似压了一块冰,寒到极限。他犹疑着,是不是叫住她。叫住她可以,可那到手的150万就不是他的了。

程朗点燃一根烟,直烧到手指,步步惆怅,终于狠下心来,转身走了。走了的程朗又回来,站在门外,他很想冲进去,这单生意他不要了,他不要了,他要把她救出来。可是,他终于什么也没有做。

很快,合同成功签下来。程朗握着那150万的合同,半点喜悦也没有,甚至沮丧。

黎水水来了,他加了一倍的钱给她。她摸着厚厚的钞票,眼里再次闪过忧伤,可那忧伤一晃又不见了。她如初见时一样,滑过程朗的手指,妖媚地说:程先生真是出手阔绰,你的生意好做,要是寂寞了,别忘了找我啊,一定给你打八折。

临走时,她又转过身来,郑重地,眼里羞涩地说:程朗,谢谢你,替我挡了那么多酒。

黎水水走了,然而,程朗对她的思念却阴魂不散。他总会想起她,又高又瘦的她,眼里满满忧伤的她,手指干净不涂蔻丹的她,转身时郑重羞涩地向他道谢的她。他知道,这是心动,可更多的是心疼,他也知道,他有多不该,可是,他还是思念她。忍了一周,他终于打通了她的电话。

黎水水来时,天正下着雪。一天一地的雪,一整条街只走着她一个人。她依旧穿得薄,妆依旧浓,黑风衣里面依旧是黑胸衣。

程朗远远地看到,就跑过去,一边脱大衣,一边把她抱在怀里。抱住时,他才知道,她在颤抖,整个身体都在颤抖。他搂紧,再搂紧,可他不知道怎样才能使她更暖和些。

那夜,他第一次没有回家,他和黎水水在一起,在他郊区的别墅里。

黎水水是有刺青的,刺青在她的左胸,很隐秘,只有脱了胸衣,才看得到。它很简单,却很赫然。一朵玫瑰和一个名字,玫瑰在上,名字在下。

玫瑰小而精致,繁花复蕊,名字已经被冼得看不清了,但想必之前一定是大而凝深,浓墨重彩的。刻在那儿,就是生生地深深地刻在黎水水的心上。亲吻时,他小心翼翼地避开那块刺青,是的,小心翼翼地避开它。

程朗不知道,刻在黎水水心上的那块刺青,在曾经的岁月里,上演过怎样炙热的故事,但他知道,一个女人把另一个人的名字,刻在离心脏最近的部位,那他一定在她的生命里,庄严地隆重过。

整整十二月,夜夜夜夜,她都来他的别墅里,他有时来,有时不来。来了,她依旧是浓妆,依旧是薄衣,依旧媚着眼神勾引他。

他说,你不必这样,你不必穿得这样性感,你也不必涂那么厚的粉脂,你可以穿得暖和些,你也可以不化妆。她伏上他的身来:这是本分,我这样的,不那样,又能怎样?

程朗的心为她疼时,一跳一跳地,疼着拉过黎水水来,抱紧她。时常,她抱着他,紧紧地,会哭出来:为什么对我那么好,为什么?他什么也不说,即使他什么都不说,她也全知道。

她知道他是爱她的,从他见她的第一眼,从他替她挡酒,从他把大衣披给她,她就知道。后来的后来,就更加知道了。

程朗给她的钱,全放在抽屉里,钱少得极快。一次他放一万块,他已经放了三次了。他不问钱是怎么花的,倒是她,指着雅诗兰黛的牌子,告诉他:这面霜极贵的,1400块的,这香水,999块,那眼影是1900块的。程朗不关心这些多少钱,可是他上网时,无意间看到,那面霜不过480块,香水3ml的,才99块一小瓶,那眼影,也不过才495块。

钱都给了她了,她没必要撒谎的,可她为什么偏偏撒谎呢?女人都是无法理解的。

那夜之后,黎水水失踪了。

抽屉里剩下的钱她没有带走,她在冰箱上留了字条:

程朗:对不起,我不该,欠你的钱,又欠你的感情。我走了,我不配爱你。

过完十二月,天更冷了。又下了一场雪,雪却总也化不尽的样子。

程朗的车,停在雪未化尽的服装设计学院门口。

学院的教学楼里走出一个漂亮的美女来,美女很高很瘦,水磨牛仔裤黑色羽绒服,因为瘦,所以牛仔裤是空的,羽绒服也是空的,里面跑满了寂寞的风。

她漂亮的脸上,没有一点妆容没有一点杂质,沉默单纯的眼角眉梢,那么年轻那么骄傲。是的,那清清爽爽的漂亮女孩子,的确就是黎水水。

这七百万人口的城市里,要找一个人不容易,可坚决要找一个人,那肯定也一定能找到。终于终于,程朗找到了黎水水。

你无法想象,她有多年轻,有多优秀,有多骄傲,她在服装设计系才上到大三,还有三个月才满二十岁,年年拿一等奖学金。可就是这样一个那么单纯又那么骄傲的女孩子,却化着又浓又妖的妆,用身体去赚钱。

说白了,这就是她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她是一尾虚荣得即将腐烂的鱼,在男人这片海里搅得天翻地覆是她唯一的兴致所在。

黎水水朝着程朗的车走过来,经过他,又走过他,她没有认出他来。他真想拉开车门,喊她,黎水水,黎水水。可他终究什么都没喊。

忽地,他想起她的刺青来,那刺青刻在她的左胸,离她心口最近的左胸,她把它刻在心里,刻在肉里,刻在血液里,刻在生命里,刻在灵魂里。然而,她的刺青,又为谁呢?

程朗的眼泪生生地流下来,为她,只为她。

他有多少年不曾哭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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