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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不可爱

傻子是这世上活的最幸福的人。因为他们什么都不用想,总是随性而来,随性而去。

而我一直都记得:三年前,我是云国公主云莫离,而不是卫国的傻公主陈玉珂。

第一章做一名傻公主

阿爹很宠我,嗯,一直都很宠。当然,这并不是说我比其余的皇子女聪慧或是其他,而是因为——我很天真。宫里的人都说这是天真。事实上,我知道,还有一种说法,叫傻。

做一名傻公主是需要技巧的,尤其还是做一名讨人喜欢的傻公主。首先,我不能流着鼻涕脏着衣服,因为这样会惹人讨厌;其次,我不能指着侍卫哥哥说这是宫女姐姐,因为这样太假。我只能把玩着阿爹的头发一边作无聊状望着天空,待看见春回的燕子飞过便一脸惊喜:“看啊阿爹!是燕子燕子,上次小五哥哥说他抓了一只,可漂亮可好玩了,还说不给珂儿,待珂儿什么时候抓到了就给送阿爹,不给坏小五!”

我叫他阿爹,众皇子女中,只有我拥有这等“殊荣”。

阿爹深深地看着我,眸子幽黑若深潭,似要将我看透。良久,宠溺地拍拍我的头,柔声道:“好,给阿爹,不给坏小五。”叹息一声,像是苍老许多,“若是他们能像你这般,该多好,我多期望他们也能像你这样,毫无顾忌地叫我一声阿爹。”

呵呵,是啊,他们是你的儿臣,他们都叫你父王,你们之间不只是父子,更是君臣。他们像爱着皇位一般爱着你,而唯一一个叫你阿爹如爱父亲一般爱着你的人,却是个傻子,是一个——要杀你的人。

多可笑。

第二章未婚夫妻

阿爹年近花甲,越发重视年龄。此次寿宴办得更是不可谓不盛大。

各国使臣皇子皆至,寿礼更是奇珍异宝五花八门,拳头大的夜明珠、金丝玲珑线织就的山河图、珍珠串成的一人高的寿仙像……

我扫了一眼各种寿礼,深深勾起唇角。无视众人讶异的表情,噔噔噔地跑上九重玉阶,到第五阶时站定,抬头仰望着玉阶上方高高坐着的那人,双手捧了一个精致的玉匣,睁大双眸,天真尽显:“珂儿祝阿爹万寿无疆,圣体永安。拥万里江山,享荣华万千。”

周围人不禁莞尔,阿爹哈哈大笑着走下台阶:“好!好一个‘拥万里江山,享荣华万千。”接过玉匣,宠溺地摸摸我的头。

他笑着打开玉匣,一时愣住,迟疑道:“这是……”

“香囊呀。珂儿亲手绣的呢。”我将匣里的蓝锦香囊拿出,一脸邀功时的得意。

卫王好笑地看着那个名为香囊实为口袋的东西,上面用金线绣着……五爪水蛇?针脚歪歪扭扭,确实不能让人联想到这是一条龙。嘴角一抽,视线上移:“珂儿绣得真好。”末了, 再摸摸我的头,“快坐回去吧。”将香囊系于腰间,不再看我的手。

我回了座位,将手藏在袖中,掩盖了被绣花针扎到的伤口。

才一会儿,便有太监通报:“楚国太子到——”便见一着金边白衣的优雅男子领着一群使臣步入大殿,气质高雅出尘,尊敬地弯腰行礼:“楚国太子公仪朝见过卫王陛下,祝陛下…….”

后面的话我没有听见,仿佛全世界都静止了,周围人全都看不见了,只有他一个,只有他——那个我此生最爱的人,公仪朝。

我定定地看着他,袖中的手无法抑制地颤抖。

三年前还是楚国皇子的公仪朝。接下来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都听不到,看不到了。我心里只有这两个字——阿朝。

反反复复。

曾经,楚国皇子公仪朝与云国公主云莫离是未婚夫妻,虽为两国皇族,但因两国交好便从小相伴,实乃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然,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在两人成亲的前一月,云国被卫国所灭,一夜之间,那么突然。

亡国那日,云国皇宫熊熊大火三日不灭,宫中无一人逃脱,皆被烧为灰烬……

听说,公仪朝在废墟里挖了整整七天七夜,双手被磨得白骨可见,只为寻找那个叫做云莫离的人;听说,楚王欲立公仪朝为太子,而公仪朝却断然拒绝,并说此生不触皇权,不负那个叫云莫离的人;听说…….

傻阿朝啊,君命难违,你怎能拒绝?云莫离何德何能,值得你如此相待?

“玉珂,这赤豆糕味道甚好,尝尝吧。”我回过神,一片清明。抬眼便见不远处的公仪朝正疑惑地看着我,见我回神,回以温柔一笑。

心中一颤,方才是我失态了,竟盯了他那么长时间,不知有多少人看见,幸亏身边人提醒。

一碟赤豆糕放在身边的桌上,陈寻玉依旧是酷酷的模样,面无表情,只是眸光深沉,盯得我心里发毛。他刚刚那句话,是无意之言,还是有意提醒?

我回以甜甜一笑:“谢谢小二哥哥。”陈寻玉是我二哥,卫国二皇子,我总喜欢叫他“小二哥哥”,因为每次这样叫,他的万年冰山脸都会破功,五颜六色,色彩缤纷。

果然,他面色变了几变,咬牙道:“不用谢。”

赤豆糕甜得发腻,我心中更是五味陈杂。皇子成太子,公主非公主。相见不能相认,咫尺天涯,便是如此吧……

散了宴会,我便被陈寻玉带到了御花园。黄莺婉转低低唱,芙蓉娇羞阵阵香。花开满园,芙蕖满塘。令我惊讶的是,他只问了我一些日常事,并未问我为何在宴会上如此失态,倒令我原计划好的那一套装疯卖傻计无用武之地。我暗自舒了口气,看来他对此事并未在意。临走时,他的眼神有些怪异,摸摸我的头。他说:“玉珂这三年来似是没长个子。”

我苦笑,受过削骨换皮之术的人,怎么长得了个子?

现在的我,是十五岁时陈玉珂的模样。而陈玉珂,今年本该十八岁。

在御花园摘摘花、拔拔草,终于等到了出来寻我的姚儿,遭了一通好骂。直至回了悠然殿,姚儿依然念念叨叨:“明明不识路还到处乱跑,净给人添麻烦!”

我一撅嘴:“姚姐姐又凶我。”跺了跺脚转身跑入内室,“不理你了。”

内室无人,这才发现自己手心里满是汗水。方才姚儿的话令我警醒:陈寻玉明知我不识路却单独带我到御花园,最后还将我独留在那里。一向谨慎细致的二哥怎会做这种马虎事?

莫非他怀疑我不是陈玉珂,此番行为是为了试探我?

我顿觉呼吸沉重,仿佛有一座大山压在胸口。若猜测是真,陈寻玉……必须得死。

事实证明,灾祸这东西总是成群结伴而来的。第二日便得了消息:公仪朝向卫王求亲,欲娶六公主陈玉珂为妻。

我心中一惊,若想两国交和,为何不娶大姐或四姐,偏偏要娶我这个无势的傻公主?莫非公仪朝被驴踢了脑袋?最重要的是,我若嫁他,大仇如何报?

我费尽心机谋划三年的计划岂不是要付诸东流?

想到这里,我忙叫姚儿带我到御书房,此刻阿爹应该在御书房。无论如何,我都要阻止这场联姻。

第三章乐极生悲

我忘了,阿爹不只是一位父亲,他更是一位君王。公仪朝以十万黄金布匹作聘礼,阿爹怎能不动心?他失去的,只是一个傻女儿而已,尽管这是最得他喜爱的女儿。最是无情帝王家,不是吗?

最终,两国决定将婚期定为三月后。三个月,时间有些紧促,我想,我得加快脚步。若成功,三个月后,我便可以嫁给公仪朝,从此忘却前尘,一心一意做他的妻,虽然是以别人的身份。若失败,便只有死路一条。为了死去的云国臣民,为了阿朝,云莫离只能成功!

作为一名养尊处优的公主,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不太好的习性。比如说我,每次清晨被人叫醒时脾气都会火爆一阵。

而现在,月上中天,外面灯火明亮,吵吵嚷嚷。我正在思考该以什么方式来发泄被人吵醒的怒火。

事实证明,在外面大喊“抓刺客”时走神是一个不好的习惯。比如说,现在我的脖子上架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刀。

我冷眼看向黑衣刺客,沉声道;“我想,你需要好好解释一下扰我清梦的理由。”

那刺客瞪大双眼,不知是在惊讶我说的话,还是惊讶我这个傻公主为何仅用一根金钗就能挡住他疾速挥下的刀。

我心里扬扬得意,无比爽快。难怪陈寻玉老爱扮酷,原来装十三的感觉这么好!

趁刺客愣神的工夫,我用执钗的手一挑,快速封了他六大穴位,令他动弹不得。金钗抵在他的脖子上。我眯眼道:“你的主子,让你来做什么?”

刺客用看白痴的眼光看我,分明是在说“当然是杀你”。

我嗤笑一声,金钗向前顶了顶,刺客的脖子上顿时有血珠冒出,一片殷红。“御林军要搜到我这里来还需些时候,这段时间,要让你生不如死也足够了。

刺客偏过头,不再答理我,一副任君宰割的模样。

“不就是为了偷那个传说中‘得此物者得天下’的玩意儿顺便再来杀我嘛。”

刺客瞳孔一缩,因为蒙着面,看不到他的面部表情。冷哼一声:“既是知道,何必问我。”

我叹息一声:“我说着玩的。”没想到真猜对了,据说当年,卫王便是靠此物灭了云国……

有一个词叫“得意忘形”,还有一个词叫“乐极生悲”,说的就是现在的我。

正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暗自得意时,刺客突然冲破了穴道,袖中滑出一把短刀,出手狠绝凌厉,我躲闪不及,右肩便鲜血直流。刺客眼睛一眯,寒光闪过,第二刀已是当心劈来,速度之快,令人心惊胆寒。

没有预料之中的疼痛,我睁开眼,便见一把长剑没入刺客心口,剑尖露了出来。

陈寻玉一把搂住我,声音沙哑而颤抖:“你傻的吗?”

紧接着进门的是公仪朝,见我右肩殷红一片,忙取了金疮药为我敷上,对着才赶来的御林军就是一声怒喝:“还不快传太医!”

陈寻玉不着痕迹地从我手中抽出金钗,悄悄插回散乱的发里,无人发觉。

他果然已知我并非陈玉珂。

第四章 傻得彻底

右肩的刀伤极深,开始是难忍的疼痛,后来就成了麻木。昏昏沉沉间,似是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有些话本不应与你说,但若一直瞒着也觉得对不住你……”

“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人,她很聪明,很漂亮,但有时也会很呆,很可爱,有时候,你根本就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想法总是奇奇怪怪的。她死了,我却不能随她一起,我背负着一个国家……算了,说了你也听不见。”似是有淡淡的笑声传来,夹杂着难言的苦涩,“你嫁与我,我虽不会爱你,但也不会亏待你……”模模糊糊,最终什么也听不见了。

再醒来时,身边坐着一个人,我使劲眨眨眼,是陈寻玉。不知怎的,见了他,顿时心安。屋里只有他一个,不见公仪朝。

见我四处张望,陈寻玉淡淡道:“你昏迷了三日,父王皇姐他们都来看过你,姚儿帮你热药去了。”

我的头又开始疼了,这么说现在就只剩我与二哥了?唉……尴尬啊尴尬,真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见我不语,他迟疑了一会儿:“你……”想说什么,声音一顿,终是没说出口,叹了口气,“我还有事,先走了。”仓皇起身,脚步微颤,到门口时还被门槛绊了一下。

从未见他这样狼狈过。

坐起身,右肩的伤被扯得生疼。我微微苦笑,云莫离啊云莫离,你可真傻得彻底。

当时听到门外有轻微的响动,我忙抓准时机挨了那刺客一刀。本以为会是御林军,却未想到,破门而入的是——陈寻玉。

三年来他有意无意地关照,寿宴上刻意地提醒,冲入房门时慌张的神色,搂住我时眼底的悲痛,将刺客刺死为我隐瞒真相……

这一切的一切,想要视而不见都不行,可恨我现在才发觉。可……这份情意,云莫离受不起。

卫、楚两国是大国,若联姻的话则更是所向无敌,其他各国必不会想看到这种局面,而阻止联姻的办法就是刺杀,公仪朝是楚国太子,权重位高,杀他难如登天。而我,大姐四姐前几日已招了驸马,若我死了,卫国便没有可供婚嫁的公主了。比起杀太子,杀我这个傻公主明显容易得多。

自上次贺兰行刺未果后,我的悠然殿明显热闹许多,无论白天夜晚总能听到足尖踏在瓦楞上细微的声响和各国刺客兵刃交接的声音,偶尔还能听到刺客间的对骂声。

这成了我受伤期间唯一的乐趣。

因为急着准备聘礼,公仪朝在我差不多能下地时便回了楚国。阿爹的病也日益严重,听说这几日上朝批阅奏章都是陈寻玉代劳的。

第五章陛下薨了

今天天气不错,我带了姚儿出来逛逛,好久都没有出悠然殿了,乍一出来,心情十分舒爽。九曲湖边杨柳垂垂荡荡,暖风轻轻袅袅,日光映在湖面,粼光如坠,波坠如泪,碎玉绿琼一般。湖里莲叶接天,菡萏绝艳,动人至极的美。

才转了不一会儿,便见远处过去了一行人,带路的从衣着看似是某位侯爷,而被众人围着的,是一位年轻男子,一袭青衫微扬,有一丝仙风道骨的感觉,离得太远,看不清面容,但从通身的气质看想必长相也不会太差。

“二皇子真不愧是二皇子,为了给陛下治病,竟能将传说中的医圣封无音请了来!”姚儿在一边感叹道。

我心头一惊,若封无音来,香囊上的毒岂不是会暴露?

医圣封无音,医术天下无双,但最擅长的,是削骨换皮。

第二日偷探得了消息:卫王中了毒,此毒名曰“两不知”。

封无音果真不愧是医圣,这么快就发现了。“两不知”取自双生并蒂七日莲的莲蕊,和了金蛇胆银雀丹,无色无味,毒性缓慢,症状如一般的风寒发热,死时无声无息,若孤花飘落。正是“花落人亡两不知”。

而“两不知”的解药中需一味南海的菘蓝草,想必封无音是没有的,而此药不可缺,定然要派人去取,若那人在途中死了的话……

没有菘蓝草,纵是封无音也无力回天。十日后,我和诸位兄姐被唤至阿爹的寝殿。

阿爹卧躺在床上,头歪歪地靠在床头,发丝整齐地被金冠箍着,想必是在见我们之前特意整理了仪容,但面色仍是掩不住的苍白。

他从床边的暗格中取出一卷明黄卷轴,青白的手微微颤抖。

诏书中写得明白:皇位传于陈寻玉,三皇子、五皇子臣下封王。

交代完一切,阿爹将所有人赶了出去,偌大的寝殿中只有我们二人。

金兽炉,焚玉香。

他拉了我的手,紧紧握着。这个在朝堂之上号令天下的威严老人,此刻满面哀伤,眼里载满了心痛、愧疚:“珂儿,阿爹此生,最对不住的便是你。珍妃去得早,没娘的孩子在这宫里不好过……”喘了几口气,接着道,“最是皇家无情,你装傻扮痴不过是为了保全自己,并无错处……”我心头一惊,自认为扮痴儿扮得无甚破绽,没想到这卫王的眼睛却是如此毒辣,不过所幸他没有怀疑我并非真正的陈玉珂。

“可恨我枉为一国之君,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能让她们自由自在地活着……”他抬头看我,满眼希冀,“你可怨阿爹?”我看着他,摇了摇头。他眯眼笑了,孩子一般,道:“我国有件秘宝,得此宝者得天下。它的地点,我只告诉你一人,若有一天你的兄姐们想害你,你便用它做护身符吧……”

我万万想不到,他会这么轻易地将藏宝的地点告诉我,那我三年来的提心吊胆、步步为营到底又算什么?

我冷笑一声,一把甩开他的手,不理会他惊讶的表情,在他耳边低声道:“谁是你女儿!我是云莫离,云国公主云莫离。”嘴角钩起,无限讽刺。

他张大了嘴咿咿呀呀,就是发不出声来,全身抽搐着,双目赤红,狠狠地瞪着我,似是要将我剥皮拆骨吞吃入腹。我冷眼看着,摸了摸胸前的玉佩,这是他在我去年生辰时送我的。

渐渐的,床上的人不抽搐了,气息微弱下来,没了声息。

我一甩袖,抬脚走出殿门,沉声道:“陛下薨了。”越走越远,不去理会乱成一团的宫人和沉声痛哭的兄姐们。

第六章 国仇便是家仇

自上次受伤后,我身边的暗卫明显增多,与其说是保护我,倒不如说是监视。陈寻玉虽未将我不是陈玉珂的事情公布或是直接杀了我,但也是极其防备我的。

我根本,就没有出宫的机会!

但那个取菘蓝草的人却死了。

方才陈寻玉失望的双眼仿佛又出现在我眼前,冷到令人心寒的声音仿佛在又耳边响起——

“本以为你是哪国派来的探子,未想却是小看了你……云国公主,云莫离?呵,倒真是聪明得很,将‘两不知’渗入绣线绣在香囊上,又把自己的手扎得血迹斑斑,作副可怜样子给父王看,惹得他心中感动想也未想便戴上香囊——好手段啊……本以为你是来寻秘宝,我有心饶你一命,可你……可你却是来害我父王的命!”

心像是被一把剑捅,一阵一阵的疼,不想再听他讽刺的语调,不想再听……

今日无风,九曲湖湖光如鉴,我看着倒映在水中的脸,提醒自己:云莫离,你付出了这么多,为的就是报仇,怎能为了一个陈寻玉就产生了动摇之心?

当年亡国后,我从大火里逃了出来,想起公仪朝曾对我提到过的封无音。削骨换皮,李代桃僵。我花了十日,只身爬上了雪峰天山,爬到山顶时,身体好像不是自己的了,冷得连发抖都不会了。可是,这些又算得了什么,比起国仇家恨,这些又算得了什么!我想做陈玉珂,接近卫王,伺机刺杀,寻找秘宝。

封无音很少替人医病,更别说是为人削骨换皮了。他只问我:“为何?”

我思索一会儿,道:“家仇。”

他挑眉,斜睨我:“说谎。我见过你,你是云国公主。”

我正色道:“既是公主,以国为家,云国已亡,国仇便是家仇。”

削骨换皮,顾名思义,便是割开全身皮肉,将骨骼或削或补,修成另外一个人的身形,再将皮肤一寸一寸割下,换成另一个人的皮肤。纵是有麻沸散阵痛,但仍是刀刀刻骨,寸寸钻心,痛得不能自已。

只是,经过此术之后,此生骨骼再也不会生长,身形不变,容颜不老。

第七章 假面背后

大丧之后,陈寻玉解除了对我的禁制,我终于出了宫。

十里亭地处偏僻,位于高山之上,因山上亭子而得名。它原是云国疆土,国破之后,便隶属了卫国。

这亭子多年未修,红漆褪得痕迹斑驳,若哭花了妆的少女。我蹲下身来,在地上一下一下地挖,双手控制不住地颤抖,小心地捧起每一捧土,仿佛掌心里,是那失散已久的爱人。

挖了许久,土坑中渐渐露出一个红色的木匣,我细细拂去上面的土粒,将匣子取出,小心地擦拭。

木匣上涂了清漆,即使在地下埋了这么多年,依旧光亮如新。

肩上一阵刺痛,木匣从手中滑落,一道黑影从身边掠过。我扭头,右肩上鲜血蔓延开来,染在新着的白衣上,洇开一朵血牡丹。我稳稳身形,抬头,前方不知何时已站了十几人,一溜的黑衣。方才刺伤我的人恭敬地将匣子交到领头那人的手上,那人掂了掂木匣,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封无音。”我扫了一眼前方搭起的长弓,道,“背后偷袭不是个好习惯。”

封无音许是见我表情淡然,心中惊讶,挑眉道:“你早就知道了?”

“也不是很早。”我皱着眉,血滴在地上滴滴答答,心想,应该不会在说完话之前死掉吧。

的确不是很早。不过是在去取菘蓝草的人莫名暴毙之后才开始怀疑的。

江湖传言封无音性情孤高,陈寻玉能请得动他,只能说明皇宫里有什么能吸引他的东西。以封无音的能力,渗在绣线里的毒绝对是一眼就能看出的,但他为何在卫王死后才告诉陈寻玉?不过是为了在适当的时机让我们两人反目,造成我现在的无一援手罢了。

国灭之日,云国皇宫被重重包围,若无他人暗中施以援手,怕是我还未逃出宫门便被射成了刺猬。封无音如此性情,又怎会因我区区几句话就帮我。的确,比起利用一个探子寻找秘宝,不如利用一个满腹国仇家恨什么都不知道还自以为是的傻蛋,因为这个傻蛋纵使事情败露也不会供出他们。

而在这背后控制一切,能让封无音为他效忠的人……

这么多破绽,我早就应该怀疑,或许,只是不愿而已。

人群背后走出一人,一袭金边白袍纤尘不染,他永远都是那么优雅而高贵。

只是,这假面背后,掩藏的,不过是个伪君子、真小人罢了。

那人嘴角含笑,凤眸半眯,在阳光的照耀下,眼角似有些晶莹闪动。我抬头看天,阳光着实晃眼了些。

他的目光从地上那摊血扫过,笑道:“阿离,辛苦你了。”

你看,他这个人,即使在你满身伤痕败得彻底的时候也不忘在你心口上捅一刀。

他打开木匣:“我倒要看看这名扬天下的秘宝究竟长什么样。”笑容顿时僵在脸上。

匣子里,是一张素笺,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

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他愕然地看着我,像是终于想起了什么。

八岁时,我与公仪朝随父王狩猎,路经此地,当年天真烂漫,两小无猜,便在此,写了那张笺,埋在土里,作为我们之间感情的见证。

“秘宝早已被我毁了,它就藏在卫王送我的玉佩里。”

我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被天下人传得神乎其神的东西竟是一张江山社稷图,九州地势全都在内。可我要一张九州地图做什么?没有军队没有兵马,这地图于我来说不过是个废物,更别提复国大业。三年的苦心竭虑就好像成了个笑话!

第八章 戏假情真

可能是血流得有些多,头晕晕乎乎的,我稳了稳身形,道:“公仪朝,你果真演的一场好戏,怕是京都第一的戏子,都比不上你吧。”一场戏,演了十年,连在我受伤昏迷间都不忘用甜言蜜语来蒙蔽我。两国联姻,不过是他为了催我尽快动手罢了。

此等心计,当真深沉得可怕。

或许,我永远也不知道:有时候,戏演着演着,也就有了真心,动了真情。

若非卫王临死之际的话,我怕是现在还被蒙在鼓里——

当年灭云国,一半靠秘宝,一半靠楚国,若非知道云国皇宫的密道入口,我们又怎能轻而易举地围歼宫廷……这事没几个人知道。

知道密道入口的,只有皇室嫡族,外人只有一个,就是公仪朝,还是我亲口告诉的……

原来,毁了云国的,不是卫王,不是公仪朝,而是我——云国公主云莫离。

传在耳里的是公仪朝气急败坏地怒吼,我扯了扯嘴角,全身倚在亭柱上,道:“我是活腻了!今日来这里,我就没想着要活着回去。不光我要死,你们都得死。山底下早被我埋了炸药,导火索该马上燃尽了吧。”

看他们急于奔下山的样子,我道:“这些炸药足可以把山炸平,来不及的。”

公仪朝回过头,大掌一挥:“那你就先去死!”

十几把弓箭对准我,我想,这下可真要成刺猬了。

心痛得早已麻木,便也感觉不到冷了。

再回神时,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坐在狂奔的马身上!连点了肩上几处穴道才堪堪止住血,陈寻玉的面容几日不见似乎又酷了些:“你身上的血很多?”马儿跑得极快,能感到风刮过脸刺生生的疼,羽箭一支支从身边擦过,我把头埋进他怀里,“山上埋了炸药,你一个人来的?”

“我知道。侍卫的马太慢,我快了一步。希望来得及。”说话依旧这么一板一眼。

“你不该来的。”

他似乎有些怒,“不来?等你死吗?”闷哼一声,眉头皱得死紧,像是中了箭。

心里酸酸麻麻的,疼。

来不及了,真的来不及了,山体开始摇晃,胯下的马惊慌地嘶鸣,飞沙滚石,土崩石裂。迷迷糊糊间,只觉得陈寻玉一手护了我的头,紧紧抱着我……

尾声

我推开老旧的木门,走了进去。床上的人面色青白,消瘦枯槁,睡得极不安稳。过了一会儿才渐渐睁开眼,咳了一声,道:“你把我弄成这样,算是个什么意思。”

半年前。我醒来时是在湖岸边,身上只有一点擦伤,原来,山底下有一湖,而我们侥幸掉到了湖里才躲过一劫。这个“我们”,有云莫离,有公仪朝,没有陈寻玉。

我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公仪朝就比较倒霉了,他摔断了一双腿,我救了他。他害死了陈寻玉,就那么让他死了,岂不是便宜了他。我这样告诉自己。

然而,我知道,这不过是我蒙骗自己的借口罢了。公仪朝,毕竟是我爱了十年的人啊,能做到同归于尽,却做不到亲手杀他。

只有将他放在身边,天天看着。试着放下这份孽缘。

我从旁边的木桌上取过药碗,舀了一勺,吹了吹:“该喝药了。”

他看了一眼药碗:“杀我,又何必用毒药。你应该将我千刀万剐才是。”

我没有出声,只是举了举勺子。他苦笑一声,任我一勺勺喂下。

我这一生只杀过两个人,一个是卫王,一个是我曾经最爱的人。我用了半年的时间,结束了这场纠缠的爱。现在,我爱的人,是陈寻玉,我叫他“小二哥哥”,我将用一生的时间,来等待这份无望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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