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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爱情当成宗教来信仰

   有记者采访我时,别出心裁地要我谈谈“爱情观”。我对记者说,别弄得这么吓人,别动不动就是什么“观”。世间的事情,只要弄得高深了,过大了,就难免虚假。不过我又说,谈谈爱情倒是可以的。
   爱情是最难说清楚的东西。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有没有一个永恒的爱情让我们去追求?我都想不清楚。但是,就像伏尔泰说的,没有上帝也要创造一个上帝。我的意思是说,这世上哪怕并没有真正永恒爱情,我们也要相信爱情。人已经是很悲惨的动物了,如果连爱情都不相信了,还怎么活下去?所以,我们不妨像信仰宗教一样信仰爱情。或者,我们应该把爱情看成宗教
   不知为什么,我年轻时一想到爱情,必然想到革命牺牲。我觉得平凡的生活里不可能有真正纯粹的爱情。我当时心目中最完美的爱情版本是《牛氓》中的亚瑟和琼玛,悲苦、激烈、至死不渝。他们表面上共同为一个政治目标出生入死,是战友、是同志,他们的内心却汹涌着爱的激流。讲到爱情,我就联想到亚瑟和琼玛他们那颤抖的心、深情的泪眼、两具爱得死去活来却又始终不能拥抱的身躯。我尤其为琼玛打亚瑟的那两个耳光心醉,觉得那两耳光打得惊天动地,比亲吻拥抱更来劲。我以为,也许真正的深情,必然要以一种激烈的方式才能表达。
   我很赞同罗素的一句话,他说有三种激情支配了他的一生:对不幸的同情,对知识的追求,对爱情的渴望。很显然,罗素把爱情归到了激情。爱到深处,必然会做出某些非常举动。像纳西族的恋人们动不动就要在一起情死,毫不犹豫就把爱情放置于生命之上。温莎公爵为了辛普森夫人毅然放弃王位也是一段佳话。对于他们来说,人生也许本来并无意义,幸而有了爱情。
   爱情是上天对人的赐福。有了爱情,人生的漫漫长途至少就有了一支烛,有了温暖和光。有了爱情作底,你的人生再失败、再落魄,也不会是真正的穷光蛋。
   我是把爱情当成宗教信仰的。别人信基督、信佛、信真主,我信爱情。因为我知道,我人生的许多时候是为爱情而活的。我心甘情愿为爱情去燃烧。燃烧是一种消耗、一种无怨无悔的付出。
   爱情最开始时总是“我需要你”,如饥似渴,如火如荼。不知不觉中,爱情就会变成“你需要我”。我们急不可耐地反复去怀疑、去求证、去追寻,只为了让爱人说一句:“亲爱的,没有你我不能活。”说到底,爱情的真正涵义就在于奉献和牺牲。只有我们毫不怀疑地感觉到“你需要我”的时候,我们的爱情幸福才会真正降临。
   你被深爱着的人所需要,你有福了。
   有人于是问我,你会为爱情去死吗?我说我也许不会。但如果我这一生,从来就没有体验过真正的爱情,如果我从来没有为爱情战栗过,我会是一个最不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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