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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的喇叭

  十一岁的萨姆的脑海里总是浮现一只天鹅(swan),每次盯着在柴炉上的煎锅里咝咝做响的鱼,眼前逐步又浮现出那雪白的长脖子和黑喙的白色大鸟。
  那个水塘冬天里大多听不到一丝声音,春天时微风会轻柔而又慈爱地在林间吹拂,清新的空气唤醒水塘底的泥土中冬眠的青蛙(frog),山雀也变得很快活,树木正在萌出绿芽,鸟开始从南方往这里飞。你会猛然听到一种从空中传来的激动人心的声音——一种军号般嘹亮的鸣声,高高飞着的白色大鸟。“吭—呵,吭—呵!”这是天鹅兴奋的叫声。
  当天鹅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雾气像水壶里的蒸汽一般,正在逐步地升腾。路易斯是萨姆的朋友,可是他不会说话,从没听他收回过声音。在那个不开心的早晨,路易斯知道了自己和哥哥姐姐们不同以后,他感到畏惧极了。他不晓畅为什么自己生来就没有嗓子。他想,“命运对我太残酷了。”
  炎天很快就已往了,天鹅的全家飞去了蒙大拿。
  天鹅们到达他们在红石湖的冬居的几天,路易斯总是不能开起心来,既然不能使用他的嗓子,就该学会读和写。这里是水鸟的天堂,他有许多朋友。可他不能再依恋这些,毅然决定去拜访萨姆·比弗,并从他那里得到帮助。于是他朝东北方向飞去。
  萨姆领着路易斯一路去学校,说服了哈默博瑟姆太太。路易斯成为这所学校正式同学。
  路易斯用他的嘴叼着一枝新粉笔。他有些胆怯,使劲地盯着各种各样长短不一的单词,可以想像他付出了何等的努力,况且他也跟朋友们一路上数学课。
  路易斯的父母发现路易斯失踪后,感到非常担忧,但总也无法找到他。爸爸雄天鹅(cob)每日都到处寻找失踪的路易斯,有时他呆呆地望痴迷人的湖泊,秋季到了,冬天就快来了。他的心里,无时无刻都会在挂念这个可怜的孩子
  一年已往了,又是一个春天。依然没有路易斯的新闻。有一日早晨,当路易斯的那些长大了的哥哥们在玩水球游戏的时候,它们中的一个偶然抬起头,看到了一只从空中向这里飞来的天鹅。
  那是路易斯!他脖子上用绳子栓着一块石板和一枝白石笔。妈妈冲上来拥抱他,父亲(father)优雅地弯着他的脖子张开两只翅膀接待他。每个人都喊着“吭—呵”和“接待路易斯返来!” 他的全家都陷入了狂喜之中。他已经离家一年半之久了,看起来更大更漂亮了。他的羽毛现在是纯白的,不再是暗灰色的了。
  路易斯用嘴叼起那枝石笔在石板上写字,可是,天鹅们哪个都不识字。只有那个喂食者能晓畅路易斯平时写的是什么。
  对鸟类来说,春天是求偶的时节。年轻的路易斯心里漾起一种奇特的感觉,他恋爱了。每当她游过身边,他都会感到心跳减速,心中充满了情思和渴望。他觉得自己从没见过一只这样美的年轻雌天鹅。可是她怎么也读不懂路易斯写的是什么。[]
  路易斯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雄天鹅拍打着他那双有力的白翅膀,脑子一团糟,为了孩子冲动地做了一次奇特的冒险。他绕着比林斯城市兜了一圈,冲进了一个乐器店。他的嘴上牢牢叼出了一把鲜艳的铜制号。尽管你能想像得出他惹出的乱子有多大。

  “路易斯,”雄天鹅说,“我郑重地向你赠送一件礼物,这是一把号。它将成为你的嗓子,你的生活将会变得更顺利更丰厚更兴奋!”
  路易斯太喜欢这把新号了。每日辛苦地演习着吹响这把号。他试着好几种不同的姿势,弯着脖子,不断地吹着,腮帮子越吹越鼓,脸也越憋越红。终于有一日,他依然去找他真正的朋友萨姆·比弗。
  萨姆找到了一本讲吹号的书,每日下午,当比弗先生的牧场里的客人们背起背包进山旅行时,路易斯就开始演习吹号。在加拿大的夏令营上,路易斯学到了起床号、就餐号、就寝号和熄灯号。在那里他找到了工作,他能自如地吹起“吭—呵!”他吹,“吭—呵,吭—呵!”。声音狂野,嘹亮,动人心弦。每个人都听到过这号声并为之而热血沸腾。这声音和他们以前听过的任何声音都不同,它让他们忆起了他们熟悉的日落和月升,山峰和峡谷,另有幽静的清溪与深邃的森林(forest)。夏令营充满了刺激,可萨姆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路易斯会在最危险的时候,救出落水的夏令营成员,赢得了大家的尊敬,得到了美的奖章。慢慢的,路易斯吹出了最完美的号声,人们险些不能相信他的耳朵和眼睛了。路易斯的名字很快已经众所周知了。
  路易斯根本不会满足,他来到波士顿,他要真正成为一个号吹奏家。为了学习真正的音乐,不惜割开了作为天鹅家属在水中赖以生存的趾蹼,他要用三个前趾来按号的活瓣。
  在波士顿,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当一名游艇导航员,路易斯用号,吹起嘹亮清新的音乐,游艇上的乘客们都听得欣喜若狂,为之振奋,浑然忘掉了自我的存在。逐步地,他更加有名气了,还成为新闻人物。游客们都慕名而来,路易斯与游客们共同尽情地享受这美妙音乐带来的快感,就如同在春天里嫩芽洗澡着阳光,是啊,有什么会比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儿更快乐的呢?如果说在世是一种幸运,那么能为自己的钟爱在世那才真正体现生存的代价,生活中,有多少人忙忙碌碌,确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他当然也为游艇老板赚了许多钱,干得太棒了,他用号声征服着每一个曾经嫌疑过他的人,征服着这个世界。但是,他时候都会在思念他所爱的塞蕾娜,他总是想到她的影子,是那么的婀娜迷人。他常常独自一人向远方吹一首心爱的曲子,送给塞蕾娜,那种陶醉感觉在心底久久萦回。[]
  费城的夜晚是那么的喧嚣,路易斯是接到正式邀请和更高的筹金才决定来到这家夜总会工作的。为了自己的理想,路易斯飞过普罗维登斯,新伦敦,格林威治,越过哈得逊河,到了斯古吉尔河。他看到了费城植物园,那里有成群的各种水鸟。
  在那豪华的湖畔公园边,路易斯变富了。晚上他去夜总会为顾客们吹奏他的号,这地方又大又挤又吵,作为一个音乐家,他在这里享有很高的声誉。在星期天下午,如果天气不错,人们会成群地聚到鸟湖的岸边来,那时路易斯就会在湖中心的岛上举办一场免费的音乐会,这成为费城众所周知的大事。他总是吹奏最好的曲子,费城人都觉得那是他们所听过的最令人心动的音乐,以至于他接到了在费城交响乐团作客场演出的邀请。
  一天,大约在圣诞节的前一周,来了一场强烈的大风暴。不知老天为何会有这么巧的事,暴风雨卷来了一只白天鹅,就落在了这鸟湖上,真是难以置信,竟然塞蕾娜。她的身体很虚弱,路易斯一向守护着他心爱而且日夜思慕的人。塞蕾娜的样子美极了——庄重,娴静,庸俗,分外娇柔。
  路易斯吹奏起忧伤而又甜美的那首“梦中的美人,为我醒来吧”。每个音符都如同举到亮光里的彩绸,穿越黎明,包围修建、树林(wood)、路,令人销魂。整个世界,都会在倾听,似乎空气都不再流动。这是一只虽有天生缺陷的天鹅战胜了自我的胜利时候。他在向塞蕾娜──鲜艳的梦中人倾诉和表白。
  看到的和听到的一切真令她不敢相信,塞蕾娜高高地扬起头,挺拔而玉立,目不转睛地望着路易斯──这个清秀优雅并富贵族风范的年轻天鹅。号流泻出的音乐令她产生了有生以来从未感受过的共鸣,欢爱交织而全身激颤。她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这位把她唤醒的号手。她心醉了,她忘记了周围,忘记了已往的一切,似乎得到了新生,她惊喜,她欢愉,她敞开了心扉,春心荡漾,她有了两颗心相互碰撞的感觉,这个世界从此变得狭。是啊,爱与被爱,本身就是说不清的幸福。
  从此,他们的每一天都洋溢着热情,充满了幸福,他们一同沐浴,游泳,吃喝,散步,嘻闹,彼此通过千万种举措,来表达相互深深的爱慕。
  塞蕾娜回到路易斯身边了,而且成为世界上最漂亮的新娘。好朋友萨姆来了,他见证了这所有。
  “再见,费城!再见,鸟湖!再见,夜总会!”这个给路易斯带来欢乐与成功的地方。
  他们飞回比林斯的那家乐器店,替爸爸补偿了店的损失。然后朝红石湖的老家飞去。当初离开时,路易斯身无分文,离开时,他默默无闻,离开时,他形单影只,现在他什么都有了。他的庆幸的奖章在脖子上悠荡,他的珍贵的号在微风中摇晃,他辛苦挣来的钱在钱袋里叮当直响。他已经完成为自己的心愿!
  自由的感觉真奇妙!爱情的感觉真美好!
  春天一到,他们象父母一样便往北飞去,路易斯仍然挂着他的号、石板、石笔和奖章。那个水塘,有路易斯许多美好的影象,在那里,将有一群新出生的天鹅,倾听动听悠扬的号声。他们将迎来的是一个又一个希望。
  萨姆也许会在那里等他们,他在日记里写道:心里充满企盼,生活就富有动力,一切都可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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