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王真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6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那个“他人”,指的不是别人,正是他钟爱的情妇――贵阳某电视台的女主播、节目主持人。不过,也正是在法院宣读判决书的那一刻,王真霖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是掉进了一个香艳的陷阱――那个女主播、节目主持人从一开始就是瞄准了他的权力,靠他手中无所不能的权力满足爱美、爱玩的虚荣心,而自己正是为了满足情妇的虚荣心才一而再、再而三地收受他人的贿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
其实,王真霖最大的错误,也是最初的错误,是他的“感情错位”――从他认为女主播、节目主持人“才是自己应该有的女人”,从而获得“强烈的男人感”的时候,就该想到日后要为这种错位的感情付账、埋单了。原因很简单,一个身为领导干部的有妇之夫,要找情妇、养情妇,这本身就是非分之念。且将党纪、国法放置一边不提,只问道德何在?
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既然发生了“感情错位”,而且还对这“感情错位”感觉良好、悠然自得,就得想方设法去满足情人的需要――穿名牌服装、出国旅游……问题是,王真霖除了凭借权力收礼受贿,也没有别的能耐呀,只能是今天找这个曾经受过他的权力关照的老板要钱,明天求曾经得到他的权力恩惠的公司老总“帮忙”,终于为情人攒足了受贿86万元的巨款,也凑足了13年的刑期。
当然了,“感情错位”还只是一种表象,是一种外在的东西。实际上,从根本上来说,错位的并非只是感情,而是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