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800字
看完余华小说之一《许三观卖血记》;看完活着过后有个阴影,也比较抑郁,因为活着这本书很多人物离不开“死”的悲剧,以及看完富贵一生故事使我强烈感受到生活属于个人的绝望,再加上读《许三观卖血记》过程中的以为许三观会死去,尤其是一乐生病,许三观隔三差五就去卖血几乎命悬一线,看着心都跟他一起悬着,还好结局是好的,许三观和他家人没有还健在;
许三观一共卖了10次血,卖出人间冷暖;
第一次卖血,为了娶媳妇;
第二次卖血,为了替大儿子闯祸买单(因为大儿子把方铁匠的儿子头给砸破了,
而且大儿子还不是亲身的)
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复”老婆被何小勇“强奸”,卖血“贿赂”自己的“初恋”上床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家人吃上面条,全家人喝了三个月玉米粥已经熬不下去了
第五次卖血为了给下乡的大儿子钱让他打点队长关系,以便早日调回城里
第六次卖血为了二儿子早起调回城里,请二儿子队长吃饭;
第七八九十卖血,为了给得肝炎的大儿子治病,一路卖血到上海;
从许三观的卖血记可以看出在当时文化大革命背景下,尽管水深火热,但他们仍有自己活着的信仰,仍有自已的家人,扔保存着善心,就像许三观一样,在评论区看到这样一段对许三观“三观”的总结:世界观:可以痴,可以嗔,可以做乌龟,可以幸灾乐祸,但一定要有善;人生观:活着是种使命,富有责任,即使用血用泪也要去承担;价值观:血与情,没有远大的理想,用血与不幸抗争,实现人生意义。
个人觉得许三观应该也属于一个命运的英雄,当他不再为厄运卖血,真性情的哭泣也值得我尊敬。我希望自己将来也会有那么一天,勇敢地承担起自己多舛的人生,在付出代价之后,能够轻描淡写地拍一拍桌子,喊来爆炒补血猪肝和温一温的活血黄酒,这片刻的人间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