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蜜月期,夫妇两人所交谈的话也不过是鸡零狗碎的琐事。荷西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我叫他去东,他一定往西;请他穿红,他一定着绿;做了稀的,他要吃干的;做了甜的,他说还是咸的好。在家和我作对是他的娱乐之一。
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总是用相反的说法激他,他不知不觉中了计,遂了我的心愿。后来他聪明了一点,猜透了我的想法,从那时候起无论我反反复复怎么说,他就是不合作,还常常得意地冷笑:“嘿嘿!我赢了!”
“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法一样,我就去买奖券、放鞭炮!”我瞪着他。
刚结婚的时候,荷西十分体谅我,情绪也很高昂,假日在家总是帮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男性自尊又慢慢地苏醒了。
吃饭的时候,如果他要加汤添饭,就伸手往我面前一递,好似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自然。路上看见一张报纸,他当然知道跨过去,却不知道捡起来。有时我病了几天,硬撑着起床整理已经乱得不像样的家,他亦体贴地说:“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么不听话?”我回答他:“衣不洗,饭不煮,地不扫,实在过不下去了我才起来整理的。”
这时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头,可是碎的花瓶也得我扫,头倒不一定打得中,所以也就算了。
我们当初的结合不过是希望结伴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分的要求和占领。我选了荷西,并不是为了安全感,更不是为了怕单身一辈子,因为这两件事于我而言都算不得太严重。
荷西要了我,亦不是要一个洗衣煮饭的女人,更不是要一朵解语花。外面的小饭馆物美价廉,女孩子莺莺燕燕。我们不过是想找个伴,一同走走这条人生的道路。既然是个伴,就应该时刻不离地胶在一起才名副其实,可惜这一点我们又偏偏不很看重。
许多时候我们在小小的家里漫游,做着个人的事情,转角碰着了,就闪一下身让双方过去,那神情就好像让了个影子似的漠然。更有多少夜晚,我们各自抱一本书啃到天亮,各自对着书大笑或默默流下泪来,对方绝不会问一声:“你是怎么了,疯了?”
有时候我想出去散散步,说声“走了”就出去。有时候早晨醒了,荷西已经不见了,我亦不去瞎猜,吃饭时他自会回来的,饥饿的狼知道哪里有好吃的东西。
偶尔的孤独对我个人来说是最最值得重视的,我心灵的全部从不对任何人开放,荷西可以进我心房里看看、坐坐,甚至占据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一个人的”。结婚不应该改变这一角,也没有必要非向另外一个人完完全全开放,任他随时随地跑进去捣乱,那是我所不愿的。
许多太太们对我说:“你这样不管先生是很危险的,一定要把他牢牢地握在手里。”她们说这话时还做着可怕的手势,捏着拳头,好像那先生变成好小一个,就在里面扭来扭去挣扎着似的。
我回答她们:“不自由,毋宁死。我倒不是怕他寻死,问题是,管犯人的可能比做犯人的还要不自由,所以我不难为自己,嘿嘿!”
自由是多么可贵的事,心灵的自由更需要我们牢牢把握,不然有了爱情仍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