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简,穿着带刺绣花纹和重叠蕾丝的睡裙,推开她在英国汉普郡家中的窗户,呼吸着从原野吹来的轻柔微风。
聪慧而美丽的简生长在由舞会、下午茶、钢琴、鲜花和书信构织的浪漫环境中,当她遥望有如轻纱笼罩的原野时,在想什么呢?是爱情故事里那个令人目眩神迷的俊朗男子吧——他必须彬彬有礼,不能粗鲁愚昧,不能不知道孟德斯鸠,不能没听说过莎士比亚,至于别的,就无关紧要了。
简心中的“无关紧要”,恰恰是当时每家父母最关心的大事。女儿成年后,父母就开始忙着在家里举办各种聚会,没条件的也要经常打发女儿出门交游,或者送到城里有钱的亲友家小住几天。因为只有这样,女孩子才有可能遇见富贵男人。这些男人是否是继承人,年收入多少,有几辆马车,保险箱中有多少金币,这些早就被父母熟记于心。只要财富、地位相当,他们就会想尽办法安排女儿与之订婚。
简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不喜欢绣花,不喜欢每天换三四次衣服,也不喜欢聚会时对着某个陌生男子一边微笑,一边用折扇挡住脸和女伴们窃窃私语。简喜欢阅读和写作,向往大自然的景色,不愿意灵魂被束缚。她才20岁,已经开始创作长篇小说,这样的女孩一定会选择和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
当她的父母开始像住在乡下的那些中产阶级家庭的父母一样,为他们的小女儿安排相亲时,简总是拒绝参加这些聚会。
在汉普郡的农庄中,简特立独行地成长着,她认为生活中注定有比谈婚论嫁更重要的事。至于她将来要与之度过一生的男子,她说:“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的。那个人会喜欢我,并理解我。”不久后,他就出现在一次乡村聚会上。
简生平第一次遇到了令她无法忍受的男人,对方骄傲自大,咄咄逼人,作为一个绅士,居然比女人还善辩而又刻薄。
简和在伦敦做实习律师的罗伊一见面就唇枪舌剑,争吵不休。
可有意思的是,在一次次针锋相对中,他们发现,对方是如此地吸引自己。
他们开始恋爱了,在树林中私定终身,发誓要永远在一起。
热恋中的简和罗伊意识到,如果他们想结为夫妻,厮守一生,面对的难题不亚于英国要占领法国巴黎。作为牧师的女儿,简必须嫁给一个有家产、有地位的男人,这样她才能无忧无虑地进行文学创作;而作为贫寒之家的次子,罗伊也一定要娶一个有丰厚嫁妆的太太,才能得到律师执照。
爱情与面包,哪个更重要?这是一道永恒的选择题,让每个面对它的人都痛苦不堪。为了能够二者兼得,简和罗伊努力了两次——设法使罗伊当法官的舅舅看到了一份捏造简显赫身世的信件,但最终被知情人戳破,后来,两人选择私奔,又因为简的不舍与不忍而功亏一篑。
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太残酷,谁也不能让对方为自己放弃所有,最终他们只能分手。没有背叛,把一对年轻人生生拆散的是比钢铁还冷酷的现实。
简回到汉普郡的农庄,安静地写作,偶尔参加一两次父母安排的聚会,但她对任何男子都不感兴趣,无论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还是身世显赫的伯爵继承人。在她的眼中,看到的永远是远在伦敦的那个忧郁青年——这段爱情在她的心中,比时间还长,比钻石还珍贵。
经历了爱情这杯苦酒的酝酿与催化后,简最终成为深沉内敛、睿智的简·奥斯丁。
罗伊在分离后的漫长岁月中,果然当上了大法官,跻身上流社会。
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简终生未嫁,在她死后,姐姐烧掉了她与罗伊联系的所有信件。远在伦敦的罗伊听闻简的死讯后,花大价钱买下了简的一份小说手稿。他偶尔会带大女儿听音乐会,温柔地为她系好帽带。
他的大女儿,也叫简。
在简·奥斯丁写过的6本小说中,女主人公都是勇敢热烈,深具智慧,就像简自己。她为那些女孩安排了圆满的结局,塑造出一个个爱情的理想国,却独独没有在生活中为自己寻一个归宿。在那个永恒的问题——“爱情与物质,哪一个重要”面前,坚持追求人性自由、爱情纯真的简,将两样东西都抛弃了。
既然世间很难出现一个将二者完美结合的配偶,那么,小姐们,我写给你们看吧。
唯有文字,比时间短,比爱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