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曾经跟我说,他新婚不久,有一天早起刮脸,他的那位睡眼惺忪地走近他,在镜子里见他涂了一脸白色,跟圣诞老人似的,觉得好玩,非要替他比画两下不可,结果在他腮上割出个小口子,一个暗紫色血珠从伤口处凸了出来。见此光景这位娇妻又内疚又心疼,立马踮起脚尖,眼含热泪,双手搂住他的脖子,用舌头把血舔净了,舌尖上还沾了不少薄荷味的泡沫。每当回忆到这里他都感叹不已,仿佛那片刻幸福能像电影胶片一般拍好了封存起来,什么时候打开都可以放映。
平凡的生活里其实有很多细节让它温暖,就像一个盲人歌手在一首歌中唱到的那样:今天不是任何大日子,不用任何借口,“我只想打电话告诉你,我爱你!”一个有情调的女人往往会用爱心让男人感到生活温暖如春。
有一次她来例假了,我在两个菜和一锅稀饭之间忙活着,带着一天工作下来的疲惫和些许怨气。没一会儿,她笑眯眯地凑了进来,先伸脖子闻闻菜味儿,满怀惬意地“哼”了一声,鼻梁上细小的皱纹还没展平,就用肩头碰了碰我的胳膊说:“哥,你太能干了!”随手把我身后的围裙带系好,又说:“我不想你这么帅的毛衣溅上油点子。”有这样一个狡猾的老婆,你还有什么好抱怨的!想到这里我踉跄了一下,好像真被撞着了一样,心中一阵酸楚,又一阵甜蜜。于是期待重逢变成了一种禁酒期馋酒的渴望,而且非她那壶酒不可,等待的耐心便由此而生。
一次晚上看电视,我惦记甲A一场足球赛,她要看一个言情剧。我硬是换了频道,她在沙发上仰着头像小孩一样“嗷嗷”叫唤,还伸出两条腿来一阵乱蹬,气得我把遥控器扔到她怀里,去那屋捧起一本书靠在床头上。过了一会儿我去厕所,看到她坐在沙发上的姿势没变,脸上挂着不自觉的痴笑。那一定是谁跟谁好上了。我心里叹道:女人真是的,看到爱情故事傻得就跟要偷树洞里盐粒吃的狒狒一样。又过了一会儿,我要倒点水喝,看到她还是那个姿势坐着,不过脸颊上流下两行泪水,下颌一抖一抖的。我责问她至于吗。她低吼了一声:“滚!”然后再不吭声。第三次是我听到了那屋的嘈杂声。我闻声过去,原来她已把频道换到了足球赛上,我在她身边坐下。她突然扑到我怀里抽泣着说:“哥,刚才他们就快要和好了,结果那个男的得了不治之症,太惨了!”“那也值得哭?”我问。“因为他太像你了。对我来说,这是一个谶语。”后来她制定了一个规矩,为了我的平安,凡是看到有得了不治之症的男主角的爱情戏,立刻就换到体育频道上。
晚上睡觉,我有打开床头灯翻看一会儿书的习惯。她说非得把住我的一条胳膊,否则没法入睡。但我得两只手捧着书啊。她眼睛骨碌了一会儿,想出个馊主意。她说:“你找一本薄的书来读,咱俩的问题就都解决了。比如泰戈尔的诗集,读他的诗对你睡眠有好处。”我对她的小聪明真是啼笑皆非。结果是床头放着一厚一薄两本书。我先一只手擎着那本薄的,有时干脆念一段给她听。等她渐渐入睡了,我再换那本厚的,同时把被她压麻的胳膊轻轻抽出来。这样的夜很静,有时她把身子重新翻到有光亮的一面来,弄出的声音就像一个浪头扑到沙滩上一样响亮。她的嘴里还嘟囔着含混不清的话,大致是工作上的或油盐酱醋什么的。我答一句,却不见她反应。我俯下身来望着她,见她合上的睫毛下的眼球一动不动,只是“哧哧”地打着鼾。我每每在这时放下手中的书,借着灯光长时间地凝望着她。她的太阳穴是凸出的,两条眼帘长长的有些向下弯曲,头发蓬乱在额头周围,这使她的脸看上去更加圆了,如同一轮满月,上面敷了一层初生的红润,散发着温热。我想,假如真有天使,她们睡着的模样也不过如此。我觉得此刻我的心已经离开了书本,离开了这间房子,甚至离开了自己不那么洁净的肉身,依循着月亮的轨迹飘开了去。我的心充满喜悦也充满感激。我不知该感激谁把这么美好的礼物送给了我。即使是为了报答这一莫名的恩赐,我也要穷我一生把她作为一本有关情感和智慧的终极道理的书来研读。我要在她的每个微妙的细节里找到跟我的生活相对应的东西,我要找到那温暖的契合点。如果我发现自己背离了这个原则,我就会努力纠偏;如果我无法做到,那就是因为我太低俗了,配不上这个天赐良缘。
尽管这样,并不等于说此后两个人就不会再产生龃龉。但这些温暖的细节源源输入的时候,我的心就像婴儿的肌体被注射了长效免疫针剂,时间越长,发挥的作用就越大。
然而二人世界的隐秘如同酒和瓶的悖论:不倒出来,无所谓酒:果真向别人倒出来了,又不可能完全原汁原味。不过这也好办,我听过一个故事可以作为测量真伪的标准。故事说的是一对有五十年婚龄的老夫妻,结婚纪念日时决定重温初次约会的一幕。到了那约定时间,老夫拿着玫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他久等不见人来,于是返回家中,看到老妻躺在床上,他责问她为什么失约。老妻把脸埋到双手间,无限娇羞地回了一句话:“妈妈不让去。”
有人认为这也是作秀,可这个秀作得多温暖,多美。我们要是五十年后还能这样,那可真没白活。至于说到那时我们的秘密能不能向外人道来,能不能成为普遍经验与他人分享,根本就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