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夕之间,“有趣”似乎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标签。
对一个人褒奖,除了那些关乎外在的溢美之词,更多的时候,你会看见一种千篇一律的含糊说法——“有趣”。
我是不知道这个“有趣”的范畴是如何界定的。但我能肯定的是,“有趣”绝对不是恋爱关系里的灵丹妙药,和“有趣”相比,真诚、理解、包容、协调、同步……这些朴素到丢进《辞海》里便找不着的词,才是我心目中维持稳定关系的秘诀。
我从来不认为我是一个“有趣”的人。
最近我的生活乏善可陈到什么地步呢?睁开眼就是洗漱,洗漱完准备吃饭,吃完饭之后,我会迅速规划好一天的工作,在下午4点30分之前结束上半段的工作,收拾好健身服,去健身房运动。
回到家后,下半场的工作又开始了。
一天工作结束的时间会由当天的工作效率来决定,运气好的话,10点前能完成。然后我可能会看书,或者看一部电影。
并没有那么多姐妹们的聚会,每次看到朋友圈的年轻姑娘又去喝酒、蹦迪了,我连羡慕的感情都挤不出来。因为我根本吃不消那种玩法。在酒吧或者KTV里熬一宿,往后3天,我的精神会持续萎靡。
不用怀疑,我已经不会为了刺激而去透支我身体的幸福感了。
但哪怕是这样的生活,我也并没有觉得无趣。
因为我一直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注意力一旦集中在想做的某件事上,就很难抽出精力去思考我有没有花工夫变得“有趣”。
有趣对我而言,是创作的过程,而不是一句漂亮的恭维话,或一个时髦的标签。
还记得前两天趁着假期,我和几个朋友去参观一个朋友的新家。大家一进门就被吓坏了,墙是一整面的镜子——用来跳爵士的。客厅既没有沙发也没有电视机和茶几,只有一张巨型桌子,她解释是用来写毛笔字的。
我们观摩了一下她的书法,摸着良心说,那字写得真不怎么样。她因此被我们嘲笑了一番。
但怎么说呢,我觉得她活得挺有趣的。
不过与她充实的生活相比,她在社交网络里呈现出的自己,却是一个面目模糊到几乎让人记不住的人。她从不晒爱好,也不自拍,但其实她长得挺漂亮的。
“有趣”不应该是一种目的。不是因为我想变得“有趣”而去培养某种爱好,或是选择某种生活方式。而是因为我对某种爱好或者生活方式产生了兴趣,才决定选择它。
要知道,世上大部分的趣味都不是目的,而是刚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