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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猾是一种冒险

  现代的动物学家们经过分析得出结论——动物们不但有习性,而且有种类性格。野牛就是种类性格非常高傲的动物,用形容人的词来比喻它们就是“刚愎自用”。动物不能做违反自己性格的事,而人却可以。现代的动物学家们认为,野牛之所以绝不践踏或接触死尸,是因为它们的“心理卫生”习惯。它们极其厌恶死了的东西,视死物为肮脏透顶的东西,唯恐那肮脏玷污了它们的蹄和角。它们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发挥武器的威力——发情期与同类争夺配偶的时候和与狮子相遇的时候。它们的“回马枪”可算作一种狡猾。但动物们再狡猾,也料想不到狡猾的人为了谋杀它,宁肯佯装成被它认为肮脏透顶的“死尸”……
  
  一种以潮湿的岩洞为居穴的巨蟒,喜吞尸体,尤喜吞人的尸体。人若想猎到这种巨大的蟒,就佯装成一具尸体,往自己身上涂遍油膏,直挺挺地躺在洞口,油膏散发出特别的香味儿,蟒蛇一闻到就爬出洞了……
  
  我少年时曾读过一篇印度小说。某天夜里,一个少年持一柄锋利的尖刀,趁天黑仰卧在蟒的洞穴口,身上涂遍了那种油膏。他涂得非常仔细,连一个脚趾都没忽略掉。天亮之时蟒发现了他,并从双脚开始吞他。猎蟒者要在自己被吞了一半的时候,猝不及防地坐起来,一手掀起蟒的上颚,另一只手拿刀用全力横向一削,于是蟒的半个头,连同双眼,都会被削下来。蟒突然间受到剧烈疼痛的刺激,便会将已经吞下去的半截人体呕出来,并用身躯盲目地抽打岩石,最终力竭而亡。但是如果力度稍欠,蟒眼仍能看到,那么它就会带着上当受骗的极度愤怒,与人同归于尽……
  
  不幸就发生在那少年的身体快被吞进一半之际——有一只小蚂蚁钻入了少年的鼻孔,那是靠意志力所无法忍耐的。少年终于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结果可想而知……
  
  狡猾往往是弱类被生存环境逼迫出来的心计,而人却不同。人将狡猾的能力用以对付自己的同类,显然是在人比一切动物都强大了之后。当一切动物都不能再威胁人类生存的时候,一部分人类便成了另一部分人类的敌人。
  
  在一部分人对付另一部分人、成千上万的人对付成千上万的人的情况下,人类就更狡猾了。于是心计变成了诡计。
  
  一个人过于狡猾,就怎么样也不能成为一个可爱可敬之人了。对于处在同一人文环境中的其他人,将注定是危险的;对于有他或她存在的那一人文环境,将注定是有害的。因为狡猾是一种无形的武器。因其无形,拥有这一武器的人,总是会为了达到这样或那样的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它,直到为自己的狡猾付出惨重的代价。但那时,他人及周边的人文环境,已被伤害得很严重了。
  
  一个人过于狡猾,无论他或她多么有学识,受过多么高的教育,身上总难免留有土著人的痕迹,也就是我们的祖先们未开化时的那些行为痕迹。现代人类即使对付动物们,也大抵不采取我们祖先们那种又狡猾又冒险的古老方法了。狡猾实在是人类性格的退化,使人类降低到仅仅比动物的智商高级一点点的阶段。比如吉尔伯特岛人用啃咬的方式猎杀章鱼,是否狡猾得带有了动物性呢?
  
  人啊,为了让我们自己不承担狡猾的后果、不为过分的狡猾付出代价,还是不要冒狡猾这一种险吧。试着做一个不那么狡猾的人,也许会感到活得并不差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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