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孕妇在街上遇到一个卖草莓的流动小贩。草莓个儿大、色泽鲜,孕妇说要买。小贩看着她凸起的大肚子,迟疑了一下,说:“你还是不要买了。”孕妇不解,问何故。小贩不搭理她,径自走了。原来草莓用了膨大剂。小贩怕孕妇吃了对胎儿不利,于心不忍,便主动回绝了这笔买卖。毫无疑问,这家伙坑蒙顾客。但对孕妇的拒卖,显然说明他天良未泯。
西方谚语说:“对坏人的好处也得公平对待,但要非常小心,坏人身上的好处是不多的。”虽然“好处不多”,但对这一点不多的“好处”,亦不妨“公平对待”。我们常在好人、坏人问题上认死理、走极端。说一个人坏,往往是“头上生疮,脚底流脓”,浑身上下无半点可取之处。不仅要将其“打翻在地”,最好再“踩上一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倘有人敢说坏人未必全坏,或者说坏人也有好的地方,就很可能要犯“丧失立场,违背原则”的错误,至少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居心叵测。而说起好人,则习惯于无半点瑕疵,简直是好得达到圣人之境。这无非是同一思维模式,在另一极上的表现,皆不足为训。
法学家龙宗智在解答有关“诱惑侦查”问题时,说了一番他的“好人观”“坏人观”:“在观念上区分好人与坏人并不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区分起来却不那么简单。小时候,我觉得自己心中的标准非常明确。无论是在电影中还是在小人书中,每看到一个人,我很快就能判断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判断能力似乎在减退,而且我心中的标准也日益模糊。如今我已年逾不惑,却时常为自己分不清好赖人而感慨万分。也许,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小贩用上了膨大剂的草莓蒙人,无疑不是好人,或干脆说是个坏人。但我们还是看到了其“黑心”中的那一丝“亮丽”,并“公平对待”之。如此,“坏人”才有可能保持或弘扬那一丝“亮丽”,而不至于破罐子破摔地一味“黑心”到底。这多少有利于营造弃“坏”从“好”、改恶向善的社会氛围。
中国除了有“为尊者讳”的传统外,其实还有“为恶者讳”的习惯。能客观、如实、公正地评价坏人之“好”,有时要比一味地批评坏人之“坏”,更有积极意义。因为过于峻急的“严正”,可能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如某少年自暴自弃说:“反正家长和老师从来就没有表扬过我,我就这样混下去算了。”
当今的电视剧常有“坏人不坏”之现象。中国政法大学的陆昕教授在谈到此问题时说:“现在的坏人可能有很多的长处,比如说是孝子、对朋友讲信义、不嫖不赌,甚至最大的坏蛋也往往是一位深刻的哲学家,对人生有深刻的洞察力和深刻的见解。”有一句俏皮话:“一个人做一阵子坏人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坏人。”另一句流行语是:“我不是比好人坏一点,而是比坏人好一点。”那小贩至少在“拒卖”这件事上,“比坏人好一点”,而只要能坚守并光大这一点“好”,我相信他就不会一辈子做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