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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依旧俗

  读书于我仍旧是一件挺凡俗的事情。
  
  无聊的时候,读一点。寂寞的时候,再读一点。明天,要给几个孩子在群里互动一下,讲一讲童话的写作,更要读一点,用来充充电,好临时发挥。
  
  知悉绝版已久的庞德诗选又得以出版了,这个一直崇拜的意象派大师怎可错过?赶快买来,却越读越慢,大师总是难啃的硬骨头,先放到书架上,在脑力最好的时候一行一行地钻研吧。
  
  别人说好的书,也想翻翻,专家列的书单,瞧得更仔细,看有哪些“神作”还没有听说过。
  
  读书的种类一直很杂,从《时间简史》到武侠,从《昆虫记》到绘本,从武侠童话,从经典名著到鬼故事。我叫这为吃杂粮,明知可以饭饱酒足仍要不择食,有时候“粗纤维”的书反而更合自己的胃口。
  
  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仍旧觉得自己挺俗气,并没有将自己从人堆里区别开,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奇迹并没有在自己身上发生。工资涨了,要高兴。路过烤鸭店,味觉系统会起反应。看到街头有美女,脚步自然要放缓,贡献一点回头率。
  
  其中原因大概很简单,我从头到尾、自始至终都生活在烟火中。房子旧了要刷,娃娃哭了要哄,钱包丢了要心疼,密码忘了要惶急;厨房要进,卫生间要进,领导的办公室要进,功利场虽然不大习惯,仍旧要进;童话故事看得多,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水晶般的仙子,接触的人中也没有一个是真正的王子和公主,在书籍里得到的那一点点单纯、天真、清高、孤傲很容易被人生的大风吹散……
  
  环境如此,连做梦都离不开身子下面硬硬或者冷冷的木板床哪。自身的条件也好不到哪里,矿藏不丰富,天赋本凡俗,书中的火焰降临到我身上就变成一股股热风,提炼不出金子。摇身一变、脱胎换骨的传奇可以一再在别人身上发生,我却不能抱任何幻想。
  
  借来的、买来的书都不会怨我吧,陪伴的竟是这么一个俗气的人。
  
  虽然秉性难改、俗性顽固,对那些手头书、枕边书、远游口袋书,以及读了一次又一次的书,还是有感情的,常常感到它们也会呼吸,也有情绪,甚至还有体温。读着读着,我会把脸贴到书上,我会闻一闻纸的香和墨的香,我会敲一敲书,听一听书所能发出的音响和节奏,我还会抱一抱书。
  
  但是我仍旧不会珍惜书,从来没有想过哪本书再收藏几年便可增值,别人还回来的书折了角,心疼片刻又释然了,连自己读书也不是每次都要洗手。咳嗽、打喷嚏也不是每次都别过脸,书架上的书蒙了灰尘才去掸,变脆变破才去修,也从来没有专心为满架的书籍焚过一炷香,道过一次谢。想来想去,还是因自己的那颗俗心、那种俗性,什么都太随意,将身边的诸物都降低到与自己同等的高度,或者低于自己的高度,再去对待,再去相处,这也是一种俗气的自大吧?
  
  再好的书,我也没有拔高过、升华过、神话过,真委屈了这些书。
  
  就这么俗俗气气、断断续续地读着,也从书上得了不少好处。譬如不那么无聊了,不那么寂寞了,哪一天读了真正好的诗,会快乐和勇敢一整天。不善交际,却因书结交了几个好朋友,喝茶聊天,说些身内身外事,谈些近忧远虑,有事无事聚一聚,有困难了再帮一帮……这都是读书的延伸“礼物”,更深处的回声,对于我这个身处漫漫烟火中的俗人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幸福和快乐啊。
  
  很羡慕那些读了书开始谈吐不凡的人,读了书开始身心发光的人,读了书开始时尚优雅的人,读了书开始更上一层楼的人。而我,读了书仍旧俗气,仍旧不红不紫,仍旧患得患失,仍旧悲喜交集,仍旧混沌迷茫,仍旧“涛声依旧”。斯是陋室,唯吾“不可救药”吗?真辜负了书,也难为了书。书却没有抛弃我,蒙蔽我,只要我打开书,书便将它全部的珍宝亮在我的眼前,所有的真谛、启示、智慧和美也都在我的眼前闪闪烁烁,等待我增强能力,再去追逐捕捉。
  
  古人云,读书可用“三余”:“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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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余”,任何一个俗尘中的人都会拥有吧。生活再忙,也有余。人生再苦,也有余。这就是活着的好。“三余”时候还有书读,这便是好了又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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