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同治年间,江西南昌有一知县。虽是七品芝麻小官,可胃口却很大,十分贪婪。他平日巧取豪夺,千方百计搜刮民财,又喜欢别人奉承巴结,溜须拍马,叫他“青天大老爷”。
一年,这贪官五十大寿,扬言要开宴庆贺,摆酒款待乡绅名流。百姓闻知叫苦不迭,纷纷东借西凑,准备送礼。有位教私孰学堂的老先生对乡民们说:“诸位父老兄弟无须焦急犯愁,你们各凑十几枚铜钱买一块横匾,待老朽在上面题上四个大字,管叫那平日敲骨吸髓却佯装清廉的狗官眉开眼笑,手舞足蹈!”
是日,当乡民敲锣打鼓,扛着写有“高天三尺”的大匾送到县衙门时,那贪官果然拍手叫好,连连捋须谦称:“父老乡亲过奖了,过奖了。”
老学究和乡亲们见其丑态,无不相视窃笑,乐呵呵地吃了一桌酒。
回村的路上,乡民们一个个翘起大拇指夸赞老学究:“先生才学真高,骂了贪官他自己还不知道!”
原来,老学究在大横匾上所题的“高天三尺”四个大字,是拐弯抹角骂那贪婪县令“挖地三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