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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马甲脱下来

  为了吸引更多的写手投稿,打开杂志的发行局面,老总准备了足够的银子要办一次笔会,将邀请十名有影响力又在本刊发过稿的写手,负责他们一切费用,让他们和编辑欢聚一堂,共商办刊大计,最重要的是去著名风景区旅游观光。
  
  选哪十名写手参加,这是件大事,除了发稿的质与量,写手的居住地也很重要,最好把面铺得更广些——把全国各地有影响力的写手都召来,开次笔会也是做一次广告。
  
  写手的情况,编辑最有发言权,几个编辑经过认真磋商,各有侧重,最后终于敲定了十名写手的名单。
  
  电话通知后,写手们很开心。报到那天,十名写手热热闹闹地聚在一处。
  
  写专栏的是位八五后,凭借一支生花妙笔,大学毕业后做了专职写手。看他一身名牌,目光挑剔,想到全国各地的杂志几乎每一期都有他的名字,可知他收入不菲。他的笔名叫陆离。
  
  写情感随笔的是跟陆离年纪相仿的公司职员。编辑们都赞叹,这个参加工作才两年多的公司白领竟然有那么好的精力,可以一边打理工作一边写字。她的稿子源源不断地投到编辑的邮箱里,每一篇都那么耐人寻味。她与陆离不在同一个省份,但却在相邻的城市,她的笔名叫花容。
  
  写励志随笔的是位在校大学生,叫楚召南,刚满十八岁,是个小才子。
  
  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写纪实稿的那位,竟然是一位大叔,五十多岁临近退休。那么出色的纪实稿,大叔说他是利用工作之余采写的,这不得不令年轻的编辑另眼相看。大叔的笔名叫蓝山,呵呵,味道醇厚的好咖啡。
  
  另一位写纪实稿的是一位打工妹。编辑部的老总都对她动了私心——这丫头文章写得那么好:文笔老辣犀利,揭露入木三分,在一个小工厂干体力活实在是大材小用,老总很想把她召来杂志社充实编辑队伍,可惜她不干,说不想脱离社会,她的笔名叫小幺。
  
  出人意料的是写缠绵的情感小说的是个乡下男子,早已过了不惑之年,看起来也显得很木讷,整个笔会他很少说话,编辑们很难想象,他会写出那么缠绵悱恻的情感小说来,要知道,这个叫乔生的男子可是很多年轻女读者的偶像呢。
  
  古城出才子,除了打工妹小幺之外,还有个男子也与陆离同城,他的名字叫风行。
  
  另外三名写手的居住地则远了很多,他们皆来自于偏僻之地,那些文章,多以率真和地域特色见长,不像上面那几位写手写得随和,符合大众的口味。
  
  要说文人就是情感丰富,报到签名后,大家做了自我介绍,等到吃饭时,除了来自僻远之处的那三名写手还有些局促不安显得有些不合群之外,大家已经其乐融融亲如一家了。酒桌上觥筹交错,大家推杯换盏喝得非常开心,迎接酒会结束后,一行人快快乐乐地到宾馆安歇。
  
  次日是个很正统的会,老总讲话之后,要求写手们谈谈自己的创作体会和对刊物的意见建议,从前这个环节总是很生涩——有些写手不善言谈,也有的写手东拉西扯,说着说着就会跑题。让老总高兴的是,除了那三名不合群的写手,大家竟然不约而同写了发言稿,这些发言稿写的,那真是文采飞扬,老总这个高兴,当即拍板,发言稿将分期编入杂志之中,按最高标准发放稿酬。
  
  发言顺利结束,然后就是自由讨论,相互交流。细心的编辑发现,陆离看花容的眼神总是情意绵绵的,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一次笔会促成一对神仙伴侣,岂不比“非诚勿扰”还要来得风光?编辑们热切关注,想看看事态如何发展——怎么着,也该留下一段佳话吧?
  
  在接连两天的游玩中,陆离和花容果然形影不离,缱绻情深。编辑们觉得,陆离不但文笔优美,人品也绝对一流,无论是蓝山大叔,乔生大哥,楚召南小弟,还是小幺妹子,同城的风行,他都恨不得把他们放到自己的羽翼下,时时处处像家人一样关照着他们,这么有担待的男生,连女编辑看他的眼神都溢满了柔情。
  
  五天的笔会就这样在温情中结束了,大家玩得都很尽兴。分手那天,陆离把这些人分别送上车后,才恋恋不舍地带着小幺和风行最后离开。
  
  编辑开玩笑说,与花容结婚时,一定要请我们喝喜酒。
  
  说归说,编辑和写手之间,大概很难亲近到可以去参加写手婚礼的份。
  
  巧的是,第二年秋天,编辑有个专访正好在陆离住的那个城市,在一家豪华的酒店,编辑邂逅了正在举行婚礼的陆离,不错,那个美丽的新娘正是花容,由一次笔会相识、相知,直至心手相牵,走上婚姻的红地毯,这是件多么浪漫的事,编辑既然巧遇,断然不能匆匆离开,他甚至想放下他的专访,来为陆离和花容写一篇情感纪实。
  
  婚礼在庄严的进行曲中有序地进行,轮到新娘家长讲话了,精彩的讲话内容,熟悉的声音,编辑用力地揉了揉眼睛——没错,那不是和陆离一起参加笔会的蓝山大叔吗,奇怪,他原来是陆离的岳父?
  
  转眼又看到了乔生,他正忙着招呼客人,编辑莫名询问,有人回答说,乔生么,是新郎的亲哥哥啊,住在乡下,以种地为生。
  
  等等,楚召南也上场了,他叫陆离什么?姐夫?
  
  小幺和风行也在,这是怎么回事呢?
  
  身边一个多事者见编辑一无所知,便很自豪地对他说:这个新郎是个才子,卖文章的,文章写得多了,就像把生意做大了,就得开分店。他女朋友、小舅子、岳父和自家哥哥都是分店店主,挂个名,一起来卖他的文章,反正人家的文章写得合乎大伙的口味,杂志社也愿意要,不愁卖不出去,稿费像雪片一样往回飞,钱挣得比当白领的新娘子还多,不但挣钱,听说杂志社还把一家人召集起来去旅游——瞧见没?那人指着风行和小幺说,那些是他的徒弟,有时也客串分店店主,如今人家开了个工作室,要搞批量生产了……
  
  编辑被当头泼了冷水,浪漫的幻想一扫而空,这才想起自己的专访,急匆匆地离开了这家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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