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他被橡皮糖缚住了手脚,甩啊甩的甩不掉,结果就被城管给抓住了。
那一天,唐小钟损失惨重,其实按照他的身手本来是可以从城管的眼皮子底下轻易溜掉的。无奈,他被我这块橡皮糖缚住了手脚,甩啊甩的甩不掉,结果就被城管给抓住了。
城管走后,望着一地的狼籍.唐小钟没有说话,而是摸出一支香烟来点燃,看着踩满脚印的雨布,不说一句话。
他猛抽了几口,将烟头扔在地上,然后卷起那块白色的雨布,使劲抖了抖上面的尘土,头也不回地向着背对我的方向走去。
我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似的低头不语,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由于没看清前面的红绿灯差点被汽车撞倒。他一把将我拉到身旁.大声地对我吼:“莫非,你到底想要怎样,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你满意了吧?”
那是他第一次对我发火,我从没想过像他这种好看的男生脾气会那么大,在我的印象中他面对顾客的时候脸上总是布满笑容的,温柔的。
眼泪挂在睫毛上,似乎马上就要掉下来,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不敢发出丝毫声响。
我听见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心中难过得就像快要死掉。
我只不过是想让他兑现诺言送我一枚戒指而已,我只不过是偷偷地喜欢着他而已,我从未想过要这般伤害他。
经过了“洗劫”的步行街已经空空如也,只有烧烤店里来不及搬走的烤炉还在有气无力地冒着袅袅青烟。
闪烁的霓虹之中,我坐在一级台阶上,把脑袋埋在臂弯里小声饮泣,我不住地对他说着对不起。
决定杀到城管局去把唐小钟的东西抢回来是在第二天中午,那时候我的眼睛已经肿成了两个铃铛,我想,此时如果我去实施抢劫,不用戴丝袜,也绝对没有人会认出我。
我打了一辆车,从小门里迂回进他们的办公楼.正打算冲进办公室,用色相勾引其中一名小城管,大叫他耍流氓,制造混乱浑水摸鱼的时候,就一下子扎进唐小钟的怀里了。
我退后一步,惊愕地看着他和他手中原本被“充公”了的那些首饰,许久才试探着对表情冷冷的他说: “唐小钟,我今天是来帮你……”
我的话还没讲完,就被他冷冷地打断了,他说: “莫非,昨天我不该对你吼,其实这不关你的事,东西我自己要回来了,以后你也不要再来这里了。”
他说话的时候,将包裹举到我的面前,那一刻,我清晰地看见他手上的戒指不见了,只留下一道白色的印痕。直到那一刻,我才突然明天,他昨天之所以对我发那么大的火,很有可能是我跟他争抢的时候弄丢了他的戒指。
许久后,我终于还是没忍住开口问道: “唐小钟,你的戒指呢?”
听了我的话,他苦笑了一下,淡淡地回答道: “丢了。”
玻璃窗外,阳光静好,明媚的光线之下,他的眉目之间曾有短暂的忧伤流连。我说: “那戒指是你女朋友送给你的吧,对你一定很重要对不对?”
问完这句话之后,我的整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我怕他会承认,怕他的世界里,早已有了一个纵然我再努力也无法代替的人。
时间突然变得好慢,在他的身后,几片爬墙虎的叶子从窗缝里面深进来,随着微风,拍打在窗台上发出哒哒的声响。
许久,他才缓缓地开口道: “戒指是我爸爸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圈突然就红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突然很想走上前去,拉一拉他那只早已空空如也的,好看的左手。
三、那一年的秋天,他瞒着妈妈,用一千多块的学费进了第一批货,当起了小贩。
第一次看见唐小钟的妈妈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难以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瘦的女人,由于太过苍白瘦弱,她的颧骨和眉骨都显得很高,唯有一双眼睛依旧那么漂亮。她躺在收拾得千干净净的床上,异常热情地将我让进有些局促,却打理得有条不紊的房间。她说,自从唐爸爸去世以后,唐小钟就主动辍学在家照顾她,从来都没有时间交朋友.现在他突然把我这样一个朋友带回了家,她很高兴。
她还趁唐小钟去厨房为她倒水的时候,小心翼翼地问我说: “你是不是小钟的女朋友啊?”
你不知道,她问这话的时候我有多吃惊,多惊喜,我甚至被她问得打了一个寒战。
她问这句话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渴望,所以我一个没忍心,就在她面前撒了谎。我想如果我告诉她,那一天其实是我死皮赖脸地非要跟着唐小钟去他家,而且他根本就没拿正眼瞧过我的话,她肯定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有那能耐吧。
后来,唐小钟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听完那个故事之后.我就哭了。
他说,他的妈妈很早以前就患有严重的肾病,不能从事较重的体力活,后来,他来到了这个世界,随着他的慢慢长大,又上了学,家里的负担就越来越重。原本只是一个小科员的爸爸,为了增加收入,固执地辞去了工作,应聘到一家跑长途的货运公司开起了长途货车。在他十三岁,上初二那年,爸爸由于疲劳驾驶,出了车祸。等他和妈妈赶到医院的时候,爸爸都已经快要不行了。那一次,唐爸爸把手上廉价的结婚戒指摘了下来,递到了他的手中,就疲惫地闭上了双眼。唐小钟知道爸爸的意思,他是想要告诉儿子,让他替自己来好好照顾妈妈。他是他的儿子,骨子里面留着他的血,况且他已经是个大男孩了,自当承担起这个责任。
可是,那时他的手指还那样细,戒指戴上去后总是又滑了下来,于是他便用一根红线把戒指拴在了脖子上。
那一年的秋天,他瞒着妈妈,用一千多块的学费进了第一批货.当起了小贩。
后来,他就再也没有回到过学校。
这期间,他还帮别人发过传单,送过外卖,甚至贩卖过女式内衣,他说: “你别见笑!”
其实我一点都没有笑话他的意思,我反而觉得他挺博学的。
大二那一年上学期,我开始鼓动身边的同学到唐小钟的小摊上买东西,如果她们对买来的东西不满意,可以通通拿到我这里来全额退款。我记得唐小钟曾对我说过,他目前最大的理想就是等攒足了钱在步行街上租一家小店,然后赚钱帮妈妈治病,那样,他就再也不需要在城管到来的时候东奔西走打游击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正骑着那辆脚蹬三轮车.载着我行驶在去中药店的马路上。凉爽的秋风将他的白色衬衣鼓起了一个好大的包.夹道树细小的叶子随风而下,落在他消瘦的肩上,发出啪嗒的声响。颜色形态各异的大小汽车,在我们身后排了长长的队,不耐烦地摁起了喇叭。
我微微向前靠了一下身体,使自己的脑袋与他的后背保持若即若离的状态,他的身上有淡淡的汗水味道.混合着身边的桂花香气,不知不觉便让人沉迷。
从中药店买了中药回到他家以后,我自作主张地担任起了煎药的重任,我本以为煎药跟煮面条差不多,本想在唐妈妈面前表现一下,证明一下自己有多贤惠呢。可是一通手忙脚乱下来,硬是把自己熏了个泪流满面。唐小钟轻笑一下,从我手中把扇子拿过去,只轻轻地扇了几下,炉子里的木柴便燃了起来。
然后,他将扇子放在一旁,转过身来,撑开我的眼皮,对着我的眼睛轻轻地吹了几下。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我突然就略咯地笑了起来,我没想到堂堂七尺的唐小钟还能有这般温柔的模样。
也许是由于太过痴迷,那一刻.看着他尖尖的下巴,薄薄的嘴唇,我甚至都有点站不稳了,差点没一下子栽进咕咚咕咚冒着泡的砂锅里。
四、我甚至把一个“儿媳妇”该做的所有一切都做了.这个王八蛋居然说我是外人。
我一共从唐小钟那里得到过十枚戒指,而我还在固执地等待第十一枚。
因为质量和款式都属上乘的缘故,他的小摊上回头客越来越多,他在我们学校女生中的名气也越来越大。
他在步行街租下那间十几平米的小店是在三个月以后,那一天.他显得非常高兴,装得跟个有钱的凯子似的说要请我大吃一顿,他说: “莫非,我知道,我有很多顾客都是你介绍来的.要不是因为你的大力协助,我也不会这么快挖到第一桶金。”
说到这儿,他伸出手来摸了一下我的脑袋: “说吧,想吃什么,今晚我请你。”
我歪着脑袋看着他笑而不语,许久,才缓缓开口道: “唐小钟,我又不是一头猪,你以为请我吃东西就可以打发我了吗?我可还记得那第十一枚戒指的事情呢,你不是说要送我吗?”
他微微一愣,旋即转身走向旁边的玻璃柜台,指着里面琳琅满目的银戒指对我说: “随便选吧。”
我将双手背在身后,一点点地蹭到他的身边,我说: “其实我已经选好了。”
当他再次转过身来的时候,我呈在他面前的掌心中已经多了一枚简简单单的银戒指,那戒指一开始戴在他爸爸的手上,后来戴在了他的手上,再后来从他手上脱落,滚到了路边的一个垃圾堆里.而现在却神奇地出现在了我的掌心。
你不知道,那一天当我像个乞丐似的捂着鼻子,用一根树枝扒开垃圾堆寻找它时的样子有多狼狈。
其实我捂着鼻子并不是因为垃圾的气味有多难闻,我只是想要捂住自己那张脸.免得被时常从这条街上经过的同学们看见。
那天下午我整整找了三个小时,最后在垃圾堆下的一条砖缝里把它抠了出来。后来,我就一直把它藏在身上.没敢告诉唐小钟,我怕这个奸商把它抢回去。我知道那枚戒指对他很重要,那象征着他的责任,象征着他着一生都要背负的苦和累,我只是想要拥有它,和他一起分担。
在看到躺在我掌心里的戒指的那一刻.唐小钟的眼睛里立马焕发出了神采,他猛地将戒指夺到手中,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之后,感激地看着我说: “莫非,你是怎么找到的,太感激你了。”
我高高地仰起下巴来,用一种高傲的姿态蔑视他说: “我莫非是谁啊,说话可要算话,把戒指还回来?”
我不说还好,这么一说,他刷地一下就把手背到了后面,嬉皮笑脸地央求我说: “莫非,这么多戒指你不选,为什么非要选这只丑八怪呢,这是属于我们家的东西,不能随便送人的。”
我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许久,才一字一顿地对他说: “唐小钟,难道我不算你家里的人吗?”
此语一出,唐小钟明显有些站不稳,后退了一步,尴尬地笑着对我说: “别开玩笑了莫非,我只是一个卖杂货的,我们怎么可能是一家人呢。”
他这么一说我就恼了,他唐小钟到底什么意思呀,我帮他妈妈煮过药,捶过腿,还曾经把他妈妈扶到阳台上去晒过太阳,我甚至把一个“儿媳妇”该做的所有一切都做了,这个王八蛋居然说我是外人。
在确定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把戒指还给我之后,我猛地转过身来,朝着门外走去。走到隔壁那家章鱼小丸子的店门口的时候,我还特意停下脚步用余光扫了一下身后的他,我看见他正急匆匆地锁了门,远远地朝我跟过来。
我们就那样走走停停,中间始终隔着几米远的距离。我知道,他是担心我在生气脑子不好使,怕我像上次一样往汽车上撞,就算我不是他的家人,至少还是他的“恩人”。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我只是沿着马路走走停停,希望他能上前来向我认个错,那时候,就算他不把戒指还给我,我想我也可以原谅他。我都盘算好了,等他追上来的时候,我就踮起脚来,当着大街上所有人的面,在他脸上狠狠地亲一口,我想,那样我和他就算是一家人了吧。
可是那一天唐小钟却始终跟我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距离,人家其他情侣谈恋爱都是彼此拉着手的,而他却好,搞得像是在跟地下党玩跟踪。
后来,等我快走到宿舍门口的时候,我终于忍无可忍,转过身来对着唐小钟大吼: “唐小钟,你去死吧。”然后,头也不回地冲到了楼上,爬到二楼的时候,我曾躲在窗口偷偷地观察了一下楼下的唐小钟。
他在目送我上楼之后,坐在了楼下的一个台阶上,抽了一支烟。他抽烟的时候,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呛到了自己,咳嗽了几声。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看着他落寞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很难过。
五、耍流氓了不起啊,老娘耍菜刀的见过没。
唐小钟的精品店出事,是在我跟他玩冷战的第三天。
那几日,虽然我一直没有去找过他,可是,暗地里却指使舍友去他那里刺探军情.我要看看没有了我,他的生活是不是依旧还能风声水起。
结果,那一天,当我把暗哨派出,躺在床上等着她将现场的画面用手机彩信传过来的时候,这家伙却突然撞开了宿舍的房门,披头散发地回来了。
她说: “我X莫非,你还有心情在这运筹帷幄呢,你快去唐小钟那里看看吧,他那儿都快成战场了。”
在听了她的话之后,我把一张奶油男明星的签名照塞到她手里,就风风火火地杀向唐小钟的精品店了。我派出的那位舍友暗哨是那位男明星的铁丝,那张签名照就是我答应给她的报酬,不过上面的名字却是我模仿着他的笔迹签的罢了。
要说唐小钟也真够菜鸟的,你开店就开店吧,我不反对你学人家当老板,可是你却罩不住场子,生意没开张还得给几个小混混交保护费,你躲过了城管居然躲不过黑社会。你没看他们把你的店都砸成什么样了吗,你居然还赔着笑脸.想要将钱递到他们手上。
看到这一幕,我脑袋一热,夺过路边一个卖板面的小老板手中的菜刀就冲着站在他店里耀武扬威的那几个小流氓冲上去了。
我像只老母鸡似的一把将唐小钟推到身后,挥舞着手中的菜刀对着那几个小混混大吼,我说: ”你们耍流氓是不是,耍流氓了不起啊,老娘耍菜刀的见过没。”
为首的那个小流氓冷笑一声,也许他是觉得我不是真敢砍,结果当他上前一步想要卸下我的装备时,我迎头就是一刀。
于是,所有人都傻了。
我真没想到小流氓的身体里流出来的血也能那么红,我本以为他们的血是黑的呢。
人群呼啦一下散开。
门外那个卖板面的小老板在大声地对着屋里喊,他说: “抢我菜刀的那个小姑娘,我已经报警了,你跑不了了。”
他的话,仿佛提醒了我一般,我觉得我不能连累唐小钟。身上背了命案的我现在最好跑路。
于是我大喝一声,挥舞着菜刀,开始向外逃蹿。
结果步行街上那群面对小流氓连屁都没有放一个的小商贩,在面对我这样一个浑身是血的弱女子的时候,居然一下子爆发了人性的光辉,一股脑儿冲上来把我摁在了地上。
唐小钟冲上前来,他拼命地推开人群,声嘶力竭地大吼: “你们放开她,你们TMD放开她。”
结果那群想要立功受赏的小贩哪里听得进他的话,咚的一声,就把他给敲晕了。
泪流满面中的我觉得,他就连晕倒时的样子都那么有型,那么帅。
六、灰尘暗淡无光,是因为他把自己看得太渺小!
我被爸爸从派出所里带出来已经是五天以后的事情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五天内,唐小钟退掉了那家店面,低价卖掉了所有的首饰,为那个被我砍伤的小混混垫付了医药费,而且还到派出所帮我交了一部分保金。
我从派出所出来的那一天,本来想去他家看望他的,可是却被爸爸强行塞进了汽车里,把我拖回了几百公里以外的老家。他说他已经跟我们学校请了假,让我回家几天,压压惊。
他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布满了阴云,于是我就只能乖乖地坐进了车里。
可是后来,当我再次回到唐小钟所在的那座城市的时候,他已经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
他家的小房子已经重新贴上了租赁启示,步行街上的精品店也已经上了锁。
夜色渐浓,霓虹明灭。
我一直坐在那家精品店门前的台阶上傻傻地等,可是他却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曾经被我派去做暗哨的那位姑娘,给过我一封信,那信是唐小钟让他交给我的。
他的信只有两句话,一句是,莫非,我走了,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只要身边有最亲的那个人在,就是家。
我知道,他所说的那个最亲的人,就是唐妈妈。
然而他的第二句话,却让我泪流满面,因为那简简单单的几个字,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
他说,莫非,其实你我都不能否认,这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就像是星辰,而另一种人注定做灰尘。灰尘倘若想要拥抱星辰,唯一的结果,就是让她也变得和自己一样,暗淡无光。我不想。
后来,我才知道,那次爸爸之所以固执地把我带回了老家,也是与唐小钟合谋的结果,他是想要为自己争取全身而退的时间。
我把他的信紧紧地捂在胸口,挂在脖子上的戒指硌疼了肌肤。那枚戒指跟唐小钟手上的款式相同,不过小了一号,原本是戴在唐妈妈手上的。
记得我跟唐小钟闹矛盾的那几天,我曾偷偷去他家找过唐妈妈,我本打算让她好好教育一下唐小钟的,后来,为了安慰我,她就把自己的戒指摘下来后送给了我。
她曾对我说,她早已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后来,学校门口的步行街上依旧有很多人在兜售廉价的首饰,我却再也没有光顾过。我多想,在那些面目全非的小贩当中,依旧有那样一位笑容浅浅、眉目忧伤的少年,向过往的行人兜售自己的商品。就算,我与他从未相识,就算我再次站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只把我当成一个普通的客人。
我们讨价还价,甚至为了一块钱互相吵骂,也很好。
可是,他为什么不知道,不明白,就算是宇宙中最耀眼闪耀的星辰,心中也都盛满了灰尘。灰尘和星辰本来就是一种东西,而前者之所以暗淡无光,是因为他把自己看得太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