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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旧爱像坐慢车

二十六岁,摄影棚

南方的城市,木棉在春日的阳光里绽放,一朵一朵挂满高枝。偶尔会遇到一两朵掉下,据说被木棉砸中的人会获得幸福。粒子从来没有被砸过,但却总看得到,那些花朵掉下的瞬间,这时候,她总会想起苏芮的歌《花若离枝》:“花若离枝就随他去,搁开已经无同时。”

这些年,她从未觉得幸福,但快乐还是有一些的。就像此刻,她多少有些兴奋,在去往杂志社的出租车上,电话那端催她早一点到摄影棚。原本她只是喜欢在网络上发布自己的搭配日志,点击率表明她正在集合一帮小粉丝,没多久就被一本剐起步的时尚杂志看中,被邀请来拍照,主题就叫“春日”,那些光鲜亮丽的衣裙,在她身上变换出各种搭配。除此,她还要应付精明的编辑丢出的种种问题。

“据说你以前胖得无法想象?”

“对,我以前的同学都叫我饼干桶,因为我狂爱饼干,身材也和饼干桶差不多。”

编辑们投来不可思议的眼神,有人立刻说:“那一定是为了某个喜欢的男孩,才变成了今天这样。”

今天是怎样?今天的粒子皮肤白皙,身材苗条,像一只轻盈的小乌,脱胎换骨了一般。她的眼睛在说,嗯,你们懂的。

随后,她起身又投入紧张的拍摄。七年前,她没有想过今天会站在这里,那时候的她如果想变得有名,一定是因为参加了胖子大赛,或者吃饼干大赛。间歇时,那个一语道破的男人对她说:“虽然这样的初衷令人鄙视,但路子还是走对了。”

他有一双狡黠的眼睛,粒子不置可否。傍晚时分,收工。男人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于是,她第一次听到赞美诗,听到周围的人对她说“耶稣爱你”,听到基督教信徒们一同说“阿门”。唱到“一宿虽有哭泣,早晨必欢呼”这一句时,她拿着歌本挡住了流泪的脸。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那么爱哭,内心住着一个软弱自卑的小女孩,好像总也长不大。

回家的路上,粒子问那个狡黠的男人:“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

“因为这样爱着一个人,必定是辛苦的吧?所以想让你找回自己的心灵,多爱自己一点。”没有谁来告诉他,她是怎样的一个女孩,但就有一种能看到女孩心里去的人,他们通常有些自恋,并且笃信自己已经爱上她。他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电影票,但很快就被拒绝了。

粒子从不相信一见钟情的爱情会维持多久,他的爱来得莫名其妙,和那个叫谦和的男生比起来,他当然不够好。在一份长达七年的爱面前,她甚至有点想讥讽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你以为我辛苦懊恼悲伤,可我乐此不疲,我心里爱着一个人便足够快乐。

这是粒子的心声,男人没有办法听到,他更不知道,粒子每个月都会去一家台湾人开的私房莱馆,那里只有七张桌子,墙壁上挂着很多?0年代的老照片,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装饰物,都是老板亲自淘来的宝贝。连店员也是热爱三毛齐豫的俊男美女,在这样的环境里吃饭,吃的是怀旧和孤单。粒子总点三杯鸡,因为第一次来的时候,谦和便点了这道菜。她将怀旧做到了一百分,坐的永远是他们曾经一起坐过的那张桌子,吃的也永远是他们吃过的菜,为她服务的也永远是那个漂亮的侍者。

后来,侍者成为了她的朋友。他们之间的对白也很闲散。

“你好像又瘦了一点。”

“越来越好看了吧?哈哈!还是没有遇见他吗?”

“别执着了,他真的没有再来过。” 接着,粒子就默默地吃一份三杯鸡,吃不完再打包回家。这是她的必修课,希望茫茫人海,老天眷顾,与谦和重遇时,他会说,你怎会变得如此靓了?

这世界,遇见旧爱的几率有多大?粒子没有仔细算过,她始终怀揣美梦,无论何时何地都做足了准备,就连去附近的便利店也要认真打扮一番,她要他大跌眼镜。没错,谦和是一个斯文的戴着眼镜的男生,他在大四那年去割了双眼皮。回来后,他顶着还未消肿的眼睛,对粒子说:“不如你还是做我女朋友吧。”

那双眼睛像柔软的玉米胚芽,使他变得憨厚了许多,看上去也很真诚。于是,粒子虽然觉得这句告白有些别扭,但还是将手伸了出去,他握着她的手,但无法感受到她狂跳不止的小心脏。这一天因为等待太久,粒子差点喜极而泣,她告诉自己,原来努力过后真的有回报。

即便你是一个平庸的饼干桶。

十九岁,公共课

毫无疑问,公共课为同学们提供了扩大恋爱范围的机会。同班同学多少都有些互不待见,但总能在阶梯教室里找到几个外班的好男生。所谓距离产生美,每周一次的公共课,粒子都会坐在倒数第三排,看着右前方相隔三米远的谦和,他来自金融系,有消瘦的背影和纤长的手指,据说弹钢琴时,他迷倒了一大片女生。

粒子并非那些喜欢一见钟情的花痴女生,她只是在一次次的凝望中,渐渐发觉自己那颗柔软的心。有一种人便是这样,慢慢地爱上,就需要慢慢地忘记。多年前那些大胆对他表白的女孩们,后来都嫁掉了,她们迅速地投入,又迅速地抽离。

粒子作为饼干桶,深知自己没有资格像那些女孩一样去表达爱意。但有一天,纸团落在了她的眼前,不偏不倚,她环顾四周,没有异样。打开来看,是一小段话:我想你与我一样,于众人里仍觉孤单,所以我们在一起的话便不觉孤单了吧?谦和。

这是一段绕口的表白,粒子好像被留劈中了似的,定在座位上半天没缓过来。她并不觉得欣喜,反倒因为害怕而埋下了头。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她仍想探究答案,就像一个垂死的人回来看一眼自己喜欢的人,总有一丝念想和侥幸。

于是,她在下课的时候挡住了他的去路。

“你刚才想对我说什么?” 这一刻,粒子变得无比勇猛。

谦和扶了扶眼镜,透过镜片可以看到他的是单眼皮,似泛着上帝的光。他缓缓地说:“啊,刚才我不小心扔错了。” 粒子不知如何是好,哭吗?假笑吗?各种情绪纠结到脸上,真是难看至极。她最后将纸团塞到他手里,气鼓鼓地说:“下次别再用这种老土的方法!” 这是十九岁的秋天,粒子挪动着胖胖的身体,像一只孤单的企鹅,她第一次窥见了自己的内心,原来是如此渴望的。因为那失望像浓黑黏稠的沥青将她淹没了。直到有一天,她看到谦和与另一个女孩手牵手,她记得那女孩,是因为每次公共课,女孩就坐在自己的后一排,她漂亮摩登,男生们时不时转头都是为了看她。

你能想象吗?那么多男生,要越过前面的“饼干桶”,才能看到心仪的女孩。想到这里,粒子忽然很憎恶,她的十九岁便在这样悲哀懊恼失望的情绪里度过了。

到了下一年,谦和与漂亮女孩的恋爱,惹来了更多人的羡慕忌妒恨。郎才女貌的组合,总是被人们拿来细细咀嚼,瓜分,何况谦和还为女孩摄影,那些漂亮的照片被女孩放到校内网里,无异于一场甜蜜的示威。粒子总会听到谦和的倾诉和抱怨,为什么大家要观望他的爱情?

如果说纸团事件有什么值得庆幸的收获,那就是谦和与粒子正式萍水相逢,自那以后,谦和把粒子当朋友,因为他要为挫败一个女胖子的自尊心而进行补救,何况她并不讨厌,相反还很喜庆。

二十三岁,台湾私房菜

喜庆的粒子有一种宽容的魔力,总能让谦和毫无顾忌地开玩笑,他忧心忡忡地看着正在吃饼干的粒子说:“你打算把自己吃成什么样子啊?”

如果他知道粒子有一个图省事的外婆,从小只要她喊饿,就塞两块饼干给她,他一定会生出几分怜悯来。因为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外婆的照顾又有些力不从心,粒子对饼干的留恋,类似于对父母回家的期盼,她总是饿,想要填补那个孤单的身躯。于是,从小镇走出的粒子第一次来到大学时,她已后悔莫及,身边穿着时尚的骨感美女多如牛毛,她们摇摆着身姿喊减肥,简直就是对她的一种侮辱。

从外表看上去,你会觉得粒子无所谓这样胖,你会觉得她洒脱不扭捏,但爱上一个人之后,她的内心卑微如草根,她开始买廉价的衣衫来装扮自己,只为在谦和面前,能留下一个好印象。

如果不是借着大学最后一年的离愁和恣意,粒子恐怕这辈子都不会说出口,但也不会有后来脱胎换骨的人生。有时候,粒子想,如果她带着这样一个小秘密踏入社会,从不揭穿,也就不会尴尬,多年后,她也许还能与他坐在一起打打小麻将。可在感情的世界里,一切发生的都是必须要发生的。

那一刻的粒子,不仅吃掉了火锅里的蘑菇,牛肉,鱼丸,豆腐……还喝掉了三瓶啤酒,不胜酒力的她变得有些兴奋。对面的谦和似乎也喝得极为尽兴,他撇下漂亮女友,形单影只地来请粒子吃火锅,支着脑袋对她说“不醉不归“。粒子就像一颗饱满的橙子,暗藏着甜蜜的欲望。酒酣正浓,粒子大拍谦和的肩膀,她忽然觉得血像喷泉一样涌到了脸上,一句带着酒馊昧的小告白脱口而出:“喂,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呀?”

这句话很快被谦和不着调的歌声所淹没,过了一会儿,谦和抬眼:“你说什么?”

“我说话了吗?我没说话呀!”粒子一口喝掉剩下的酒,“你喝多了!”

于是,懦弱的女生想,原来表白是这样难的一件事。即便借着酒劲,也无能为力。冬天的夜晚,兜头而来的寒气适合醒酒,粒子渐渐蹲下身子,小声地哭了。

自那以后,谦和消失了半个月。如果粒子知道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的单眼皮,一定要留一张照片作为纪念。那一天,谦和缓缓摘下墨镜,露出那一双肿胀的眼,她差点笑喷了。

事情好像因为割双眼皮这样一个细节而变得有些戏剧化。

为什么去割双眼皮?谦和说,因为觉得自己需要更完美一点。

为什么要与粒子在一起?谦和说,因为那天她的告白我听得很清楚。

为什么前任漂亮女友不见了?谦和说,因为分手了。

关于已经结束的那一段感情,谦和从不多说。他和粒子在最后一个寒假开始交往,他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男朋友,温柔体贴,爱好广泛,并且充满智慧。他处处绅士,还会安排浪漫的小惊喜,他喜欢看她笑,到哪都喜欢牵着她的手。而她泡在蜜糖的海里,直到没顶。

只有在清晨醒来的时候,粒子才会有一丝莫名的焦虑不安,像一场梦,在大学最后的时光里,她竟然能得到所爱之人的爱,大概是老天眷顾,除此还有别的解释吗?

粒子单纯,快乐从来都是发自内心的,从不去猜测算计恋人的心思,她只想竭尽所能地对他好。但谦和偶尔会若有所思地看者她,好像有话要说,却又说不出口。透过他的镜片,粒子看着那被割了两刀的眼睛,有点想笑,的确是不太自然啊。

但正是这一双挨过刀子的眼睛,在最后才让她领悟。领悟了什么?在后来的七年时间里,她之所以那样苛刻地对待自己,疯狂减肥和打扮,原来都是拜这领悟所赐。

他们最后一次去的地方是一家台湾私房菜馆。夏日的傍晚,他们共享了台式三杯鸡,法国红酒娃和白菜卤,结账的时候粒子才发现原来这样贵。她永远记得那美味,因为那是他们之间最后的晚餐。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粒子的手机传来短信:我们分手吧,不要问为什么,希望你照顾好自己。对不起。

像黑夜再次来临,像将人从温暖的水里突然拎起来扔进冰窖,特别的冷。所有的殷勤和温柔,在这一刻变成了魔鬼,他毫无征兆地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或者说,他原本就是这样一个人,因为精明智慧的男人通常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他只是想用马不停蹄的恋爱来掩盖漂亮女友带给他的挫败感。他一度很懊恼,总在反省自己哪里不够好,于是他将所有无法交付出去的好都转移到粒子身上,于是他要去做一个更完美的人,哪怕只是一双单眼皮。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恋爱总是以自欺开始,以欺人结束。

那天,粒子的眼泪差点冲走了枕头。七月骊歌渐起,拍毕业照,摔酒瓶子,吃散伙饭,粒子都没有参加,她执着地寻找谦和,不断拨打他关机的电话,他走得如此决绝,不给她任何解释。若存心让你找不到,便真的找不到。他像水汽一般蒸发。

二十四岁,梦境

这个世界,有人喜欢拖泥带水的分手,有人喜欢毫无征兆的分手,如果是你,你选哪种?

如果谦和知道,粒子在后来的无数个夜晚,依然想念他。他一定不会选择后者,因为这样的方式冷酷无情,让人失去尊严。更可怕的是,这让粒子难以自拔,她宁可他一点点对自己不好,一点点消磨她的意志,一点点离开她,这样她才会有心理准备,才不至于在后来的岁月里,沉溺在这份缺失了答案的旧爱里。

她只能在自己的幻想里找一个答案,那就是她可笑的身材和毫无品味的装扮。因为一个为了追求美,愿意在自己脸上动刀的男人,对另一半的要求也一定苛刻。想明白这一点,粒子仿佛找到了人生新目标,她开始减肥,买时尚杂志,买衣服买配饰,除此,她还学习摄影和钢琴,总之他会的她也一定要会。爱情是一种偏执的病,她从不打算将他从心里清除,她反而为了再见的那一天,而让自己变得越来越美好。她留在这座城市工作,每个周末她都去他们曾经去过的超市,公园,咖啡馆,百货公司,她想总有一天,他们会偶遇。

但时光已拖去了好多年。

她只能在梦里见到他,是秋天的光景,他安静地坐在教室里,背影还是那么消瘦,阳光落在他的头发上手臂上,圈起一层温柔的光晕,他始终不肯回头来看看她。

好几次,她从梦里哭着醒来。

挂念一个人是最好的减肥良药,遇见她的大学同学都惊呼,天啊,粒子完全变了一个人。于是她才将自己的搭配日志放在网上,现实遇不到没关系,网络总是强大的。她希望那些照片被人们转发,直到某一天被他所见到。但这样的事没有发生,不过她集结了一帮小粉丝,也算是安慰。

后来,追求她的人络绎不绝,她没有对谁动过心。有时她会对追求者开一句矫情的玩笑:“我有一个男朋友,他一直住在我心里。”好像心已经很累了,不再有爱上谁的能力。

失去的爱,总是最好的。她始终不愿正视分手这个事实。是因为不甘心,还是因为他没有给自己一个交代?她将等待的心情一直放大,等待下一个转角遇见他,等待他看到自己那一瞬间的惊讶,等待他重新对自己说爱。她不得不承认,爱上一个人就是一个失去自我的过程。

二十七岁,现实

那本印有粒子照片的杂志,后来淹没在一群大牌时尚杂志里,和那些金光闪闪的杂志比起来,的确显得有些寒碜。据说销量一直不佳,还有可能要停刊。但她还是收藏了十本,摆放在书架上。如今已落了灰尘。

她有时打开来看,会记起那个曾自以为很了解她的男人。他是一个基督徒,据说找一个基督徒做丈夫,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因为基督徒丈夫有一套行为准则,耍爱护、鼓励,保养和顾惜妻子,他们一定会真诚相待。这些都是男人告诉她的,因为他追求她,想要她放心。

粒子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也许拴在心里的那颗螺丝,开始松动。她已经二十七岁了,从小到大,只爱过一个人,但那人辜负了她的爱。

是不是到了认命的年纪,是不是到了所嫁都非所爱的年纪?她有时会这样问自己。

只要电话铃响,她都希望是他,只要有人敲门,她都希望是他……每一刻都期待着下一刻。她偏执,是因为她只记得他的好,到分手前一秒,他留给她的都是最好的记忆。电视里常有这样的桥段,如果你与一个人有仇,不是直接杀了他,而是把他以为得到的爱再生生拿走。那样的绝望才致人于死地。

粒子不由得生出一股恨来。他只给她六个月的欢愉,却要她用七年的时光来忘记。她用这七年来改变自己,就算漂亮,迷人,有才,有涵养,可遇不到那个人,就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

这座城市并不大,她不知道,在自己工作的附近有一栋楼,当她每天八点半赶到公司,谦和正开车驶向那栋楼的停车场。有时缘分尽了,即便相隔十米远,也只能擦肩而过。但终于有一天,谦和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然后他看到了粒子鲜艳的照片,像春日一般明媚,他第一眼便迟疑了,随后像暗夜里放了一束焰火,记忆的开关明明灭灭。他想,原来粒子的五官很精致,变瘦了之后才令人惊觉。在那一页的末尾,他记下了粒子的邮箱。 很快,粒子就会收到谦和的邮件,很快,粒子与谦和就会约在台湾私房菜馆见面,很快,谦和就会笑吟吟地对粒子说,原来你一直在这里。

如果世界真的有如此浪漫和戏剧该多好。

现实的世界是这样的。谦和记下邮箱之后,他的未婚妻笑嘻嘻地扯过杂志:“旧杂志有什么好看的?”随手扔在一边,“快过来帮我看看哪款婚纱比较好。”

未婚妻优雅自信,除了没有一丝赘肉的身材,还有家境殷实的成长背景。她是成为他妻子的不二人选。

多年前的那个女孩显然不是。他之所以狠心说出”分手”两个宇,是因为他最终无法接受和包容一个平庸难看的女孩,他是青年才俊,当然会有更好的选择,更好的人生。他并不是坏人,肯让自己的眼睛挨刀子的男人不多,他只是有些虚荣,贪心和不够自信,他害怕粒子来问为什么,他不愿承认自己的内心,他想她会很快好起来。

粒子在二十七岁的秋天终于好了。

她接到了谦和发来的邮件,问候她之后,他说了他的婚期。他觉得她是一个善解人意不计前嫌的好姑娘。

那个瞬间,粒子有一千句质问哽在喉咙里,秋天的夜晚很凉,月光照在她的窗前,那个一提起就难过的名字,现在却如那弯皎洁的月让人平静。最后,她删掉了邮件,没有回复。在这漫长的等待里,她其实早已想明白,一个男人离开一个女人,唯一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够爱,或者说没有爱。

这并没有什么好遗憾的。粒子想,谦和做不成她的恋人,但足以作为她的仇人今生永不见。因为周云蓬有一首歌唱到: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从此仇深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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