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洪哥是那种认死理的家伙,一是一,二是二,你跟他开任何玩笑,说任何有潜台词的话,他都很难体会奥妙。比如你告诉他:“洪哥,楼下有个姑娘叫你。”洪哥马上屁颠儿滚下楼去,一会儿上来疑问道:“哪儿呢?没有呀!”你告诉他今天是愚人节。洪哥眨巴眨巴眼睛道:“哦,原来是愚人节。”
洪哥每天的生活有规律且执著,上课、吃饭、晚自习,在宿舍、食堂和教室之间像钟摆一样摇来摇去,从来不逃课,从来不去干学生守则里不提倡的事。但是有一天他拿着纸和笔来问我:“你说一个不认识的女生,有什么办法可以认识她?”
我是个理论特别强但行动力特别弱的家伙,加上好为人师,所以往往会被人误会成某方面的专家。我反问道:“你一向授受不亲,怎么想起这个?”洪哥认真道:“我觉得应该要谈恋爱了。”哦,我知道这个古板的家伙终于进入发情期了。
他虔诚好学的样子激起我的灵感,我轻松道:“这个问题其实非常容易,如果你学会搭讪,认识一个女生的办法可能有一万种,比如你可以捡起一块石头问她,嘿,是你丢的吗?这不就认识了!”
洪哥认真地回味一下我的建议,道:“嘿,这主意真不错,多谢哟。”我怕他理解问题太过机械,道:“其实我说的石头是个比喻,懂吗?”洪哥特自信地笑道:“我知道那就是比喻。倘若我真的拿石头给她,她说不定砸我呢,我不可能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说:“既然理解到这个程度,我就放心了。”
就这样,洪哥某日在路上遇见心仪已久的化学系女生,本想搬起一块石头,但想起我的告诫,在路边一时又找不到比石头更合适的玩意儿,便掏出自己的钱包问道:“同学,这是你丢的吗?”该女生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把钱包接了过去。
洪哥哭丧着脸跑来责怪我道:“你那法子根本不灵呀。”我听了原委道:“谁让你拿自己钱包去做诱饵,你就不会再跟她说其实这钱包是你自己的。”洪哥道:“你当我傻呀,她要知道这么耍她,那还有成为我女朋友的机会吗?”“我觉得这姑娘挺鸡贼的,品质不好,不如放弃吧。”“我没觉得不好呀,我觉得她挺会理财的。”我几乎笑晕。在洪哥的哀求下,我又出了一招,教他再弄个钱包重施故技,在钱包里夹一封情书。
洪哥的恋爱最终取得了胜利。他没有采用我的馊主意,因为一次不成后他对我有了怀疑。他直接找到该女生,告诉她他喜欢她,一切都是我出的馊主意。洪哥希望她能把钱包还给他,还能继续保持友好往来。这个鸡贼的女生居然答应了洪哥的鸡贼要求,并且酿出一坛爱情之酒。
洪哥此后对我不再谦虚讨教,甚至不再不耻下问。他认为自己有了一套人生经验,甚至反过来教训我道:“其实爱情不需要什么花招,最重要的是坦诚。”
多年后我回想起来,其实他成功的原因并不是坦诚,而是固执。他自己通过钱包事件认识该女生后,就不停地去骚扰她,风雨无阻,奴才一般殷勤,当成一个课题来完成,最后让该女生缴械。爱情这玩意儿,貌似形而上,其实特别形而下,死缠烂打和物质攻势最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