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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两只拖鞋是否还相互思念

  【两只行走的拖鞋

  长沙不是一座可以在大街上开怀大笑的城市,我只是喜欢它的宽容。有风吹起的傍晚,我可以和朵朵穿着懒散的休闲服,趿着男式拖鞋,甚至连头发都不需要任何收拾,只是很率性地从住所走到火车站,然后又从火车站走回来。

  

  从八一路返回的时候,朵朵说:我们换一只拖鞋吧!一只?我显然是惊讶了。我像往常一样有些乖张地吐了吐舌头,结果朵朵就习惯性地猛提我耳朵,说:都警告你无数次了,不许在大街上吐舌头,会沾上很多灰的。

  机灵鬼怪的朵朵,关心从来都是这么老不正经,却细致入微。长沙的街道总不那么干净,车流中扬起的尘土是我和朵朵所不喜欢的,不过也说不上讨厌。我乖乖地跟她换了一只拖鞋,左脚是红色的,右脚是海蓝色的。当然,朵朵正好相反。

  朵朵从来都是一个靠细节出位、靠细节取胜的女孩。就像她挂耳环,一定只折腾左边耳朵,而右侧却不着一物。按她的说法,在街上,爱她的人肯定要走在她的左侧保护她,因而她只把美展示给那个人看。我狠狠地骂她强盗逻辑。

  我不是那个人,不可以随便走在她左侧,那是爱情最优越的地理位置。朵朵说:你走我右边吧,让我保护你,谁叫你比我小呢。可是她却不知道,我虽然不奢望有朝一日走在她左侧如影随形,暗地里却也无数次地幻想她哪天也折腾一下右边耳朵,那样,我就可以远远地,跟某个人分享她的美。

  【一枚硬币和三个西红柿】

  我和朵朵到底是什么关系?不是同学,不是同事,也说不上是邻居,如果非要找个词出来形容,我想大概只有“街友”了。我住街这头,她住街那头,简单说就是,一个街头一个街尾。她经常拍着我的肩膀说:我们好像要把整条街霸占似的哦!我总是懒得搭理她。她的奇思怪想和肢体语言太多,以至于我不得不怀疑她是否患了“儿童多动症”。

  跟美女做街友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我住的这条街,很小很乱,名字很土,但美女如云。当初我是满心怨气地住了两个月才明白这鬼地方的房租为什么居高不下的。美丽,有时候就是一种身价。

  朵朵虽然已经够不错了,但在这条美女“霸”道的街,也只能算是勉为其难的一分子。我俩认识的第一天,她就对我抱怨:在这里,做美女难啊!那天我刚从湘西出差回来,晚上闲得四肢发麻,突发奇想地跑到街上量身高称体重,正好碰上朵朵边喋喋不休地抱怨边找零币准备付钱走人。

  她说:唉,怎么得了,又胖了两斤。我并不是一个喜欢跟陌生人搭讪的人,特别是陌生女孩子,但这次破了例。因为在出差回来的路上,同事对我一直单身深表同情后,给我提了个建议,说是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有时候也许仅仅只是破例一次,说不定就会有意外的收获。不过在接过朵朵的话时,我并不敢自作多情地断定我能有意外的收获。

  我迅速称了体重测了身高,有些心不在焉,然后趁她找不到零币之时,很男子汉地多拿出了一枚硬币一起付了账。很奇怪她也不客气,连装模作样的推辞都没有,还乐呵呵地说:我知道你们男人的这点鬼心思,想借机认识我是吧?不过只花一块钱就做到了,你不觉得物超所值吗?我不跟她贫嘴,我知道我不是她的对手。我很少在并不了解一个人之前认输,她是第一个。这让我觉得自己不得不认识她,就算死皮赖脸也成。

  我们坐在街上吃夜宵,她生吃了3个西红柿,告诉我她在这条街住了快两年了,然后就发了一大通在这条街做美女难的感叹。我说给我做女朋友就省事多了,不用刻意减肥,不用为了一张脸而吃西红柿吃到反胃。

  她笑,不再说话,起身要走,并不许我送她回家。我轻易猜出,她是一个身边没有爱的女孩,所以才会大大咧咧地跟陌生人吃夜宵,却又在适当的时候设下防备……

  【我们都是缺爱的人】

  朵朵成了我入住“美女街”后的第一个街友,也是最后一个街友。熟识后,我们常常在凌晨两三点钟用电话把对方吵醒,理由永远都是霸道的,因为自己睡不着。有一天我对她说:朵朵你知道吗?我现在半夜三更带着困意睁大眼睛,好像就是为了在凌晨把你吵醒。

  她狠命地捶我,说:你怎么可以这么缺德。我说:我一点也不缺德,但非常非常缺爱,不是最近,是一直。我说这话的时候,目光停留在朵朵的视线里,我用眼神努力地表达着什么,我想她能懂。就算她表现出不懂,我也可以认定她是在装糊涂。我向来对自己的眼神很自信,特别是用来表达爱情的时候。

  像我所意料中的那样,朵朵果然装不懂。她笑起来说:缺爱的人并不可耻,我不介意有你这样的朋友。然后又故伎重演,强迫我换一只拖鞋,沿五一大道走到火车站,看看陌生的人群陌生的面孔,找每个人的不顺眼,鸡蛋里挑骨头似的对每个人评头论足。这几乎都成了我和朵朵每天休闲生活的主旋律。

  其实两个无所事事的人在一起,做的无非也是一些无聊透顶的事。只是,两个人的无聊,会比一个人的寂寞精彩许多。我们每天在火车站听过9点整的钟声,就会穿过广场左侧的那个地下通道,改走八一路回家。踏上和踏出电梯的时候,朵朵总会习惯性地扯住我的衣角。这让我觉得自己在她的生活里,并非可有可无。不过我更希望她握住我的手!

  我告诉最要好的朋友,说我爱上了我的美丽街友朵朵,可是朵朵好像不爱我。朋友笑言,那还不加紧追,等追上了,省去搬家公司就可以挪到一块住,还节约房租。

  朋友总是这么没正经,就算在我郁闷的时候也不例外。在这个城市里,在爱情这件大事上,我是无助的,要不也不会在花样年华里这么可耻地孤独着。虽然朵朵说过,缺爱的人并不可耻,但我害怕她是在撒谎。

  【来不及的爱情阴谋】

  跟朵朵认识半年后,我把我住所的房门钥匙配了一把给了朵朵,原因是我那段时间神情特别恍惚,隔三差五就忘了带钥匙。每次低声下气地找来房东,老太太都会用一种怪异的眼光打量我,注意力集中在我的脑袋上,像观察一个脑肿瘤患者。这让我出奇悲愤,好像自己脑子里真长了个不争气的东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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