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常州府[今天江苏苏州]有个姓吴的同知[比知府低一级的官,是知 府的帮手]。他有个朋友姓董,当通判[跟同知官大小差不多]。
有一天,俩人到无锡去玩,玩累了,进了一家酒店,要了白酒和红酒, 还有好些菜,就你一杯我一杯地喝开了。末了,俩人都喝得晕晕糊糊的。就 这么着,这两位还对对子玩呐。吴同知的上联是:
红白相兼,醉后不知南北; 是说,咱俩又喝红酒又喝白酒。这会儿喝多了,连方向也分不清了。 董通判对的是:
青黄不接,贫来卖了东西!
下联拿颜色“青”、“黄”对上联的“红”、“白”,拿方位“东”、 “西”对上联的“南”、“北”,对得还真工整。下联的“东西”不光指方 向,还指家里的各种用品、摆设什么的。董通判的意思是说,往后喝得没钱 了,就卖家里的东西,咱们接着喝!董通判说完,俩人哈哈大笑。真是一对 酒鬼!
据清·梁章钜《浪迹丛谈》卷七《巧对补录》, 清·褚人获《坚瓠八集》卷一《董通判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