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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坪山”系列线上活动征集启事

  巍巍马峦山,潺潺坪山河。漫步创新坪山,入眼即鲜花绿树、处处皆靓丽风景。为充分挖掘和展示坪山之美,10月25日,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联合深圳特区报社举办的“好看坪山”系列线上征集活动正式启动,邀请市民记录坪山之美,共享生态坪山建设成果,还有机会赢取万元奖金!

  本次“好看坪山”系列活动由“生态随手拍”摄影&短视频大赛、“生态故事汇”短视频征集、“生态口述史”故事音频征集三个子活动组成。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承办单位:深圳特区报社

  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10月25日-11月30日

  活动内容

  一、“好看坪山-生态随手拍”摄影&短视频大赛

  征集内容:

  参赛作品需以“坪山生态”作为主题,作品内容可以是风景类、人文类、动物类、创意类等。图片或抖音短视频形式均可。

  作品可以从微观角度出发,拍摄“坪山生态守护人”、“坪山生物多样性”、“坪山生态美景”等主题的摄影作品或抖音短视频;也可以从宏观角度出发,记录坪山数年来的生态环境变化,多方面、多视角、多元化阐述每个人心目中的生态坪山。

  二、“好看坪山-生态故事汇”短视频征集

  你身边的生态先锋人物是谁?他有什么样 ?身上什么品质打动了你?本次活动将公开征集人们心目中的生态先锋人物故事,以短视频的形式接受投稿。

  三、“好看坪山-生态口述史”故事音频征集

  你听过有关保护坪山生态 ?还记得坪山生态文明建设中有哪些难忘瞬间吗?即日起至11月30日,“好看坪山-生态口述史”读特音频专栏面向市民征集每个坪山人自身或者所知的生态历史故事。

  四、奖项设置

  (1)大赛设特别奖1名,形式不限,奖金10000元。

  (2)短视频组: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1000元 ;优秀奖(5名),奖金300元。获奖者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奖杯和荣誉证书。

  (3)摄影组: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获奖者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奖杯和荣誉证书。

  (4)音频组:经采用者将给予500元稿费,并官方发布在读特音频专栏中。

  五、参与方式

  (1)短视频类:

  方式一:打开抖音APP,搜索话题#好看坪山#,进入主页面后点击“+”参与活动,视频制作完成后发布时 @好看坪山 官方账号。

  方式二:将作品发送至活动官方邮箱sztqb_officia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短视频组-联系手机”)即视为成功参与。

  (2)摄影作品类:

  打包并压缩摄影作品直接发送至活动官方邮箱sztqb_officia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摄影组-联系手机”)。

  (3)音频作品类:

  打包并压缩摄影作品直接发送至活动官方邮箱sztqb_officia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音频组-联系手机”)。

  六、作品要求

  (1)所有投稿作品必须紧扣主题,思想性、艺术性统一,主题特色鲜明、内容积极健康。

  (2)图片作品要求格式为jpg,每幅作品文件图片宽边不低于1000像素。

  (3)视频作品要求格式为MP4,作品适合抖音、视频号发布,时长30秒至90秒。

  (4)音频作品要求格式为MP3,时长3-5分钟,并符合实际内容、来源真实可靠。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上传作品的原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上传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所有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七、评选办法

  短视频与摄影作品:

  (1)由来自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深圳市摄影家协会,深圳市职业摄影协会等评审专家担任评委,专家评审的结果根据排序赋予分值,得分占终选分数70%。

  (2)在抖音平台参与比赛的短视频作品将以平台点赞数进行排序,遴选各平台点赞数前20名作品直接进入候选作品行列。后台将严格监督数据,一旦发现刷票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网络投票的结果根据排序赋予分值,得分占终选分数30%。

  (3)通过邮箱报送的作品则由大赛组委会甄选10个优秀作品进入候选作品行列,共同参与评委联审。

  音频作品:

  由活动主办单位进行审核,所投稿件一经选用并发布,即视为投稿人同意授权主办单位独家、免费、长期使用除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包括上述权利的转授权。活动主办单位及其被授权人在不改变稿件原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所选用稿件作必要修改。

  八、作品权益保障

  (1)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宣传推广,并不再支付报酬。

  (2)投稿对象在将投稿作品按照赛事规则方式提交时,须明确同意将投稿作品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无偿转让给大赛主办单位。

  (3)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获奖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奖励、荣誉证书等,并在相关媒体通报。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根据活动进展情况保留对活动规则进行动态调整的权利。凡参赛投稿者,表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实习编辑 李依林 审核 刘春雨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肖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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