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陈编辑说要用我一篇稿子。当邮递员把两本样刊递给我时,我激动得眼眶都湿润了。十几年来,我偷偷地写着小说,可是几百篇稿子没有一家用,现在终于有一篇发表了。 我拿着书抱在怀里搂着,贴在脸上亲着,用手将封面封底摩挲着,又打开书将主编、副主编、编委的名字一个一个读着,觉得是那样的亲切。最后我又将目光停在目录里我的名字和小说题目上,我迫不及待,又将全篇读了一遍。读完,合上书,我又是一阵激动。 高兴之余,我想找个人分享我的快乐。两本书给自己留一本就行了,将另一本送出去,可是送给谁呢?我想起了张振鹏。他是我们高三时的班长,不仅是当年的班长,更重要的是目前他还任我们镇的镇长。镇长呀,各行各业交往广泛,尤其是当年的老同学,几乎都爱往张振鹏那里跑。书只要往张振鹏那里一放,去的人就都看见了,张振鹏一个人读了,就等于所有同学都读了。啊,咱虽没有做官,也没有挣着钱,可是咱能写小说呀,这就够了。想当年上中学时,不知有多少同学做着写作梦,今天就让他们看看,最终谁写出了作品! 镇政府就在集上。一个集日,我骑着自行车,车后边夹着那本杂志去寻找张振鹏。真是太巧了,我还没走到镇政府,在集市上就碰到了他。这家伙又胖了,好像还白了些,官态十足。“老同学!老同学!”看见张振鹏,我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称呼镇长,而喊他老同学,边喊边跳下自行车。我也没问他出来干啥,也没与他聊他当官的一些事,而是直奔主题。我本来一开口就想说,我发表了一篇小说,送给老同学看看。可是我又想,还是不要那么直接说好,让他自己去看,看着看着他就会发现有一篇竟然是老同学写的,好让他吃上一惊,于是我开口说:“老同学当年也是对文学情有独钟,今天我就送你一本文学杂志看看。”我说着就从自行车上取下了书拿在手中。不过我没有递给他,我不能这么做。这是书呀!他应该尊重才是,我等着他取。我想他会伸手来取的,当年他对文学是那样充满热情。结果,他不但没有伸手,口中却说:“小说?我现在哪有时间读小说,还是你拿去看吧。你不是比我更喜欢小说吗?”看他不要,我想还是向他说明这一期有我一篇,可是还不容我开口,他却掏出了手机与人说话,边说边向我招手,边招手边往前走了。看着他的背影,我感到好失落,怅怅地将书又夹在了自行车上。 张振鹏不要就没人要了吗?我又想起一个人,张大嘴。这个人其实不叫张大嘴,叫张海涛,名字挺好的,嘴巴也不是很大,只是因为他爱说话,爱叽里呱啦,人们就给他送了个外号叫张大嘴。什么事只要张大嘴知道了,整个集上的人几乎都会知道,就让张大嘴给咱做义务宣传员吧。等了十几分钟,张大嘴果然向我这边走来了。看他走到我跟前,我赶紧上前拦住了他,还给他递了一支烟,打上了火点着。张大嘴问我今天怎么闲得还有时间逛集?我说专门来寻他。张大嘴问寻他干什么,学打麻将吗?我说送他一本书。说着我走向自行车要取书,张大嘴看见我要给他取书,挥着大手说:“我以为你要跟我学打麻将哩,书你就不要取了。我已经好多年不看书了。这几年我连电视也不爱看了。”正说着,他的手机响了,有人叫他打麻将,说人手不够让他快点来。张大嘴笑着说:“你别以为我成天闲着有时间看书,你看我也是挺忙的。”张大嘴说着往麻将场赶去了。 这么一本书,送了两人竟然没有送出去,这使我好伤感!想当年,我没钱买书,谁能给我送这么一本文学杂志,我是谢天谢地,感激不尽啊,现在……我忽然想起了毛梅梅。她在集市上开着一家蔬菜店,毛梅梅不仅在集市上卖菜,毛梅梅还是我的初恋对象。我们初中、高中都是在一所学校读完的,当时我偷偷地暗恋着她,虽然最终没能走到一起,但是我将我的少年情怀献给了她。她当时也对我流露出一定的好感,记得当年我们就是以书互相传递感情的。我的书房至今还保存着毛梅梅送给我的一本《诗刊》,一本《延河》。一想起这些,我笑我自己,刚才怎么没想起毛梅梅呢?于是我推着自行车向毛梅梅的蔬菜店走去。 我拿着书走进了毛梅梅的蔬菜店。一看是我走了进来,毛梅梅热情地与我打过招呼后,接着就忙着帮挤在身边的顾客选菜,算账,收钱。她以为我也是来买菜的,问我要什么菜随便挑。看她忙了一阵,客人稍稍少了一些,我这才拿起杂志说:“我记得你爱看书,我给你拿了一本文学杂志,闲下了你翻翻。”我本想说里边有我一篇的,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我想用不着说,毛梅梅会翻的,一翻自然就会看见我的那一篇,就会看到我的名字。如果她读完后,放在柜台上,说不定会有不少进来买菜的人翻的,这样既不影响她卖菜,又会有不少人读我的那篇小说。毛梅梅到底是毛梅梅,我把杂志递了过去,她很高兴地接下了,大概是怕谁拿去看吧,还把杂志放在了里边的一把小凳子上。我真高兴,我的书终于送出去了。看她实在忙,我打了个招呼就出来了。 我没有立即走,站在她的店外边她看不见的地方高兴着。我终于把书送出去了,而且还是送给了曾经爱读书的人,送给了我的初恋对象。我的小说是写乡村青年男女恋爱创业故事的,我想毛梅梅会喜欢的,凭着毛梅梅以前读书的速度,说不定今晚就会读完的。过几天我再来,同她好好交流交流。 站了好一会儿,高兴够了,我该走了。然而就在我抬腿要走时,从店里传出了毛梅梅的声音:“大叔,来,用这本书给你垫上。这是本厚杂志,硬朗。”我听得明明白白。我的心顿时一咯噔,是不是用我的书给垫的?我真想冲进去看看,可最终没有去。你送了人家,人家就有权处置。我守在店门前,一位大叔推着个小车车出来了。小车车里放着他买的豆腐、鸡蛋等。我一眼看见下边垫着的就是我刚才给毛梅梅的那本杂志。 大叔推着小车车慢慢地走了,我愣了那么一会儿,急急撵了过去。可是一个女生抢在了我的前边。她也是从店里出来的,她的手里还拿着个纸箱子。女学生撵上老人家后说,她要用这个纸箱子换老人下边垫着的书。老人看了看女学生手中的纸箱子,女学生说,她是用一元钱从店里买下的。老人说行。他卖废纸的话,这纸箱顶好几本书呢。我站在一旁看着女学生帮着老人家将小车车里的东西小心翼翼地取出来,最后取出了那本书,真的是我的那本杂志。 老人走了,女学生站在那里欣喜地翻着杂志。我上前问她换这书干什么?女学生不屑地瞥了我一眼说:“读呗。” 女学生拿着书走了,我也高兴地走了,只可惜这书不是我亲手送给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