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地方官断案的判词,大多墨守成规、刻板冗琐,但也有诙谐幽默的。相传清代,在山东潍县当县令的郑板桥,判词就与众不同。他在断三起偷情案时,判词妙趣横生,无不使人拍手称妙。
一
石佛寺的和尚与天月庵的尼姑是同村人,青梅竹马私定了终身。但女方父母却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女儿誓死不从,离家到庵中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后来在潍县风筝会上,他二人又见面了,于是在入夜时幽会谈情。不料被一乡绅抓住,认为他俩伤风败俗,扭送到县衙问罪。郑板桥了解原委后,大笔一挥,判他俩还俗完婚。八句判词让人读后回味无穷:
一半葫芦一半瓢,合在一起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波寂,此后敲门月影摇。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后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二
一书生翻墙到少女房间偷情,被发现后押到县衙。郑县令问过案情后,出题《逾墙搂处子诗》,对书生进行面试。书生秉笔即书:“花柳平生债,风流一段愁。逾墙乘兴下,处子有心搂。谢砌应潜越,韩香许暗偷。有情生爱欲,无语强娇羞。不负秦楼约,安知漳汉狱囚。玉颜丽如此,何用读书求。”郑县令看后大加赞赏,不但不问罪,反填一首《减字木兰花》词,判二人结婚。词曰:
多情多爱,还了生平花柳债。好个檀郎,室女为妻也不妨。捷才高作,聊赠青蚨三百索。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郑公。
三
又一次,姓张的书生与姓金的女子私通,被金家捉奸成双,将张押送大堂,金小姐也跑来县衙。郑县令看二人外貌都慈眉善眼,举止文雅,不像放荡奸邪之流,便又想成人之美,问道:“你俩会作诗吗?”他俩点头作答。郑县令便指着堂前檐下蜘蛛网悬着的一只蝴蝶,对张生说:“如能以此为诗,本县便免你之罪。”书生定神略一想,高声吟道:
只因爱采太癫狂,游遍花丛觅异香。
不幸误投罗网里,脱身还藉探花郎。
郑板桥虽不是探花,却也是著名诗人。听后认为书生才思敏捷,而且诗中有悔过之意。便又指着门上挂的竹帘子对金小姐说:“你能以它为题赋首诗吗?”金小姐略加思索,说了声“小女献丑了”,随口吟道:
绿筠劈成条条直,红线相连眼眼齐。
只为如花成片断,遂令失节门前低。
郑板桥听了连声夸赞:“高才,高才!”随即挥笔写判词:
佳人才子两相宜,致福端由祸所基。
判作夫妻百年好,不劳钻穴隙相窥。
小姐书生磕头拜谢。金家见生米已做成熟饭,只好作罢。他二人很快完婚,这事被后人传为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