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有缉毒专家,不插手警方的势力范围是我们的行业规则。但唯有此次是个例外。因为委托人是我们侦探社的要害害,连我们头儿也不敢怠慢。说是为了给因吸毒致残的女儿报仇,让我们将同他女儿有关的贩毒团伙干掉。
毒品贩子的名字很快就搞清楚了。但就在我们要下手教训他之前,此人已经命丧黄泉了。是口中饮弹身亡的。身旁丢着一支手枪,是至近距离开的枪。警方断定是自杀,但既无自杀动机也无遗书。因为找不到被人用枪抵入嘴里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被枪杀的证据,所以断定为发作性自杀。但我却不能接受这一结论。虽然当初对此案不大上心。但因猎物死了而中止调查,心里有又甘做罢。
被害人大概是被其同伙干掉的,因为他一旦被抓就会供出他们。此人虽然贩毒,但自己却对毒品一尘不染,甚至连烟酒也滴口不沾。不知为何唯独喜好口香糖和巧克力。
他也有个情妇,但好像又不属于他专用。我首先询问了她。
“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男人,可我从未想过希望他去死。至于毒品从哪儿弄的,我一概不知,我今天还是头一回听说他同那种东西有染。”她吐着烟圈跟我说。与死者相反她格外讨厌甜食,也许是为了服丧她,他身穿着黑色晚礼服。
接着我又调查被害人与赌博业是否有瓜葛,找到了一个在小酒馆当跑堂儿的年轻人。
“真是够不幸的呀。不错,我以前就知道他倒腾毒品,可货是从哪儿进的我没问过,先前我劝过他洗手不干算了,干毒品的都没什么好下场,果不其然,连小命都折腾进去了。”让我灌了几口酒的年轻人,说着说着嘴上就没把门的了,丝毫看不出对朋友的死有何遗憾,只是一个劲儿的用被烟油熏黄了的手指敲打着桌子,招呼服务员上酒。
最后,我又去访问死者常去的牙科诊所。由于此人嗜糖如命,所以满口虫牙,似乎常来诊所看牙。到了诊所,让我在外排队。在外听不到诊所里面有钻头声,说明诊所的隔音设备很好。不过候诊时让患者听到钻头声无疑会使患者感到恐惧。
“虽说是个瘪三,可人长得还很帅的。”将我前边的患者打发走后,年轻的牙科医生无所谓麻烦似的回答了我的提问。“无论怎么给他治,虫牙马上又出来了。他的尸体在自家被发现时,我也被叫去确认身份,可他的脸下半必被打飞了,所以我所能确认的部分已所剩无几。”
那么,受团伙之命将被害人除去者是谁呢?
答案: 凶手是牙科医生。若是在治疗过程中,患者都张着大口,而且一般都闭着眼睛,所以将枪抵入嘴中是很容易的。即使枪身碰到口腔内,对方也会以为是治疗器具不去理会的。被害人每次就是在去看牙时随便从牙科医生那里领到毒品,而且在别人看来就象是按处方开的药似的将毒品堂而皇之的交给毒品贩子。当被害人贩毒渐渐受人注意后,又被其团伙干掉。无疑是被牙科医生在有隔音设备的治疗室中杀的,然后再移尸到死者自宅以转移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