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有一条狼狗,名叫布尔加。他得到它的时候,它还是一只狗崽,从小就由他亲手喂养,因此这狗对他的感情深厚。他走到哪儿,它也总要跟到哪儿。有一次,托尔斯泰要到高加索去办件事,带着它很不方便,就吩咐仆人将布尔加锁住,独自走了。
谁知,托尔斯泰才走到驿站,刚换上牲口要出发,突然看见大路上有一团乌黑发亮的东西急急奔来。他定晴一看,原来是狼狗布尔加。
它一见到托尔斯泰,跑得更快了,嘴里高兴得呜呜直叫,扑在他怀虫直舔他的手,然后去大树荫下伸直身子躺下,整条舌头直吐出来,大口大口地喘气。原来他不见了主人,就死命挣断索子,边用鼻子寻找托尔斯泰走过留下的气味,边奔跑,一口气奔了二十里路。
这狗浑身漆黑一团,只有前掌是白的。它脸部宽阔,眼睛闪亮乌黑,牙齿雪白,常露在外面。它温文尔雅,从不咬人,但咬起猎物来却极有韧劲。
有一回,它一口咬住一只熊的耳朵。熊又惊又怒,使劲地用掌掴,打得它翻过来倒过去,可布尔加犹如蚂蝗叮住人皮肤一般,死活不松嘴。熊气得整个儿趴在它身上,想利用自己的体重压碎它,可它就是死缠烂打,毫不畏惧,直到猎人打死了熊,用冷水泼它,它还是不松口。它,就有这么一股子狠劲儿。
十一月份的一天,托尔斯泰带了布尔加和其他几条猎狗去打野猪。这时的野猪通常长得肥胖溜圆。因为这时候高加索树林里,野果子遍地都是,野葡萄、松子、苹果、梨子、草毒,外加橡实,随处可见。野猪生性贪吃,从早吃到晚,这就吃胖了。长胖了的野猪身子蠢笨,力气不大,要比平日容易猎获得多了。
众猎狗进了树林不一会,就已闻到了什么气味,一阵吠叫,一齐向深林里扑去。布尔加劲头十足,挤开齐头高的野草,勇往直前,连对主人的叫唤也不理不睬。托尔斯泰只好眼看它跑。树林越来越密,树枝勾走了他的帽子,抽打着他的脸,荆棘十分好客地拉扯着他的衣服,可他什么也看不见。
猛地,他听见猎犬的吠声越叫越凶,中间夹杂着一阵阵厉声的嚎叫,这是野猪想突围了。托尔斯泰连忙举起枪,朝前凑了凑。果然,一头肥胖的野猪正摆开决斗架势,一下一下地向众猎狗猛扑,几只猎狗则尾巴夹在两条腿中间,边吠边步步后退。三步外,布尔加已倒在地上挣扎。托尔斯泰稍作瞄准,手起一枪。“砰”的一声巨响,野猪吓得转身向密林中窜去,猎狗们全跟了过去。托尔斯泰也跟随在它们后面。野猪受了众狗的包围,正在东闯西突,它一眼看见有人,就朝人扑过来,托尔斯泰忙开了第二枪。这一枪打得很近,枪管几乎已触到它的身上。枪声一响,连它的刺毛都被烧焦了。野猪哀嚎一声,“啪咚”倒在地上。它虽然死了,但身子还在抽搐,众猎犬纷纷扑上去舔它的血,扯它的肚子。
托尔斯泰忙不迭跑回去找布尔加。布尔加见主人跑来,嘴里哼哼唧唧呻吟着,挣扎着爬起来。主人抱住它,让它躺下。布尔加的肚子已被野猪挑开,一大堆肠子流出来,拖在地上。看来是布尔加勇猛有余,智谋不足,肚子触上了野猪的獠牙。托尔斯泰忙将它的肠子塞回肚子,然后为它缝肚子,止血。
这么一针一针地缝当然是很痛的,可是布尔加不但不反抗,反而很感激地用舌头不断地舔主人的手。
然后,托尔斯泰去牵来一匹马,将野猪拖在马尾巴后面,又将布尔加搁在马背上,让马缓缓走着回家。这样养了两个多月,布尔加终于健壮如初了。
看来,布尔加的命够大的。
又有一次,托尔斯泰要离开高加索回家。当时故争还在继续,为了安全,他想天没亮动身,所以这夜压根儿没合眼。午夜前后,他忽然听见隔壁街上的猪棚有一头小猪在尖声哀叫,声音里充满了恐怖。这是有狼光顾的讯号,他赶紧提了一杆枪朝叫声跑去。才跑到那条街,已听见那边人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