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女人都不敢杀鸡杀鱼,这些血雨腥风的活,总是由男人操刀,女人只是扎着漂亮的围]裙掌勺。不过,葛麦的太太似乎不一样。
她从来不做饭,但是她嗜好杀生。
葛麦是秋天结的婚,已经三个月了,他发现,每次她剁下鸡头或者剖开鱼膛,都显得十分快慰,有点像……男人做爱时的表情。
葛麦感到,太太的心理素质极其强固。仅此而已。
葛麦顺她的目光看过去,是一只老鼠。它像箭一样从A点射向Z点,中途突然停顿,两只亮晶晶的小眼珠转来转去。
惊喜的表情定格在太太脸上,她慢慢慢慢地抬起脚来,无声地摘下一只拖鞋,突然甩过去,竟然准确地砸在了老鼠身上,它四爪朝天,抽搐了几下,毙命了,没出一滴血。
葛麦瞠目结舌。
我们可以把这个事件看成偶然,比如,有时候我们查字典,一下就翻到了那个字。
但是,葛麦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太太能够打中这只老鼠,绝对不是碰巧,而是跟技术有关。
他分明看到,拖鞋的落点是老鼠前面大约三尺远的地方。在她突然举起手的时候,老鼠蓦地朝前冲去,而拖鞋在空中飞翔的时间正好和它奔跑三尺远的时间相等。
所以,葛麦认为这个偏差是有预谋的。
有人做过一个小范围调查,92%的女人都爱猫,99%的女人都怕老鼠——不过这个调查是四年前的事了。
葛麦的太太算是那1%。
她不但喜欢杀鸡和杀鱼,还喜欢打苍蝇和蚊子。后者可能跟女人爱干净有关。
有时候,葛麦偶尔在家里发现了一只蚊子,肯定不打,而是马上跑到电脑前,把她叫过来,由她打碎它。
葛麦最早感觉到恐怖,是因为一条金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