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20世纪经典著作)》读后感900字
初读时激情碰牌,就像在看一步宏大的纪录片,科普了好多知识,三句一感叹#原来是这样啊#
再读是忽然一阵毛骨悚然,当被告知我只是一个躯壳,是由原始汤里的基因组成的细胞集合体的保护壳时,我倒吸一口凉气,感觉像在看鬼故
坚持继续读,忽然又很有意思,身为演化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和科普作家的道金斯的专业描述很有趣,又感觉在看#动物世界#
对于书名,selfish英文解释为concerned chiefly or only with yourself and your advantage to the exclusion of others,但书中的部分论点过于绝对,还好最后两章回应了一些疑问,用相对辩证的态度总结了自私基因理论。一方面,我们已经得到一个漂亮的故事: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它们自由奔放地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只观察生命个体本身,每一个生命都是一台自成一体的仪器,它完美无缺,复杂精密,却又统一结合,组织紧密。生命体并非只是一个松散临时的基因组合所构成的产品。在精子与卵子即将开启一个新的基因混杂过程时,这些天人交战的基因载体们并非刚刚认识彼此。生命体以其专注一心的大脑,协调着肢体与感觉器官进行合作,以完成各种生物目的。作为载体,它的工作已臻极致。跟着道金斯的引导,把万千思绪回归到了他给出的3个小问题#这一点和老佛爷还有点儿像#:为什么基因要组成细胞?为什么细胞们要组成多细胞生物?为什么生物采纳“瓶颈”般的生命循环?所以明了这三个问题时此书结束,忽然就感觉被洗脑了,好一个道金斯啊,作为#达尔文的罗威纳犬#居然把生物进化论编成了一篇毛骨悚然的故事也是厉害,于是顺手收藏了他的#魔鬼的牧师#,#盲眼钟表匠#,#地球上最伟大的表演#,也许有一天我忽然就接受了这种绝对的论述,我会再系统了解一下他的理论,但目前,我只想去看看#生物进化论#,去求证道金斯所维护的理论能否这样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