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浴》读后感800字
一如既往地严歌苓!咀嚼她的每一个字,都让人震撼悲怆又热血沸腾。
全书由七八个短篇小说串成,以第一篇小说《天浴》为名。
《天浴》里的女主文秀,作为一名下乡知青,想返城,能利用的本钱,唯有她本身。在畸形病态的社会状态下,当在一条岔路上越走越远的时候,不完整的真男人老金成全了文秀,他把被别人当成玩物的文秀捧在手心,给他别人不曾给的温暖。温暖,多么遥远又陌生的一个词。
文秀和老金,在天然的浴池里,得到了永生,天堂里,再没有龌龊。
对于《扮演者》,我只想说,任何卑微的一个人,只要怀揣梦想,都可能变成那个不可能的人。
《审丑》给人的触动较大,拾荒老头,作者吝啬的名都没起一个。但就是这样一个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把一个祖父对孙子的爱,演绎得淋漓尽致,其中许多细节让人几欲落泪。为了给孙子优渥的生活条件,老人贩卖了仅余的自尊,可最终换来的,是面都不愿见一下的孙子。够讽刺啊,社会上,类似小臭儿的孙子无所不在。
《倒淌河》,这篇文的标题里,预示着一切。人生,就像河流,不可能像一条折起来的绳子,跑到一定的路程又折回另一头。每一段时光,每一寸光阴,过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很可惜,何夏把阿尕彻底弄丢了的时候,才明白自己爱阿尕到骨髓里。他以为是自己在为阿尕造一个太阳,殊不知,阿尕早就是何夏心底那个闪着耀眼光芒的太阳。阿尕原本就是不属于滚滚尘世的一个跳脱的精灵。何夏偷了阿尕的桃心,却早就被阿尕带走了灵魂。
你到天边去/我到海边去/你变成了鸟/我变成了鱼/我们永世不再相遇。
全书最喜欢的,是《爱犬颗韧》,就如作者自己所说,她写起动物来,比人写得好。没有长时期的相处和感情的投入,作者不可能把一条狗写得这么人性化,狗对于感情的忠贞大大强于人类。藏獒颗韧见证了十七八岁少年的青春,见证了懵懂少年的青春悸动。
在一切肮脏面前,所有感情都是圣洁的,我始终相信,这日益凉薄的尘世,依旧该长存着几多坚韧的温情,折不断,浇不灭,冻不裂,烧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