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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的高山》读后感_4000字

读后感 清尊素影 4年前 (2019-09-01) 10次浏览 0个评论 举报/投诉

《葡萄牙的高山》读后感4000字

【读书】《葡萄牙的高山》是加拿大作家扬·马特尔继《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后又一魔幻现实主义大作。之所以看完这么久没写点儿什么,是因为感觉自己似懂非懂,感受并不清晰。这本书是必须要读第二遍的,而且有些东西不懂的时候就先放放,让潜意识帮助整理分析,我在放了许久之后还是将这个耗掉我近20个小时耗死我脑细胞无数的故事试着捋下思路吧。

这本书分三部分,《无家可归》、《归途》,《家园》,题目似乎关联密切,看下去,内容又似完全无关,然而在某一节点又突然如蛛丝般一线相连,到最后,发现主题真的是密不可分的。三部分以1904、1938、1980年的葡萄牙高山区为主线,又以200年前葡萄牙殖民地时期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和神秘雕像为辅线。

《无家可归》,在富豪伯父眼里,穷侄子托马斯是个怪人,因为他居然爱上女用人多拉并生下私生子,更怪的是,在她们母子和托马斯父亲因意外相继去世后,托马斯居然开始倒着走路。而托马斯,在痛失一生最爱后,选择以倒走的方式表达挑衅叛逆和逃避悲伤。“人在路上走,总要迎着风雨烈日,防备扑面而来的飞虫,忍受陌生人的阴郁眼神,面对无法预知的未来。既然如此,为何不转过身,用后脑勺和后背去抵挡呢?它们是我们的保护层,我们的铠甲。它们的作用原本就是抵御命运的无常。”

只有遇上合得来的人时,才需转身以真面目示人。

一个偶然,托马斯读到了一本200年前(1631-1635)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日记里记载了殖民时期黑人奴隶像牲口一样的生存状态以及神父的罪恶感和无家可归的无奈,并在日记里记载了自己亲手雕刻的一件宝物。

当时的殖民白人对黑人奴隶所犯的罪恶令人类蒙羞,而当一种犯罪的主体是一个民族或阶级时,人们便忘记了罪恶和羞耻。而可怜的神父,本以为自己做着拯救苦难者灵魂的伟大工作,其实,他不过是野兽的帮凶,使用的武器不是枪而是迷魂草宗教,事实上,神父也是殖民的一部分!神父的内心煎熬痛苦挣扎!

孤独悲伤的托马斯决心上路追寻神父的宝物。这是一件什么样的宝物呢?“它闪耀,它尖叫,它怒吼,它咆哮。它是上帝之子最后的叹息”,托马斯敏感地猜测,它是十字架上的苦难像,而且“它足以把基督教搅得天翻地覆。它甚至可能有助于他的挑衅。”,托马斯与宗教的关系若即若离,表面上严守教规,内心却无动于衷。他深知,正是他们的宗教不允许他爱他奴仆身份的妻儿。

托马斯的追寻之旅,实则是虚伪宗教的叛逆之旅。他真正追寻的,是狂野而自由的内心,他历经艰辛在图伊泽洛教堂看到了圣像,十字架上并不是上帝的儿子耶酥,而是一只黑猩猩(事实上是个黑人奴隶),早在达尔文之前,神父就用他自己的方式告诉世人:我们是直立行走的猿猴,而非堕落凡尘的天使!

第一部分名为无家可归,我觉的其实神父最后找到了心灵的归属,那就是真正的宗教旨义,是灵魂自由!是众生平等!

而托马斯的灵魂还是无家可归或归途艰辛,他以判逆逃避悲伤,撞死一个小男孩,虽无意,却为男孩家人造成了莫大的痛苦,“他回家的路一定很艰辛,无论他选择哪条路。”,托马斯归途艰辛的不只是没车的路,还有心灵。

至于那长达几百页的托马斯初次驾驶人们从未见过的汽车的旅途,鸡飞狗跳,迷茫彷徨,似乎正符合托马斯的心理现状。感觉这里的隐喻很多,但我看不懂,谁知道作者到底想表达什么呢?

请记住,托马斯最后到的地方是图伊洛泽教堂,并见到了替丈夫拉斐尔看守教堂的女人玛丽亚,男孩儿的母亲。

《归途》,新年夜,病理科医师欧塞比奥正准备在工作室解剖一具尸体,他的妻子玛丽亚深夜造访,聊了很多关于宗教的看法,玛丽亚是业余神父,深信宗教,却又对宗教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她以阿加莎的侦探小说来解释一些宗教问题。她把耶酥的死归于民众,很多个无名氏构成民众掀起可怕可悲的民众事件。我觉的,她看透了庸常宗教的本质。

“无名氏依然活在我们中间。那条中间航道只是一个幻觉。我们的世界同样严酷,我们只是躲在运气和紧闭的双眼构筑的避难所里。等到运气用尽,等到眼皮被撕开,你该怎么办?”,引人深思…

是呀,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尤其是网络世界里的“民众”,就像海浪,呼啸而来,倏忽而去,但所到之处,涤荡万物,且势不可挡。人们像在被人牵着鼻子走,独立思考的能力去哪儿了?

事实上,妻子的深夜造访只是一个幻梦,医师准备解剖的尸体正是他心爱的玛丽亚。

深夜第二位造访者也叫玛丽亚,她造访的目的是希望医师解剖她丈夫的尸体,她想知道他是怎么“活着的”。玛丽亚与他的丈夫拉斐尔以一种“有何不可”的态度结了婚,过着真实自然“动物性”的快乐生活,老年得子,正是被托马斯撞死的那个男孩。我说的动物性没有贬义,文明社会我们缺乏的恰恰是一些原始动物性。

“我想知道他是怎么活着的。”

痛失爱子后的拉斐尔是怎样活着的?我的理解是:生活、信仰、爱。身体里解剖出的那些东西可以理解为生活,黑猩猩是神父雕的那个“上帝的儿子”,视为信仰。小熊仔是他的儿子,当然是他的爱。拉斐尔把代表信仰的黑猩猩和代表爱的儿子放在了体内最重要的位置,而把代表负面情绪的呕吐物放在最不重要的足部,拉斐尔用生活、信仰、爱治愈失子之痛,拉斐尔就是这样活着的。明白了这些,玛丽亚终于释怀。

第二部分,有三个疑问:1,被托马斯撞死的孩子在第三部分揭晓被当地人尊作天使,那个孩子人见人爱,人们没有见识过汽车造成的流血事件,他们认为那是上帝要带走他,他死了却在人们心中以“金童”的名字世代活着。那么他的母亲玛丽亚和父亲拉斐尔的名字应该不是巧合吧?在宗教中玛丽亚恰恰是圣母,而拉斐尔是愉快的治愈的天使,他除了治愈人身体的疾苦,还包括人的信仰。他还是旅行者与流浪者的守护天使。

2,病理医师的妻子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我的理解是,无论是自杀还是他杀都不重要,是宗教杀了她,她热衷于宗教,却也死于宗教。

3,医师的妻子和拉斐尔的妻子都叫玛丽亚,医师和拉斐尔都是治愈者,应该也不是巧合吧?

《家园》,彼得在痛失爱妻后悲伤无助精神疲惫,抱着“有何不可”的态度接受了参观休养的安排,在一个灵长类动物研究所,邂逅了囚在笼子里的安静的黑猩猩��奥多,他们彼此对望,深邃凝视甚至真挚有力地执手相握,彼得决定,要带奥多离开这里。在决定带奥多去哪儿时,他想到了祖籍葡萄牙高山区的图伊泽洛。

漫长的归程和乡村生活,彼得不无担忧却又开心地与奥多共处,村民们也逐渐接纳了他和他的黑猩猩并喜欢上了奥多。彼得从奥多身上学到了很多。

奥多简单而纯粹,思考作为人类的一大特质,反而令人笨拙不堪,人类在文明的路上走得太远,反而丢了很多原始的东西。“我应该模仿奥多”,彼得想,他城市里的同类给他一种疲惫的感觉。他们太吵闹,太易怒,太傲慢,太不可靠,他更喜欢奥多身上凝重的沉默,做每一件事时若有所思的神态,他和奥多相处轻松而愉快,从未感觉恐惧而紧张。

奥多在大多数时间里做的就是:沉浸在时间里,仿佛坐在一条河里,看水流过。彼得学会了一项困难的动物技能:无为。他学会了如何从时间的枷锁中挣脱出来,凝视时间本身。他渐渐学会处于一种灵台空明、临河望水的安宁之中。

不是他解救了奥多,而是奥多拯救了他,他想要变得像奥多。

“奥多只活在当下。在时间的河流里,他既不关心上游的源头,也不在意下游的沙洲。”

奥多作为耶酥的象征,作为信仰的象征,他一直引领彼得追寻生命的意义,奥多自己也一直在寻找,他最终找到了已经绝迹了的伊比利亚犀牛,我记得第一部就开始提到过两次这种自由狂野而安静的食草动物。

奥多为了寻找曾两次踏上巨石阵,我的理解是那些巨石分别代表不同的东西,爱、信仰或者别的什么,就像马斯洛的需求层次一样,寻寻觅觅,总有一块石头,踏上去会让你的视野豁然开阔。

我们都明白了奥多和12条狗的隐喻是什么?但我不理解作者到底想说什么?

三部分里的所有人,无论他们是深信宗教或怀疑宗教,还是对宗教若即若离,他们都叛逆了形式上的宗教,都寻找到了真正的宗教:心灵上的自由、平等、宽容、自主、宁静。

我感觉这三部分表面上以人类悲伤的解脱方式直击宗教的本质,实质上最终探讨的还是心灵,而且是层层递进的,最终目的是寻求心灵的宁静!这一点,早在几年前看蔡崇达的《皮囊》时就心有所触,他的农村母亲每逢心事就去村头的小土庙烧香拜佛,从土庙出来后便是心气平和,似乎那些泥塑佛像真的帮了她很多。

我是无神论者,当我看到人们那么虔诚地向神诉说他们的心事,我差点儿成了有神论者,当我看到神们依然高高在上,而人们因为自我治愈完毕心满意足地离开,我又成了无神论者。在宗教信仰里寻求内心的平和,“有何不可”?村头那个小小土庙,不就是一个小小的“解忧杂货店”吗?

神就在你自己心里,你就是你自己的神。

我在写完书评睡了一觉后今晨突然感觉豁然开朗[可爱][可爱]原来这本书是想告诉我:登临信仰的巨石,见到自由安宁的内心,死亡也可以安祥宁静。

宗教是信仰,信仰绝不仅限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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