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400字
想读这部书是看了正午叶三的推荐,说小学时她被禁止读《基督山伯爵》,因为爸爸担心她会被其中的拜金主义影响(读完我也觉得,想要爽快的复仇,前提是要有钱啦哈哈)。然后她说,反复读基督山伯爵,小时是读传奇与异境,少时读情爱与时代,到今年又重读,看到的是吃。
于是痴迷美食的俺来了,在故事的后半部分,也就是唐戴斯成为了基督山伯爵之后,才有对世间稀罕美食的一大波描写,尤其是对那盒绿色翡翠盛着的印度大麻念念不忘。
这里再说一句,有天和朋友讨论大仲马是更像曹雪芹还是金庸,我觉得大仲马描写生活背景和环境的手法确实更像曹,而在情节设置和人物形象上则偏向后者。记得书的导言说,中国读者喜欢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书中的故事迎合了我们那种快意恩仇的武侠情结。金庸我只看过还没读过,但这本读完还是觉得非常值。
这是一个有关复仇的故事。水手唐戴斯在即将迎娶未婚妻、成为船长、走向人生巅峰的时候,被三个人陷害为政治犯(准确来说是两个半,邻居在某种意义上并无动机,只是这份平庸的恶推波助澜了一番),此案又恰好牵涉了检察官的私人利益,于是唐成为了19世纪法国风云诡谲的政治斗争中的牺牲品,被关押至伊芙堡地牢(听说后来此地成为了旅游胜地,好想去啊!)。在牢中他发疯,他埋怨天主,甚至一度想自杀,但在求生欲望中学会等待,等来了转机——地牢里另一头的神父挖错了隧道,从此和他相识。神父把自己毕生所学传给了唐,并留给他巨额财富。在神父死去的那天,唐抓住机会逃出地牢,从此成为神秘的基督山伯爵,改头换面,隐姓埋名,设计了一场精妙的复仇。
说《肖申克的救赎》是向基督山伯爵致敬,但我觉得安迪更主要是依靠自我救赎的力量,以及自己前半生所积累的知识和能力。而基督山伯爵则引入了一个“父者”作为情节推动的转机,无论是神父于唐戴斯也好,还是基督山伯爵于莫雷尔也好,这点豆瓣书评有详细展开。
书的前半部分还是可以看出大仲马拼凑字数多赚稿费之嫌,描写的有些拖沓冗长。但从唐戴斯登上基督山岛挖出财宝,并称为伯爵之后,描写一下轻快有趣了起来。尤其是后面设计的一场复仇让四个仇人穷途末路,看得紧张又痛快。当然我觉得伯爵能够复仇成功(他一直说死亡并不是最好的复仇方法,痛不欲生才是),借用的是这四人本身不断的作恶,进而能留下把柄给伯爵,或许这应了一句一步错步步错的老话?(尤其是对检察官维尔福来说)
关于结局,基督山用不同的方式让每个曾经伤害过他的人都有了应有的后果,一个被贪婪导向刺杀,一个视财如命的人失去所有金钱,一个妻离子散名誉散失选择自杀,还有一个则失去所有家人,被自己所信奉的公正惩罚,最后疯癫。但是我在读的时候一直有疑问,从道德层面来说,复仇是以牙还牙般等价的吗?或者说复仇真的是有意义的吗?伯爵在看到无辜人的死亡后也对这十几年的设计感到自我怀疑,曾经以为能和天主匹敌,最终却认识到天主掌握着一切。他与曾经的爱人已经无缘,亲人也已死去,自己只能用这个再生身份渡过余生,也算是天主对他自身的谅解。
所以大仲马最后,用这一百万字熬制了一锅浓郁的鸡汤:这个世界上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有的只是一种境况和另一种境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只有下过死的决心的人,才会知道活着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