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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读后感_2300字

读后感 清尊素影 4年前 (2019-08-04) 12次浏览 0个评论 举报/投诉

《摆渡人》读后感2300字

说吧,你是不是特别想谈恋爱啊?哈哈哈哈哈哈,但是我今天要教的可是要跨越六界,别人跨越六界可能都是和神仙哥哥或者仙女姐姐之类的,而我们今天确是要和鬼谈谈,还是黑白无常之类的鬼!还是来自外国,就像外国的月亮圆一点一样,可能外国的无常君们都帅一点,还浪漫一点呢。
所以说《摆渡人》真是一本令人意外的书。怎么说呢,就拿我们中国人熟知的事情来说吧!
你会爱上黑白无常吗?你觉得黑白无常有感情吗?你能拐黑白无常回人间吗?这样一问,感觉类似于我们的网络玄幻小说了,但那些网络玄幻还远远比不上它。
它的作者是克莱儿•麦克福尔。这位作家的本职工作是中学教师,而《摆渡人》又是少年人的角度,所以有很多人猜测她的角色来源于她的学生。但是作者表示,是她自己对希腊神话中冥府的冥王的船夫卡戎(Charon)很感兴趣,由此得到的灵感。
既然是少年人的角度,那就离不开爱和家的主题。少年人的爱是奋不顾身的,而流浪在外的人儿终究是要回家的,这成了书中一直在探讨的话题,但是本书中的“家”有更大的隐喻,而伴随着这两大主题的,还延伸了“救赎”的意义。
被他人救赎还是自我救赎?或许不论是人还是鬼,不管在人间还是地狱亦或是天堂,拯救和被拯救都是必需品。
迪伦,故事里的女主,一个纯真善良的女孩,渴望爱与被爱。在她前往探望父亲的火车经过一个山洞,火车发生事故。只有她一个人爬出废墟,走出山洞,才遇到崔斯坦。当然,这个时候她并不知道自己是全火车唯一一个遇难的人,也并不知道崔斯坦是黑白无常,她只是很开心在黑黝黝的山洞外能遇见一个人,除自己之外。
与中国不同的是,中国在人没死前,黑白无常就站在身边守候,时刻准备着拿铁链栓住人的灵魂。
崔斯坦带着迪伦跋山涉水,迪伦的幻境是荒野,一望无际的荒野和山丘,天空随着亡灵的心情变化变幻。心情好,艳阳高照;心情不好,乌云密布。而且亡灵是不需要食物,水,以及睡眠的,当然,迪伦初次为亡灵,一下子并不适应,所以像人一样她还需要这些臆想的需要,证明自己没有死。
这是初期,后来因为在太阳落山之前,他们没有到达安全屋,迪伦差一点被后面追来的恶魔拖下地狱变成恶魔时,她发现了不对劲,开始逼问崔斯坦。得知自己死亡的消息,她居然异常平静,也许正是这样使得崔斯坦这样见惯人间沧桑的“鬼”,对她产生了异样的情感吧!
在中国,我一直认为死亡后很惬意,毕竟“彼岸花”“奈何桥”“三生石”“孟婆汤”等等,这样迷离而又传奇的东西,就像穿着红裙在烟雾中舞蹈的姑娘一样美。我喜欢这些东西,虽然黑白无常有点酷酷的拽,可是往生路上满是红艳艳的彼岸花,很像人生最繁华的盛宴!
而外国的死亡路是不一样的,崔斯坦必须带着迪伦在日落前赶往安全屋,不然迪伦就会被恶魔拖下去,然后成了恶魔,有点类似我们中国人说的孤魂野鬼。也就是这样共患难的情况下,他们两个产生了感情。
他们也有“忘川河”,只不过要自己划船,然后由于迪伦想到马上要和崔斯坦分离,心情不好引起天气骤变,大风吹翻了他们的破船,他们一起掉进了黑黝黝的湖水里。不用担心,主角都戴着光环,不会轻易挂了的,不管怎么样,他们到了终点。
一个满是光圈的地方,崔斯坦不能去的地方。
我觉得这里才是最震撼人心的故事高潮。崔斯坦担心害怕迪伦被恶魔抓走,迪伦一心只想留在崔斯坦身边,而他又无法违逆这个貌似有规则的规则,他认为最好的结局便是把迪伦送进这个光圈世界,因为那里很安全。
崔斯坦告诉迪伦,让她先进光圈,自己会跟着去,得到这样一个迪伦满意的承诺时,他告诉他爱她。崔斯坦发现自己爱上迪伦时,那种要爱与不爱的挣扎,明知道最终逃不过分离,为了不让迪伦那么难过,他也曾控制自己,也曾逃避,却无法安放自己的心。
最终,在迪伦走进光圈前,他吻了她,他要自己记住,以后的时光里,在孤独的时候可以拿这些曾经拥有的美好慢慢反刍。迪伦很开心,比从此摆脱了恶魔,更重要的是崔斯坦也爱自己。
当她幸福的在光圈这边等待时,却发现崔斯坦并不如期而至,一层看不清楚的玻璃隔开了他们两个。她看不见他,他却清晰的看见她。迪伦花了一些时间来明白这些事,所以当她泪流满面的捶着看不见的玻璃墙时,崔斯坦只能用双手“捧”着她的脸,用手揩去他揩不到的眼泪。
一分钟,也许稍微多一点点,他与她的世界幻境崩塌,他又进入另外一个幻境,开始另外一个任务。
而迪伦走进了“天堂”,没有死亡,只有想怎么舒服就怎么舒服的另外一个世界,那些曾经死去的人们的安逸的在这里生活,除了有些被恶魔抓去变成恶魔的人。
令人敬佩的是这个时候的迪伦,她放弃了在这里的舒服生活,打开了那扇回去的门,那个一不小心就会被恶魔抓进地狱的地方。她回去找崔斯坦,既然他不能去那个舒服的地方,她又不能待在这么多恶魔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崔斯坦回人间,这是一个勇敢而又艰难的设想。
崔斯坦一路劝说让她回去,回光圈的那个地方,他保证会用自己的生命保护她回去。而迪伦没有那么做,当然,如果她真被崔斯坦劝回去了,那她的这个折返不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她的勇敢,和她的坚定,使崔斯坦也慢慢燃起了希望,好像尝试一下也不是不可以,虽然也许会灰飞烟灭,但是有何不可呢?
最终的结局是,迪伦把崔斯坦带回了这个世界,她也活着。
就像我们中国人死了,之后又起死回生或者借尸还魂,这样的故事也比比皆是,不过要真认真论起来,是不是可以和《聊斋》比一比了?
勇敢的人,好像运气都不会太差。喜欢迪伦,并不是喜欢她对爱的义无反顾,而是在尝试过危险,还有勇气再去危险的地方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喜欢她的聪明,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崔斯坦。
合上这本书的时候,脑海里久久徘徊她和崔斯坦在光圈前拥抱的场景:拥抱的太少了,气氛太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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