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爱上她以前,因为斐然的文采和出色的外语主持才能,算得上是学院里的一个风云人物。
他记得见到她的时候,他正要上台,报下一个要出场的节目。在后台的幕布旁,不小心撞到了她。他急急地说抱歉,她却莞尔一笑,柔声道,没关系。他只是匆匆地一瞥,便再也无法将她清澈纯美的笑容,从心底除去。他在晚会一结束,便去找了她。恋爱中的他,与昔日桀骜不驯的自己,迥然不同。他总是第一个从床上跳起来,跑去食堂买来早点,而后在她宿舍楼下等她慢腾腾起床。他会为了她的一句话,整晚上不眠不休,辗转反侧。而在往常,他都是利用睡觉前的一个小时,写上一两千字的文章,投给报社的。他还时常地逃课,只为转遍大街小巷,为她买无意中提及的一款衣服。常常当她发来短信说喜欢他的礼物的时候,他正在教室里,因为没有回答出一个问题,而被看好他的老师批得一无是处。
他与她谈恋爱的第一年,他的一门外语考试,没有及格。他们相爱的第二年暑假,他带她四处游山玩水。他们相爱的第三年春天,昔日真诚劝说他坚持写作的编辑,渐渐与他失去联系。
大学即将毕业的那一年,他先是被告知,因為有三门功课没有及格,他将无法拿到学位证书。然后便是他父母联系好的那家单位,找了理由,又将他推掉。而女孩子的父母,则下了指示,如果不留在大城市,他们的爱情免谈。
他们就在这时,开始了无休无止的争吵。直至最后,她对他说,分手吧。
他起初是愤怒,想到自己付出了最美好的四年,却没有换来一张爱情的毕业证书。
后来有一天,他遇到昔日一个曾经追求过他的女孩,女孩说,你和以前相比变化太大了。那时你独特的个性,不知吸引了多少女孩呢。难道你不知道,那时你的女朋友,是费尽了心机,才制造了一次让你注意到她的机会……
他终于明白,他是最先丢掉了自己,才继而丢掉了爱情。爱的必修课,原来还包括如何始终如一地保持自我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