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那首《牵手》,歌词里说“爱着你的爱,梦着你的梦”,把两个人说成一个人似的。结婚之后才发现,原来并不是这么回事。
结婚第一年的时候,渐渐发现了彼此的不同。我喜欢吃豆制品他不喜欢,他喜欢吃香肠我不喜欢;我喜欢用肉炒蔬菜吃,他则喜欢蔬菜炒鸡蛋;我喜欢吃面食而他喜欢吃米饭,即使同样吃米饭,我喜欢八宝粥而他却执意要纯粹得不加任何缀饰的白米饭。晚饭后我喜欢静静地看书,他则喜欢放开电视随着剧情呵呵地傻笑。我如果想和他同处一室共享二人时光,只好适应在电视声波中翻阅一页又一页文字。
原来“恋爱中的人都在犯傻”这话是真的,不然恋爱的时候这些差异怎么不见?
结婚第5年的时候又发现了许多不同。我喜欢电脑前面,在电脑屏幕上绘图、设计或写作,他则喜欢电脑后面和内部,电脑后的那些我看着眼花缭乱的线他熟练地插来拔去,又喜欢打开机箱鼓捣里面那些圆的方的我叫不出名字的零件。我说你除了电脑游戏怎么不学一些应用软件,直到夏天某一日电脑被酷热打击得毫无声响一片黑暗,他冲过去打开机箱三下五除二把电脑恢复成原来的模样时,我才觉得他喜欢电脑的另一面其实也是一件好事。厨房里我喜欢灶台上面的,用微波炉电磁炉煤气灶烹饪出美食,并且喜欢在有闲暇的时候抨击他怎么从来不想着钻研些可口菜肴,可在某一次下水道堵塞时他趴在地上把水池下面的管路疏通好后,我才觉得,在另一方面的本事也可算是一种才能。
结婚第10年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学车。我不喜欢车也不喜欢开车,考个本只是想某日跑长途时他开累了我可以替他半个小时。但刚开两个月就把车刮掉了后视镜,我只好承认自己的确不擅此道。而他喜欢,不仅喜欢开,还喜欢琢磨如何维修。某日旅游回家的半途,可怜的车子遭遇爆胎,此时夜色浓重,离家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保险公司的救援车辆又要一个小时后才能开到这僻静的地方。他果决地拿出工具开着双闪顶着漆黑夜色一个人更换起备胎。茫茫夜色中,看他挥舞着手臂摇着千斤顶,我所能做的,只有默默帮他擦掉额头的汗水。
车胎换好,略显疲惫的他却掩不住兴奋,开车将我和孩子载上回家的路。坐在车里的我心头升起融融暖意:这些平安的日子,都是因为有他,更因为有他喜欢我的不喜欢。
因为,他喜欢我的不喜欢,我的世界就完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