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很抠门的。抠门的形成有很多原因,我是因为穷。
在我的学生时期,大部分孩子都很穷。但穷就像疼痛一样,也是分等级的。论等级,我大概属于5级贫穷的程度。换成疼痛等级的话,相当于头撞到柱子上。
每年学校组织春游、秋游的时候,我的父母会给我5毛钱的零花钱。是的,你没看错,是5毛钱。虽然那个时候物价低,但5毛钱大概也就够买一袋豆腐干大小的蜜饯。
春游只能领到5毛钱,意味着平时我的零花钱更少。所以,我向来很珍惜一年中的这两笔“巨款”。
有一年春游,我带着5毛钱口干舌燥地忍耐了一天,一分钱也没花。接下来的剧情很好猜,很多优秀作文里都会写到,这钱必定是丢了。艺术来源于生活,这5毛钱的确是丢了。丢的原因是我唯恐这钱会丢,所以小心地将这张5毛钱塞进了一个蜜饯的空包装盒里。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盒糖杨梅,包装是橙色的小盒子,上面画着两颗鲜艳欲滴的杨梅。这样的伪装实在太成功了,但是这么诱人的包装可能引起了哪位同学的食欲。有人拿走了我包里的糖杨梅,在拿的那一刻他一定不知道这里面有我期待了半年的巨款。
其实今天我想写的不是追忆苦涩童年,这层层铺垫只是想具体描述我曾是多么贫穷和抠门,从而反衬我花300元看一场音乐剧是何等癫狂与奢侈的行为。在那段勒紧裤腰带也要看这场音乐剧的岁月里,我大概是被这部剧施了降头术了。这部音乐剧的名字叫《剧院魅影》。
在这部音乐剧在中国上演前,我对它的了解大多来自张国荣演的《夜半歌声》。古老华丽的大剧院,每晚都衣香鬓影、烈火烹油。烛火摇曳的暗角里,妖娆的背影忽明忽暗,寂然漆黑的幽灵正安静地注视着他们。这使我联想到著名的童年噩梦之一——《名侦探柯南》里的黑影凶手。
这两者诡异地结合起来,每天都有一个声音在我脑子里喊:“去看吧,去看吧,去看看黑影凶手是如何在几百年前的封闭剧院里疯狂作案的!”
尽管那段时间我的大脑一直想去看,但我的钱包并无此意。当时最便宜的票价好像是180元。以我多年抠出来的积蓄,倒也不是付不起,但花200元坐在高达5层楼的剧院顶端的最后一排举着望远镜,俯视着比9英寸电视机还小的画面,想要找出随时出没的幽灵,必须掌握在1秒内迅速调焦校准的高级技能,对我而言实在是勉强了点。
压倒我的钱包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剧院魅影》的宣传。该剧号称从国外运来一个几百吨的水晶大吊灯,届时会直接砸到观众席上,让观众体验剧中剧、戏中戏,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我默默地算了一下,以这个吊灯的直径,掉下来也只有在前10排中间的座位上坐的观众才能享受这几百吨的幸运,而前10排中间的座位的票价是680元。
关于我的心路历程,此处省略3000字。反正我最终还是去看了,不然也写不了这篇文章。其中的艰辛不再赘述,总之,我最终的决定是,我要用300块钱挤进前10排,如果做不到,我就不看了。
那是一个初夏的夜晚。初夏的夜晚通常都会发生些美好的事情。比如第一次牵学长的手、和暗恋的人在河边畅谈文学与人生并娇羞地被蚊子咬得满头包。那天,是我难忘的初夏夜,我兜里揣着3张百元大钞,在大剧院门口挥汗如雨地与黄牛缠斗。
“小姑娘,300块钱真的不来三的呀。680块的票子来,你给我300块,我不如把票子拿到窗口退了,都比卖给你多。这样好伐啦,我这里有198块的票子,150块给你了!”
“198块的位子太高来,嘎高的地方,我恐高的。爷叔,帮帮忙,快开场了,你卖不掉也是浪费,就卖给我吧。”
“不来三,不来三。”黄牛连连摆手。
傍晚的大剧院就像一个水晶宫,在日落的余晖中晶莹剔透。真如戏中戏一般,衣香鬓影袅袅而来,语笑喧阗。它离我前所未有得近,又无比得远。
我在铁栏外,支着下颌,吹着夏风。我不知道我脸上是什么样的表情,也许那一刻我的眼睛里也有光吧。开场前的3分钟,一个黄牛向我招手。
“小姑娘,我这里有张500块的,11排中间,300块给你了!要就赶紧进去吧!”
我握着票,一路从广场奔到大门,从大门奔到大堂,从大堂奔进剧场,奔到我初夏小幸运的红丝绒座椅上。
刚落座,全场熄灯,只留下舞台上一束光。陈旧的幔布,破碎的巨大水晶吊灯躺在地上,一旁是斑驳的玩具箱子。整座大剧院安静得宛如坟地,玩具箱里的八音盒原地转着圈,发出叮叮咚咚的单音节。
老者沧桑的声音讲述着这破败的剧院曾经的辉煌。交响乐渐渐响起,水晶吊灯的碎片逐一还原,从地面缓缓升起,从舞台一直升到了整座大剧院的顶部。瞬间,凤凰浴火,光芒万丈。音乐声澎湃汹涌、雷霆万钧。
那一瞬间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热泪盈眶。这300块,值了!
@部剧所说的故事即使放到现在也很时髦。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男主角才高八斗,却因为相貌丑陋而注定孤独一生,活得像个幽灵。
万众瞩目的吊灯砸人大戏终于在下半场上演。得不到爱情回应的男主角愤怒地砍掉了吊灯的灯绳,犯下了杀人大罪。
音乐烘托着气氛,把剧情推向了高潮。那座吊在剧院中心的吊灯“咔”的一声,在机关的作用下,稳稳当当地以15秒每米的速度缓缓下降,和开场升上去时应该是一个速度吧。一直降到了离观众席还有5米的高度,又“卡”一声停住。最后,吊灯斜斜地,小心翼翼地滑到了舞台上,一片水晶也没有弄碎。
待它落稳以后,舞台上的演员凄声尖叫:“砸死人啦!”
这大概是我在全剧中唯一笑场的地方。
杀人后的男主角一不做二不休,打算把女主角的恋人也一并杀了。然而,这个时候,女主角使出了撒手锏——给了男主角一个吻。
这个吻,让男主角放下了所有的仇恨。
自始至终,命运所有的不公,于他而言,只消爱人的一个亲吻便能救赎。
女主角与恋人撑起小船缓缓离去,TheMusicoftheNight的歌声渐行渐远。
幽灵戴上面具孤独地蜷缩在椅子上。抓捕他的人终于赶到了,一把掀开了伴随他一生的面具。
面具之下,什么也没有。这个丑陋的、永远生活在阴暗中的男子像风沙一般消逝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演员谢幕后,我如魅影般,陷在红丝绒椅中坐了很久。
这个感伤又难忘的初夏夜,是我价值几百吨的小幸运。
后来,我买过一张《剧院魅影》的DVD,男女主演都很著名,演出效果应该远比我看的那场要好。但我看了半个小时,怎么也找不到当时的那种震撼与感动。
我蓦然明白,音乐剧的灵魂永远在舞台上。
我退出了那张DVD,再也没有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