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逛街的时候,都会看到路旁有几个人在乞讨。我对他们总是不屑一顾,心想:“做什么不好,干吗非要行乞?”在开始乞讨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抛弃了自尊,这样做值得吗?当然,这个社会是需要同情心的。其实,在内心深处我也很怜悯他们,但有时候我又会想:“一个连自尊都不要的人,值得我们去怜悯、去同情吗?”虽然这是一个竞争的社会,但我们有很多种方式可以生存下去。我觉得人活着最起码的自尊应该有。即使你拥有了再多的钱,如果没了自尊,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不久前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这些偏执的想法。那天,我到流动采血车上去献血,坐在椅子上休息时,我看到一个浑身脏兮兮的中年乞丐,脸贴着玻璃门,一只手在推门,手里还拿着一根长木棍。我心想:“讨钱也不看地方……”正想着,一位医生走过来,拿了一瓶牛奶递给他,他点点头,慢慢地转过身走了。这时我才发现,他是一个残疾人,一条裤管空荡荡的,一只手好像也不会动。他走得非常慢,估计已有好长时间没吃东西了。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脸颊火烧似的烫。
为了生存,我们每个人都在努力,为了生存,人们可以去做任何事情,没有任何一种力量比生存的力量更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