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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完人,不必过分苛责自己

  和朋友们聊天,我问:“你们遇到看不惯的人,一般怎么做呢?”几个姑娘干脆利落地说:“走开,无视,自动屏蔽,置之不理!”
  
  另外几个姑娘的反应与之不同:“一般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觉得看不惯自己修养不够的原因,不能理解他们。”
  
  后来,我又把这个问题陆续抛给了很多人,收到的回复中大部分会选择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给出的解释多是:“我觉得看不惯是自己经历得不够多,当你遇到过足够多的人和事儿后,就没哈看不惯的了。”“你要想,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所以他们有那样的表现很正常。”
  
  听到这么多自我剖析的回答之后,我真想问这些人一句:“你们是‘喝鸡汤’长大的吧?”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拒绝自己看不惯别人了呢?人对事物有喜好,对人也就相应地有欣赏和厌恶,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相反,如果人人都慈眉善目,对别人点头微笑,这才让人觉得恐怖。
  
  无数的“心灵鸡汤”在告诉我们:人是万能的,你做不到只是因为你不想做。现实是,你能做的事情少之又少。人在一个区域内生活才会舒服,越过边界,必然要背负更多不快。
  
  一个男生给我写信,诉说他的苦恼,总结为一句话就是:之前一直觉得自己有很多错,弄得自己很自卑,大家也不尊重他,他因此觉得自己没有存在感。
  
  我问他为什么觉得一定是自己的错。他很自然地回答:“成人世界的规则不就是一切从自身找原因吗?你做得不够好,是你不够努力;你不令人喜欢,是你这个人不够好;你适应不了社会,是你的个性不够圆滑……”
  
  这个解释多么可怕啊,如果继续这样推论下去,他很有可能把这个社会的不完美都归结到自己身上。他看起来是自卑的,但他内心深处又觉得自己是力大无穷的,所以他才想着要去承担所有,背负所有。
  
  我建议他:“你可以尝试去得罪一个人。你会发现,其实结果并没那么糟,你是可以承受的。这样,你以后会慢慢舒服地做自己。”
  
  他惊呼:“真的吗?得罪人,这不应该是坏人才做的事情吗?”
  
  “得罪人又不是去杀人放火,是个正常人很可能会有的举动啊,这是生活中难以避免的呀!比如说,别人安排你去做不喜欢的事情,那你就直接拒绝啊,看看之后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发展。”
  
  他觉得我投了一颗炸弹在他心里。其实,人只要活着,哪会有一直不被人讨厌,不得罪别人,不被别人看不惯的时刻呢?
  
  一些“心灵鸡汤”和我们从小被灌输的观念,试图引导每个人成为“完人”。就算是在路上好好地走着,被人撞了,父母也会提醒孩子说:“是你自己不注意,为什么他不去撞别人,偏偏撞你呢?”这种质问逼得人哑口无言,但其实逻辑不通。
  
  倘若你真的按照这个思路想下去,结果就是把所有问题都归结到自己身上。只有明确地意R到,这个前提本身就是错的,它是一个怪圈,才不会误入后还浑然不觉。
  
  允许自己有瑕疵,允许自己不能理解他人,甚至允许自己为自己考虑,这些都是正常的。人无完人,不必过分苛责自己。
  
  和人划清界限,知道哪些责任是自己的,哪些东西和自己无关,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没有界限感的人,即便怀着好心,最终也很有可能酿成大错。
  
  “一日三省吾身”是好,但这个“省身”也应该包括检查自己有没有过分承担责任。换句话说,你不用把自己当成神,请别背负全部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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