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小练,正在厦门读中专。2012年10月底,他以肄业的方式,应聘去了浙江庆元一家木业工艺品厂上班。
按照他原来的想法,肄业肯定是拿不到毕业证了,因此也就断了念想,专心地在厂里上班。谁知事情出现了转机,11月,老师给小练打来了电话,称只要他能够回学校参加补考,拿到毕业证就不成问题。
放下电话,他兴冲冲地找到了车间主任,打算预支些工资,好用作回学校参加补考的费用。谁知,竟然遭到了对方的断然拒绝。
“这也许是我在厂里上班时间太短,反正离补考还有一段时间,再专心上几天班,时间够一个月了,让我预支点工资应该没有理由拒绝了吧?”回到住处后,小练躺在床上,自己宽慰自己。
接下来的几天中,小练上班时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表现得很认真,这让车间主任甚为满意。看着车间主任脸上的笑容,小练小心翼翼地提出了自己预支工资的想法,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刚一出口,车间主任的脸立刻拉了下来,冷冷地说:“这是厂里的规定,我无法答应你!”
其后的一段时间里,每隔几天,小练总要向车间主任提预支工资的事,可无一例外的都遭到了对方的拒绝。眼看着离返校参加补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可钱还没有着落,他心里变得烦躁不安起来。
11月26日下午,小练找到车间主任,再一次提了自己的想法,车间主任依然不改初衷地说:“小练啊,不是我说你,不让预支工资是厂里的规定,我无权违反。”
从车间主任那儿离开后,他越想越觉得憋屈,心里愈加烦躁不安。恰好这时候他需要加工一批楠竹水饺板,加工好之后,下面堆了一堆楠竹糠。在车间主任那里受到了冷遇让他越发气愤,一个疯狂的念头顿时在脑海里升腾起来。他找来一条蛇皮袋,用铁锹装了大半袋,把这只袋子拎到了废木堆上,然后掏出打火机,把楠竹糠点燃。做完了这些,他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径直离开了现场。过了不久,楠竹糠就引燃了废木堆,还冒出了滚滚黑烟。恰好车间主任巡查到此处,一看发生了火情,立刻拿来灭火器,迅速把尚未变成大火的废木堆扑灭,从而避免了一场火灾的发生。
在追查事故原因时,小练很快就被确定为重点嫌疑对象,在民警的询问下,他承认了全部事实:“我觉得他们对我不公平,当时只想把废木堆点燃,让自己心情好一些,并没有考虑这样子造成的后果。”
2013年9月,浙江庆元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小练一案时认为,被告人因泄私愤,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纵火罪,据此,一审判处小练有期徒刑三年。
在压力山大的社会上,更应该放平心态,正视不公正的待遇,切莫带着怨愤做事,最终因泄愤做出过激的行为,这样不但怨愤未能消除,而且会葬送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