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齐贤担任江南转运使期g,这天举行家宴,有名仆从四顾无人,将数件银器揣入怀中。张齐贤在帘内看得仔细,却没追究。
后来,张三度入朝为宰,门下跟班个个都有长进,唯独偷银器者被晾一旁。于是,他就找机会向张哭诉说:“我跟你的时间最久,怎么单单把我忘了呢?”
张齐贤说:“还记得在江南时私拿银器的事吗?我揣在心里三十年没告诉别人。我身为宰相应该抑恶扬善,怎敢推举有不良记录的人做官呢?今天既然你问了,念你跟我这么久,给你些钱,离开我门下,自行选择安顿吧。”那位仆从惊惧莫名,哭着拜谢而去。
有人就此得出结论说,看破不说破,好人有的做。张齐贤不揭人之短的用心可谓良苦,容人之短的度量固然可嘉,但从后果来看,这样的宽容并不可取。试想想,倘若张齐贤私下向那位仆从晓以大义,讲清利害,令其悔过自新,重走正途,何至于耽误前程三十年呢?
正如纪晓岚所云:“博善化之虚名,溃败决裂乃至此。养痈贻患,我之谓也夫。”我们如果也像张齐贤那样,发现身边人有失检点,却睁只眼闭只眼。既不在公开场合给予批评,也不在私下里予以诫勉,岂非包庇纵容、姑息养奸?在当今社会中,因用人失察、管束不严而造成的领导身边人作奸犯科的案例,难道还少吗?
作为处世哲学和为人美德,看破却不说破不可照搬照套,而应区别事件的性质,因人因事而异。如果事件本身不过是偶尔失态、失礼,或是一时冲动或出格,非关大节,亦无大碍,看破了也没必要说破,让对方尴尬难堪下不了台。如果事件本身关乎当事人的品行,但不适合当场戳穿当面指摘,则应在事后选择恰当的时机,采取委婉方式予以提醒,让其有所省悟,走出迷津,避免一错再错。润物于无声之中,度人于一念之间,功德无量。
如果当事人本性难移,积习难改,就不属于看破而不说破的范畴了。因为你若不说破,他不仅会危害社会,还可能殃及足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