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18岁,高考榜上有名。奶奶说:“小蔚该有一件旗袍了。”奶奶把她的一件旧旗袍收去半寸腰身,放出一寸下摆,熨烫得干净、平整。我穿上旗袍,揽镜自照,原来大块吃肉的我,也可以娉婷婉约。
旗袍是我独立成人的标志,我平时并不穿它。
我对新生活充满憧憬,对新朋友心怀好奇。邻班的鸣有一副好嗓音,会拉手风琴,开联欢会时自拉自唱,令我倾慕。我喜欢他,心里涌动着一种不可名状的情愫。我去他常去的地方,坐在他的近旁,但我不敢同他说话。我把曲折的情思写进日记,那些即兴而作的短诗在纸页间闪着柔柔的光。
鸣并不在乎我,尽管我们同在小剧社。鸣喜欢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同她一起写作业,为她排队买饭、打开水。我很失落,心隐隐作痛。
有一回,我们排演了一幕短剧,去外校参加联谊演出,我扮演穿旗袍的女子。活动结束时,天上下起毛毛雨,我顾惜我的旗袍,站在门口踌躇。
鸣已经走了,又转身回来,让我穿上他的雨披。我摇头说不用。鸣说:“你的旗袍很好看,不要把它淋湿了。”
月黑风高,小路泥泞,他打着手电走在我身边,一束微光在寒风细雨中曼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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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是一枚青涩的无花果,我的心被那束光映照得常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