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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三六九

不知道从何时起,朋友,在我的辞典里,退化成认识的人。

不知道从何时起,朋友,在我的辞典里,退化成认识的人。他是一个朋友,意思就是他是一个认识的人。

办公桌上放着3个名片盒,两个700张的,一个400张的。照此推算,我应该有1800个朋友。细翻一下,发现个别朋友的名片有重复现象。这说明与这些朋友的会面不少于一次,而且每次会面时,都不记得他们的名字。最多的一张名片,出现了4次。至今记不起对方的面容,却记得每次会面时的对话。我说:“我好像见过你!”他说:“你好像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比碰过面的朋友高一等的是吃过饭朋友。常常是提起一个人名后,有人反应:“这个人认识,在一起吃过饭的。”或者:“这个人熟得很,吃过两次饭了。”

吃过饭朋友感情更进一步的是出差时同宿一室的朋友。因为数量少,所以尤为珍贵。提起来,就是“睡过觉的朋友”,甚至睡过两次的朋友。格外亲昵。

一部分朋友见过一次面,或吃过一次饭后,靠电话联系。有事一天数个电话,无事数月无一个电话。过一段时间对方跳了槽或换了手机后,便音信全无。徒留名片盒里一张废纸片。

少部分人一来二往竟真成了朋友。记在手机里,列在MSN名单上。有事没事招呼一声,出来吃饭喝茶。海阔天空一通八卦,意气风发地再回去赚钱,像刚加过油的汽车一样。

只是这样的朋友一旦结了婚或生了孩子,就不再有空闲。每天忙于职务的升迁,夫妻的周旋,孩子的拉扯。偶尔出来放放风,也算奢侈享受。

最后只剩下一个朋友,每天披星戴月走进同一个屋檐,走进不同的梦里;每天日出时走出同一个屋檐,走进不同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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